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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防暴钢叉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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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步骤?
专利申请流程图
申请
申请号: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一件专利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示号码。唯一性原则。
申请日: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2020-09-18
申请公布
申请公布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的公布或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进行的公布。
申请公布号:专利申请过程中,在尚未取得专利授权之前,国家专利局《专利公报》公开专利时的编号。
申请公布日:申请公开的日期,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开的日期。
2021-01-22
授权
授权指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发明专利权;或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
预估到期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届满后法律终止保护。
2040-09-18
基本信息
有效性 实质审查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申请号 CN202010984884.4 申请日 2020-09-18
公开/公告号 CN112179206A 公开/公告日 2021-01-05
授权日 预估到期日 2040-09-18
申请年 2020年 公开/公告年 2021年
缴费截止日
分类号 F41B15/00 主分类号 F41B15/00
是否联合申请 独立申请 文献类型号 A
独权数量 1 从权数量 2
权利要求数量 3 非专利引证数量 0
引用专利数量 0 被引证专利数量 0
非专利引证
引用专利 被引证专利
专利权维持 99 专利申请国编码 CN
专利事件 事务标签 公开、实质审查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 第一申请人
专利权人 宋清云 当前专利权人 宋清云
发明人 宋清云 第一发明人 宋清云
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龙门乡王家村王家坝组51号 邮编 625000
申请人数量 1 发明人数量 1
申请人所在省 四川省 申请人所在市 四川省雅安市
代理人信息
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
代理人
专利代理师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
摘要
本发明涉及防暴器具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防暴钢叉,包括滑杆,滑杆的外表面活动套接有外壳,外壳一端的中间位置上开设有主直孔且滑杆活动套接在主直孔的内部,通过弧形板的两侧固定安装有支架,支架一侧靠近两端的位置上开设有滑槽且滑槽的内部活动套接有钢圈,当支架与施暴者接触时会以图2中向下的方向上移动,并带动钢圈的一端同步进行移动,此时通过钢圈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转动机构,转动机构的内侧活动套接有连杆,连杆的一端与外壳相连接,使钢圈以转动机构为旋转中心进行旋转,从而使钢圈的另一端相互闭合,从而达到束缚施暴者的目的,避免了原有设备需要依托墙壁等一些坚硬的依托物才能发挥作用的局限性,提高了该装置的使用效果。
  • 摘要附图
    一种防暴钢叉
  • 说明书附图:图1
    一种防暴钢叉
  • 说明书附图:图2
    一种防暴钢叉
  • 说明书附图:图3
    一种防暴钢叉
  • 说明书附图:图4
    一种防暴钢叉
  • 说明书附图:图5
    一种防暴钢叉
  • 说明书附图:图6
    一种防暴钢叉
  • 说明书附图:图7
    一种防暴钢叉
  • 说明书附图:图8
    一种防暴钢叉
  • 说明书附图:图9
    一种防暴钢叉
  • 说明书附图:图10
    一种防暴钢叉
法律状态
序号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信息
