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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以麻薯为馅心的食品及其制作方法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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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步骤?
专利申请流程图
申请
申请号: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一件专利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示号码。唯一性原则。
申请日: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2016-12-05
申请公布
申请公布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的公布或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进行的公布。
申请公布号:专利申请过程中,在尚未取得专利授权之前,国家专利局《专利公报》公开专利时的编号。
申请公布日:申请公开的日期,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开的日期。
2017-06-23
授权
授权指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发明专利权;或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
2021-03-26
预估到期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届满后法律终止保护。
2036-12-05
基本信息
有效性 有效专利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申请号 CN201611105127.5 申请日 2016-12-05
公开/公告号 CN106720065B 公开/公告日 2021-03-26
授权日 2021-03-26 预估到期日 2036-12-05
申请年 2016年 公开/公告年 2021年
缴费截止日
分类号 A21D13/31A21D13/38 主分类号 A21D13/31
是否联合申请 联合申请 文献类型号 B
独权数量 1 从权数量 5
权利要求数量 6 非专利引证数量 0
引用专利数量 0 被引证专利数量 0
非专利引证
引用专利 被引证专利
专利权维持 5 专利申请国编码 CN
专利事件 事务标签 公开、实质审查、授权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 第一申请人
专利权人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都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都好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司文会、胡强、施雅洪 第一发明人 司文会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西园路279号 邮编 215000
申请人数量 2 发明人数量 3
申请人所在省 江苏省 申请人所在市 江苏省苏州市
代理人信息
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
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专利代理师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
刘宪池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以麻薯为馅心的食品,从外到内依次包括外皮、酥皮和馅心,馅心为麻薯。制作方法包括如下步骤:(a)制作麻薯馅心;(b)制作酥皮坯;(c)制作外皮坯;(d)酥皮坯和外皮坯包裹麻薯馅心,得到半成品;(e)半成品进行第一次加热,然后冷却;(f)冷却后的半成品进行第二次加热,得到成品。本发明突破性地以麻薯为馅心,独创两次高温加热方法,但依然保证了麻薯馅心不膨胀,外皮不破裂,得到了一种新的食品类别,填补了食品加工领域的技术空白。
  • 摘要附图
    一种以麻薯为馅心的食品及其制作方法
  • 说明书附图:图1
    一种以麻薯为馅心的食品及其制作方法
  • 说明书附图:图2
    一种以麻薯为馅心的食品及其制作方法
法律状态
序号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信息
1 2021-03-26 授权
2 2017-06-23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A21D 13/31 专利申请号: 201611105127.5 申请日: 2016.12.05
3 2017-05-31 公开
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




1.一种以麻薯为馅心的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a)制作麻薯馅心;


(b)制作酥皮坯,所述酥皮坯主要由水、面粉和奶油加工而成;


(c)制作外皮坯,所述外皮坯主要由水和面粉加工而成;


(d)所述酥皮坯和所述外皮坯包裹所述麻薯馅心,得到半成品;


(e)所述半成品进行第一次加热,然后冷却;


(f)冷却后的所述半成品进行第二次加热,得到成品,所述成品由外至内依次包括外皮坯-酥皮坯-麻薯馅心;


所述第一次加热的温度为250℃,时间为8~12分钟;所述冷却时间为15~20分钟,室温自然冷却;所述第二次加热的温度为250℃,时间为4~6分钟;


其中,所述步骤(a)包括:


(a1)将适量水和食用油混合并加热到95℃以上,得到水油混合液;


(a2)在所述水油混合液中加入变性淀粉,进行第一次搅拌2~3分钟,转速设定为:能使所述变性淀粉散开但不飞溅;


(a3)加快搅拌转速,进行第二次搅拌5~7分钟,转速设定为在搅拌时间内能使所述变性淀粉熟化,得到麻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麻薯为馅心的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1)加热过程中,在所述水中加入糖。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麻薯为馅心的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a3)完成后,再进行步骤(a4):在所述麻薯中加入桂花,进行第三次搅拌3~5分钟,直至所述桂花均匀分散在所述麻薯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以麻薯为馅心的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桂花是指烤制的桂花干品。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以麻薯为馅心的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次加热和所述第二次加热均在热风炉中进行。







6.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方法制作的食品,其特征在于:从外到内依次包括外皮、酥皮和馅心,所述馅心为麻薯。


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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