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4]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5] 请参照图1‑3,智能节能燃气工业炉,包括装置本体1,装置本体1的侧壁表面贯通开设有通孔,通孔的内部设置有观察箱2,且观察箱2的一侧设置有透明玻璃5,观察箱2的内部设置有电动调节座3,电动调节座3上安装有监控仪4,装置本体1的一侧设置有控制端19,且控制端19通过安装座安装在地面上,控制端19通过导线与监控仪4电性连接。
[0026] 本实施方案中:在观察的过程中,可通过控制端19分别对电动调节座3和监控仪4进行控制,利用监控仪4,从而达到远程监控观察的目的,同时又能避免工业炉内的高温对工作人员的伤害,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不仅观察更加细致,同时又能够大大的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操作安全性,控制端19控制电路通过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简单的编程即可实现,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仅对其进行使用,不进行改造,故不再详细描述控制方式和电路连接,电动调节座3和监控仪4均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仅对其进行使用,不进行改造,故不再详细描述控制方式和电路连接。
[0027] 具体的,透明玻璃5表面贯通设置有旋转轴9,且旋转轴9的端部通过联轴器与驱动电机12的输出端相连接,并且驱动电机12通过固定座13安装在观察箱2内,旋转轴9的表面设置有清洁杆10,且清洁杆10的一侧设置有清洁刷11,清洁杆10的内部贯通开设有导水孔,清洁杆10的表面且位于导水孔处设置有喷头14,清洁杆10的端部且位于导水孔处安装有连接法兰15。
[0028] 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连接法兰15与外接水源管道进行安装,再将清洗水通过喷头14喷射在透明玻璃5表面,然后启动驱动电机12,驱动电机12带动旋转轴9转动,从而带动清洁板表面的清洁刷11转动,对透明玻璃5的两面进行清洗作业,去除透明玻璃5表面的灰尘杂质,从而有效提高了监控仪4的监控效果,极大的提高了工业炉装置的实用性。
[0029] 具体的,观察箱2的侧壁表面开设有散热口6,观察箱2的内部设置有散热扇7。
[0030] 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设置散热扇7和扇热口,加速观察箱2内部气体的流动,对监控仪4起到散热作用。
[0031] 具体的,观察箱2的内部且位于散热口6处设置有隔尘网8。
[0032] 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设置隔尘网8,对灰尘起到一个隔离作用,避免大量的工业灰尘粘附在观察窗表面。
[0033] 具体的,装置本体1的内顶端表面设置有温度传感器16。
[0034] 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设置温度传感器16,能够实时检测工业炉内部的温度。
[0035] 具体的,装置本体1的侧壁内部开设有空腔,且空腔的内部设置有保温层18。
[0036] 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设置保温层18,降低工业炉内部热量的溢散。
[0037] 具体的,装置本体1的侧壁表面开设有燃烧口17。
[0038] 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设置燃烧口17,用于安装燃烧器。
[0039] 工作原理:在观察的过程中,可通过控制端19分别对电动调节座3和监控仪4进行控制,利用监控仪4,从而达到远程监控观察的目的,同时又能避免工业炉内的高温对工作人员的伤害,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不仅观察更加细致,同时又能够大大的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操作安全性;通过连接法兰15与外接水源管道进行安装,再将清洗水通过喷头14喷射在透明玻璃5表面,然后启动驱动电机12,驱动电机12带动旋转轴9转动,从而带动清洁板表面的清洁刷11转动,对透明玻璃5的两面进行清洗作业,去除透明玻璃5表面的灰尘杂质,从而有效提高了监控仪4的监控效果,极大的提高了工业炉装置的实用性。
[0040]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