1 2021-01-22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F41B 15/00 专利申请号: 202010984884.4 申请日: 2020.09.18
2 2021-01-05 公开
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
1.一种防暴钢叉,包括滑杆(1),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杆(1)的外表面活动套接有外壳(2),所述外壳(2)一端的中间位置上开设有主直孔(3)且滑杆(1)活动套接在主直孔(3)的内部,所述主直孔(3)底部位于内壁两侧的位置上开设有滑槽(4),所述滑槽(4)的一侧开设有矩形通孔且该矩形通孔的一端固定安装有自锁条(5),所述自锁条(5)的底部固定安装有自锁棘齿(6)且自锁棘齿(6)以线性阵列的方式进行排布,所述外壳(2)外表面位于滑槽(4)两侧的位置上开设有套接通孔(7)且套接通孔(7)长度与滑槽(4)相同,所述套接通孔(7)的内部活动套接有滑动锁定装置(8),所述外壳(2)一端位于主直孔(3)两侧的位置上开设有副直孔(9)且副直孔(9)从外壳(2)的一端一直延伸至套接通孔(7)的一侧并与套接通孔(7)相连通,所述副直孔(9)的内侧活动套接有推杆(10),所述滑杆(1)的一端开设有自锁棘条(11)且自锁棘条(11)的结构与自锁棘齿(6)相同,所述自锁棘条(11)的位置与自锁棘齿(6)相对应,所述滑杆(1)的另一端固定安装有弧形板(12),所述推杆(10)贯穿弧形板(12),所述推杆(10)的一端固定安装有伸出板(13)且伸出板(13)的外表面与弧形板(12)相贴合,所述弧形板(12)的两侧固定安装有支架(14),所述支架(14)一侧靠近两端的位置上开设有滑槽且滑槽的内部活动套接有钢圈(15),所述钢圈(15)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转动机构(16),所述转动机构(16)的内侧活动套接有连杆(17),所述连杆(17)的一端与外壳(2)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防暴钢叉,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锁定装置(8)包括滑块(81),所述滑块(81)内腔的两侧固定安装有限位块(82),所述限位块(82)活动套接在套接通孔(7)的内部,所述滑动锁定装置(8)内壁位于限位块(82)之间的位置上固定安装有垫片(83),所述垫片(83)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挤压块(8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防暴钢叉,其特征在于:所述垫片(83)的一侧与自锁条(5)的一侧相接触,所述自锁条(5)与自锁棘条(11)之间的间距与挤压块(84)的厚度相同。
说明书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防暴器具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防暴钢叉。

背景技术

[0002] 防暴钢叉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防暴器具,通常由长柄和钢圈构成,使用者在制止暴力事件时可以利用长柄与施暴者保持一定的距离,从而避免使用者被手持凶器的施暴者伤害,同时通过曲杆对其行为进行限制,从而达到制止犯罪的目的。
[0003] 但是现有的防暴钢叉在使用时需要与墙壁或者其他的坚硬物体作为依托才能使用,因为钢圈部分无法移动,只能通过外力将钢圈抵在墙上才能启动限制行为的效果,并且钢圈束缚的作用有限,一旦施暴者施加外力可以很容易的从钢圈中脱离,从而失去限制行为的效果,此外,一旦暴恐分子直接采取投掷利器的行为,依然会伤害到使用者,从而对使用者造成伤害,对此,本申请文件提出一种防暴钢叉,旨在解决上述所提出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4] 针对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防暴钢叉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防暴钢叉,具备可以自动将钢圈闭合且锁紧的效果的优点,解决了传统防爆钢叉需要配合墙壁等依托物才能其效果的问题。
[0005] 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防暴钢叉,包括滑杆,所述滑杆的外表面活动套接有外壳,所述外壳一端的中间位置上开设有主直孔且滑杆活动套接在主直孔的内部,所述主直孔底部位于内壁两侧的位置上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的一侧开设有矩形通孔且该矩形通孔的一端固定安装有自锁条,所述自锁条的底部固定安装有自锁棘齿且自锁棘齿以线性阵列的方式进行排布,所述外壳外表面位于滑槽两侧的位置上开设有套接通孔且套接通孔长度与滑槽相同,所述套接通孔的内部活动套接有滑动锁定装置,所述外壳一端位于主直孔两侧的位置上开设有副直孔且副直孔从外壳的一端一直延伸至套接通孔的一侧并与套接通孔相连通,所述副直孔的内侧活动套接有推杆,所述滑杆的一端开设有自锁棘条且自锁棘条的结构与自锁棘齿相同,所述自锁棘条的位置与自锁棘齿相对应,所述滑杆的另一端固定安装有弧形板,所述推杆贯穿弧形板,所述推杆的一端固定安装有伸出板且伸出板的外表面与弧形板相贴合,所述弧形板的两侧固定安装有支架,所述支架一侧靠近两端的位置上开设有滑槽且滑槽的内部活动套接有钢圈,所述钢圈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转动机构,所述转动机构的内侧活动套接有连杆,所述连杆的一端与外壳相连接。
