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0021]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2]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本实用新型中提供的用电器的型号仅供参考。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更换功能相同的不同型号用电器,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3]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皮肤科用皮肤清洁装置,包括握柄1、盒体2和储液盒3,所述握柄1内部通过安装槽安装有蓄电盒11,所述握柄1一端焊接有盒体2,所述盒体2内顶部通过螺栓固定有小型电机12,所述小型电机12底部输出轴通过插销固定有转动块13,所述转动块13外侧套设有一次性海绵套4;
[0024] 所述盒体2顶部焊接有储液盒3,所述储液盒3内部套设有活塞板14,所述活塞板14内部套设有传动杆6,所述传动杆6一端通过螺纹槽连接有密封板9,所述储液盒3底部一端开设有出料口10,且出料口10底端通过卡槽固定有出料皮管16。
[0025]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至图3)过内螺纹固定套8将装有免洗消毒液的瓶子固定在储液盒3上,免洗消毒液进入储液盒3内,推动传动杆6通过活塞板14将储液盒3内免洗消毒液从出料皮管16挤在患处,打开小型电机12带动转动块13外侧的一次性海绵套4转动,对患处进行清洗,操作方便,消毒液用量小。
[0026] 其中,所述盒体2底部通过螺栓固定有防护罩5,所述转动块13位于盒体2底部。
[0027]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防护罩5可以起到防护作用,同时可以一次性海绵套4进行移动的约束。
[0028] 其中,所述蓄电盒11的电流输出端通过电源线与小型电机12的电流输入端构成电连接。
[0029]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2)蓄电盒11给予小型电机12供电。
[0030] 其中,所述储液盒3顶部焊接有内螺纹固定套8,所述储液盒3内侧胶合有密封圈15。
[0031]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3)内螺纹固定套8方便装有免洗消毒液的瓶子安装在储液盒3上,密封圈15在传动杆6和储液盒3之间起到密封作用,防止储液盒3内免洗消毒液漏出。
[0032] 其中,所述传动杆6外侧套设有压缩弹簧7,且压缩弹簧7位于储液盒3外侧一端,所述密封板9位于储液盒3外侧另一端。
[0033]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3)压缩弹簧7可以推动传动杆6复位,密封板9用于密封传动杆6和储液盒3连接处。
[0034]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皮肤科用皮肤清洁装置,包括握柄1、盒体2、储液盒3、一次性海绵套4、防护罩5、传动杆6、压缩弹簧7、内螺纹固定套8、密封板9、出料口10、蓄电盒11、小型电机12、转动块13活塞板14、密封圈15、出料皮管16,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人员将装有免洗消毒液的瓶子固定在储液盒3上的内螺纹固定套8内,免洗消毒液进入储液盒3内,人员推动传动杆6带动活塞板14在储液盒3内移动,活塞板14移动将储液盒3内的免洗消毒液从出料口10和出料皮管16挤出,挤到患者待消毒处,松开传动杆6后,压缩弹簧7推动传动杆6和活塞板14复位,使密封板9贴紧储液盒3一端,对储液盒3和传动杆6之间进行密封,密封圈15在传动杆6和储液盒3之间起到密封作用,防止储液盒3内免洗消毒液泄漏,出料皮管16因其自身弹性,在受到压力前处于收缩状态,使储液盒3内的免洗消毒液不会流出,待患者待消毒处涂抹免洗消毒液后,人员打开小型电机12带动转动块13及其外侧的一次性海绵套4转动,对患处进行清洗、消毒,采用一次性海绵套4,方便更换,蓄电盒11给予小型电机12供电,使其可以正常工作。
[0035]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36]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