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4]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
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5]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煤矿用除尘设备,包括除尘箱体1和导风套筒2,导风套筒2设置在除尘箱体1的顶部,且导风套筒2与除尘箱体1转动连接,导风套筒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转动套筒3,转动套筒3的另一端插接至除尘箱体1的内部,导
风套筒2的顶部等间距设置有若干个集尘板6,集尘板6倾斜设置,导风套筒2的内部设置有
第一伺服电机7,第一伺服电机7的外壁上固定套接有固定箍8,固定箍8的外侧壁上固定连
接有固定杆9,固定杆9的另一端与导风套筒2的内筒壁固定连接,第一伺服电机7的输出端
上固定连接有扇叶10,第一伺服电机7的下方设置有环形的喷淋管13,喷淋管13的外壁上套接有管箍12,管箍12与除尘箱体1的内壁固定连接,除尘箱体1的外壁上固定套接有防护套
筒15,防护套筒1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防护环板16,防护环板16与导风套筒2的外筒壁转动连接,防护套筒15的内部设置有第二伺服电机17,第二伺服电机17通过固定机架与除尘箱体1的外壁固定连接,第二伺服电机17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齿轮18,导风套筒2位于防护套筒15内部的外筒壁上固定套接有齿圈19,齿圈19与齿轮18啮合连接,防护套筒15的底部插接有
进水管20,进水管20插接至防护套筒15内部的一端穿过除尘箱体1的侧壁延伸至除尘箱体1
的内部且与喷淋管13固定连通,除尘箱体1底部的外侧壁上固定连通有排水管23,除尘箱体
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积水箱21,除尘箱体1底部的外侧壁上开设有导水口22,积水箱21的外
侧壁上固定连通有排水管23,排水管23位于导水口22水平面的上方。
[0016] 除尘箱体1的外侧壁上插接有限位螺栓4,转动套筒3的外筒壁上对应限位螺栓4开设有相适配的限位环槽5,且限位螺栓4穿过除尘箱体1侧壁的一端延伸至限位环槽5的内
部,限位螺栓4和限位环槽5的设置可以防止转动套筒3与除尘箱体1脱落分离。
[0017] 第一伺服电机7和第二伺服电机17均通过PLC控制器与外接电源电性连接,TB6600型PLC控制器可以控制伺服电机的转速和转向,确保装置能够正常驱动。
[0018] 扇叶10的上方设置有格栅11,格栅11与导风套筒2的内壁固定连接,格栅11可以防止矿洞内顶部的石头掉落至导风套筒2的内部将扇叶10砸坏。
[0019] 喷淋管13的底部等间距固定连通有若干个喷头14,喷头14向着除尘箱体1的圆心倾斜设置,倾斜设置的喷头14可以使得喷淋的效果更好。
[0020] 具体的,进水管20与水泵和外接水源连接,伺服电机与外接电源电性连接,在使用时,先通过外接的水泵将水由进水管20输送至喷淋管13中,喷淋管13中的水由喷头14雾化喷出,再启动第一伺服电机7和第二伺服电机17,第一伺服电机7在启动时能够带动扇叶10
转动,扇叶10在转动时能够将含有灰尘的空气输送至除尘箱体1的内部,由除尘箱体1内喷
淋管13上的喷头14喷出水雾,能够有效的对除尘箱体1内的空气进行除尘,无需使用过滤滤芯即可对空气进行除尘处理,含有灰尘的水落入至积水箱21中,由排水管23排出,第二伺服电机17启动时,第二伺服电机17带动齿轮18转动,齿轮18在转动时能够带动齿圈19转动,齿圈19在转动时能够带动导风套筒2转动,导风套筒2转动时能够通过集尘板6进一步的使得
导风套筒2的导风效果提高。
[0021]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同轴”、“底部”、“一端”、“顶部”、“中部”、“另一端”、“上”、“一侧”、“顶部”、“内”、“前部”、“中央”、“两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
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2]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
[0023]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连接”、“固定”、“旋接”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
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4]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
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