[0006] 优选的,所述滑动锁定装置包括滑块,所述滑块内腔的两侧固定安装有限位块,所述限位块活动套接在套接通孔的内部,所述滑动锁定装置内壁位于限位块之间的位置上固定安装有垫片,所述垫片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挤压块。
[0007] 优选的,所述垫片的一侧与自锁条的一侧相接触,所述自锁条与自锁棘条之间的间距与挤压块的厚度相同。
[0008] 本发明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0009] 1、本发明通过弧形板的两侧固定安装有支架,支架一侧靠近两端的位置上开设有滑槽且滑槽的内部活动套接有钢圈,当支架与施暴者接触时会以图2中向下的方向上移动,并带动钢圈的一端同步进行移动,此时通过钢圈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转动机构,转动机构的内侧活动套接有连杆,连杆的一端与外壳相连接,使钢圈以转动机构为旋转中心进行旋转,从而使钢圈的另一端相互闭合,从而达到束缚施暴者的目的,避免了原有设备需要依托墙壁等一些坚硬的依托物才能发挥作用的局限性,提高了该装置的使用效果。
[0010] 2、本发明通过垫片的一侧与自锁条的一侧相接触,自锁条与自锁棘条之间的间距与挤压块的厚度相同,当钢圈的一端相互闭合后通过推动滑动锁定装置使得挤压块对自锁条进行挤压,从而使自锁条一侧的自锁棘齿与自锁棘条相互卡接从而达到锁死的效果,使得施暴者无法通过外力将钢圈进行打开,同时推动滑动锁定装置会使滑动锁定装置的顶部与推杆相接触从而推动推杆同步进行移动,通过推杆贯穿弧形板,推杆的一端固定安装有伸出板且伸出板的外表面与弧形板相贴合,从而使推杆的移动使伸出板与弧形板相分离并伸出,伸出板伸出后会与施暴者接触并将其抵住,进一步提高该装置对施暴者的束缚作用,并且挤压块、自锁条和自锁棘条的挤压作用使得滑动锁定装置受到巨大的摩擦力,使得施暴者无法用自身的力量将伸出板进行复位,同时滑动锁定装置的伸出会对施暴者的身体进行挤压使其无法挣脱该装置的束缚,从而使使用者在操作完毕后可以进行脱手并迅速脱离,避免了施暴者采用投掷凶器方式伤害使用者,并且该装置也会保持束缚从而对施暴者的行动能力造成极大的障碍,避免了施暴者进一步采取暴力措施。
[0011] 3、本发明通过推杆的一端固定安装有伸出板,使得该装置在二次使用时伸出板处于未复位的状态,此时滑动锁定装置与推杆相互接触并且挤压块、自锁条和自锁棘条依然处于相互挤压的效果,在使用过程中伸出板会首先与施暴者接触,利用使用者的外力和伸出板与施暴者撞击的冲击力使伸出板进行复位,并且伸出板通过推杆将自身受到的力传递给与其接触的滑动锁定装置,促使挤压块与自锁条脱离接触并使自锁棘齿和自锁棘条脱离卡接的效果,使该装置整体进行复位并进行后续的操作,从而使该装置在使用后无需对伸出板进行复位,只需将钢圈展开即可,提高了该装置的实用性。

实施方案

[0023]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24] 请参阅图1-10,一种防暴钢叉,包括滑杆1,滑杆1的外表面活动套接有外壳2,外壳2一端的中间位置上开设有主直孔3且滑杆1活动套接在主直孔3的内部,主直孔3底部位于内壁两侧的位置上开设有滑槽4,滑槽4的一侧开设有矩形通孔且该矩形通孔的一端固定安装有自锁条5,自锁条5的底部固定安装有自锁棘齿6且自锁棘齿6以线性阵列的方式进行排布,外壳2外表面位于滑槽4两侧的位置上开设有套接通孔7且套接通孔7长度与滑槽4相同,套接通孔7的内部活动套接有滑动锁定装置8,滑动锁定装置8包括滑块81,滑块81内腔的两侧固定安装有限位块82,限位块82活动套接在套接通孔7的内部,滑动锁定装置8内壁位于限位块82之间的位置上固定安装有垫片83,垫片83的一侧固定安装有挤压块84,垫片83的一侧与自锁条5的一侧相接触,自锁条5与自锁棘条11之间的间距与挤压块84的厚度相同,外壳2一端位于主直孔3两侧的位置上开设有副直孔9且副直孔9从外壳2的一端一直延伸至套接通孔7的一侧并与套接通孔7相连通,副直孔9的内侧活动套接有推杆10,滑杆1的一端开设有自锁棘条11且自锁棘条11的结构与自锁棘齿6相同,自锁棘条11的位置与自锁棘齿6相对应,滑杆1的另一端固定安装有弧形板12,推杆10贯穿弧形板12,推杆10的一端固定安装有伸出板13且伸出板13的外表面与弧形板12相贴合,弧形板12的两侧固定安装有支架
14,支架14一侧靠近两端的位置上开设有滑槽且滑槽的内部活动套接有钢圈15,钢圈15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转动机构16,转动机构16的内侧活动套接有连杆17,连杆17的一端与外壳2相连接。
