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圆柱体大件快速搬运设备,解决了现有的圆柱体大件搬运存在搬运麻烦,搬运效率较低的技术问题,实现了设备设计合理,便于对圆柱体大件进行搬运,搬运效率较高的技术效果。
[0021] 本申请实施中的技术方案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总体思路如下:
[0022] 在搬运圆柱体大件,如钢柱时,首先将第一铁链和第二铁链从槽轮中拉出,拉出的需要的长度后,然后使用固定螺钉穿过固定螺孔对槽轮进行固定,防止滑动,保障安全性,然后将两个夹紧结构的圆环分别套设在钢柱的两端,然后打开增压泵进行增压,是的圆环内压力增大,压力传递到圆筒内,推动活塞运动,进而推动圆柱杆前进,进一步带动固定片对钢柱进行挤压固定,多个固定片同时从不同的方向同时挤压,固定稳固,然后使用吊车吊住吊环进行搬运,搬运到预设位置后,关闭增压泵,压力降低,取下圆环即可,搬运方便快速,采用铁链可以承受较多的重量,采用槽轮对铁链进行存储,方便根据实际需要调节长度,所以,有效解决了现有的圆柱体大件搬运存在搬运麻烦,搬运效率较低的技术问题,进而实现了设备设计合理,便于对圆柱体大件进行搬运,搬运效率较高的技术效果。
[0023] 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
[0024] 实施例一:
[0025] 在实施例一中,提供了一种圆柱体大件快速搬运设备,请参考图1,所述设备包括:
[0026] 连接杆1、吊环2,所述吊环下端与所述连接杆中部连接,所述连接杆左端与第一旋转轴3连接,所述连接杆的右端与第二旋转轴4连接,所述第一旋转轴穿过第一槽轮5的轮孔,所述第一槽轮能够绕所述第一旋转轴进行旋转;所述第二旋转轴穿过第二槽轮6的轮孔,所述第二槽轮能够绕所述第二旋转轴进行旋转;第一铁链7一端与所述连接杆连接,所述第一铁链另一端缠绕在所述第一槽轮上后与第一夹紧结构连接;第二铁链8一端与所述连接杆连接,所述第二铁链另一端缠绕在所述第二槽轮上后与第二夹紧结构连接;所述第一槽轮和所述第二槽轮侧面均设有一固定板9,所述第一槽轮、所述第二槽轮、所述固定板表面均设有N个固定螺孔10,N个固定螺钉分别穿过所述N个固定螺孔后与螺母配合对所述第一槽轮和所述第二槽轮进行固定,所述固定板与所述连接杆固定连接,所述N为大于等于5的正整数;所述第一夹紧结构和所述第二夹紧结构均包括:圆环11、增压泵12、M个圆筒13,所述圆环为空心结构,所述增压泵与所述圆环连接,所述圆环内圈表面设有M个圆孔,M个圆筒的开口端分别与所述M个圆孔固定连接,所述圆筒内设有活塞14,圆柱杆15一端穿过所述圆筒的另一端后与所述活塞连接,所述圆柱杆另一端与固定片16连接,传输管17一端与所述增压泵连接,所述传输管另一端延伸至所述圆环内,所述M为大于等于4的正整数。
[0027] 其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连接杆采用角钢制成,采用角钢可以保障设备的强度。
[0028] 其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吊环与所述连接杆采用焊接的连接方式进行连接,所述第一铁链和所述第二铁链与所述连接杆之间均采用焊接的连接方式进行连接,所述圆筒与所述圆孔之间采用焊接的连接方式进行连接。采用焊接的连接方式稳固。
[0029] 其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圆筒的开口端与所述圆孔连接处和所述圆柱杆与所述圆筒连接处均设有密封圈和密封垫。
[0030] 其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固定片表面为齿形。采用齿形可以增加摩擦,防止打滑,保障圆柱大件固定稳固。
[0031] 其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第一铁链和所述第二铁链具体与所述圆环连接。
[0032] 其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增压泵具体为液压泵或气压泵。
[0033] 其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M个圆孔均匀分布在所述圆环内圈表面。
[0034] 其中,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设备沿竖直平分线左右对称。对称保障受力均匀,保障搬运稳固,安全性较高。
[0035] 上述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至少具有如下的技术效果或优点:
[0036] 在搬运圆柱体大件,如钢柱时,首先将第一铁链和第二铁链从槽轮中拉出,拉出的需要的长度后,然后使用固定螺钉穿过固定螺孔对槽轮进行固定,防止滑动,保障安全性,然后将两个夹紧结构的圆环分别套设在钢柱的两端,然后打开增压泵进行增压,是的圆环内压力增大,压力传递到圆筒内,推动活塞运动,进而推动圆柱杆前进,进一步带动固定片对钢柱进行挤压固定,多个固定片同时从不同的方向同时挤压,固定稳固,然后使用吊车吊住吊环进行搬运,搬运到预设位置后,关闭增压泵,压力降低,取下圆环即可,搬运方便快速,采用铁链可以承受较多的重量,采用槽轮对铁链进行存储,方便根据实际需要调节长度,所以,有效解决了现有的圆柱体大件搬运存在搬运麻烦,搬运效率较低的技术问题,进而实现了设备设计合理,便于对圆柱体大件进行搬运,搬运效率较高的技术效果。
[0037] 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0038]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