[0025] 其中,通过弧形板12的两侧固定安装有支架14,支架14一侧靠近两端的位置上开设有滑槽且滑槽的内部活动套接有钢圈15,当支架14与施暴者接触时会以图2中向下的方向上移动,并带动钢圈15的一端同步进行移动,此时通过钢圈15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转动机构16,转动机构16的内侧活动套接有连杆17,连杆17的一端与外壳2相连接,使钢圈15以转动机构16为旋转中心进行旋转,从而使钢圈15的另一端相互闭合,从而达到束缚施暴者的目的,避免了原有设备需要依托墙壁等一些坚硬的依托物才能发挥作用的局限性,提高了该装置的使用效果。
[0026] 其中,通过垫片83的一侧与自锁条5的一侧相接触,自锁条5与自锁棘条11之间的间距与挤压块84的厚度相同,当钢圈15的一端相互闭合后通过推动滑动锁定装置8使得挤压块84对自锁条5进行挤压,从而使自锁条5一侧的自锁棘齿6与自锁棘条11相互卡接从而达到锁死的效果,使得施暴者无法通过外力将钢圈15进行打开,同时推动滑动锁定装置8会使滑动锁定装置8的顶部与推杆10相接触从而推动推杆10同步进行移动,通过推杆10贯穿弧形板12,推杆10的一端固定安装有伸出板13且伸出板13的外表面与弧形板12相贴合,从而使推杆10的移动使伸出板13与弧形板12相分离并伸出,伸出板13伸出后会与施暴者接触并将其抵住,进一步提高该装置对施暴者的束缚作用,并且挤压块84、自锁条5和自锁棘条11的挤压作用使得滑动锁定装置8受到巨大的摩擦力,使得施暴者无法用自身的力量将伸出板13进行复位,同时滑动锁定装置8的伸出会对施暴者的身体进行挤压使其无法挣脱该装置的束缚,从而使使用者在操作完毕后可以进行脱手并迅速脱离,避免了施暴者采用投掷凶器方式伤害使用者,并且该装置也会保持束缚从而对施暴者的行动能力造成极大的障碍,避免了施暴者进一步采取暴力措施。
[0027] 其中,通过推杆10的一端固定安装有伸出板13,使得该装置在二次使用时伸出板13处于未复位的状态,此时滑动锁定装置8与推杆10相互接触并且挤压块84、自锁条5和自锁棘条11依然处于相互挤压的效果,在使用过程中伸出板13会首先与施暴者接触,利用使用者的外力和伸出板13与施暴者撞击的冲击力使伸出板13进行复位,并且伸出板13通过推杆10将自身受到的力传递给与其接触的滑动锁定装置8,促使挤压块84与自锁条5脱离接触并使自锁棘齿6和自锁棘条11脱离卡接的效果,使该装置整体进行复位并进行后续的操作,从而使该装置在使用后无需对伸出板13进行复位,只需将钢圈15展开即可,提高了该装置的实用性。
[0028] 本发明的使用方法如下:
[0029] 使用时,一直手把握外壳2的外表面,另一只手把握滑动锁定装置8的外表面,将伸出板13对准施暴者并用力突刺,在该过程中支架14与施暴者接触时会以图2中向下的方向上移动,并带动钢圈15的一端同步进行移动,使钢圈15以转动机构16为旋转中心进行旋转,从而使钢圈15的另一端相互闭合,从而达到束缚施暴者的目的,当钢圈15的一端相互闭合后通过推动滑动锁定装置8使得挤压块84对自锁条5进行挤压,从而使自锁条5一侧的自锁棘齿6与自锁棘条11相互卡接从而达到锁死的效果,使得施暴者无法通过外力将钢圈15进行打开,同时推动滑动锁定装置8会使滑动锁定装置8的顶部与推杆10相接触从而推动推杆10同步进行移动,推杆10的移动使伸出板13与弧形板12相分离并伸出,伸出板13伸出后会与施暴者接触并将其抵住,并且挤压块84、自锁条5和自锁棘条11的挤压作用使得滑动锁定装置8受到巨大的摩擦力,使得施暴者无法用自身的力量将伸出板13进行复位。
[0030] 使用完成后将钢圈15打开进行复位即可,无需对伸出板13进行复位,在二次使用时伸出板13处于未复位的状态,伸出板13会首先与施暴者接触,利用使用者的外力和伸出板13与施暴者撞击的冲击力使伸出板13进行复位,并且伸出板13通过推杆10将自身受到的力传递给与其接触的滑动锁定装置8,促使挤压块84与自锁条5脱离接触并使自锁棘齿6和自锁棘条11脱离卡接的效果,使该装置整体进行复位并进行后续的操作。
[0031]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0032]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附图说明

[0012] 图1为本发明结构示意图;
[0013] 图2为本发明结构主视剖面示意图;
[0014] 图3为本发明结构右视剖面示意图;
[0015] 图4为本发明结构图3中A处放大示意图;
[0016] 图5为本发明结构长管外壳示意图;
[0017] 图6为本发明结构长管外壳剖面示意图;
[0018] 图7为本发明结构长管外壳仰视示意图;
[0019] 图8为本发明结构长管外壳俯视示意图;
[0020] 图9为本发明结构滑动锁定装置示意图;
[0021] 图10为本发明结构滑动锁定装置剖面示意图。
[0022] 图中:1、滑杆;2、外壳;3、主直孔;4、滑槽;5、自锁条;6、自锁棘齿;7、套接通孔;8、滑动锁定装置;81、滑块;82、限位块;83、垫片;84、挤压块;9、副直孔;10、推杆;11、自锁棘条;12、弧形板;13、伸出板;14、支架;15、钢圈;16、转动机构;17、连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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