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21]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
实施例。
[0022]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上”、“下”、“左”、“右”、“内”、“外”、“前端”、“后端”、“头部”、“尾部”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
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
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3]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24] 同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性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
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5] 请参见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照明口腔医疗器械的具体技术实施方案:
[0026] 一种照明口腔医疗器械,包括:手柄1、连接件2、支撑杆3、万向节球头杆4、检查镜5、第一照明灯6、第二照明灯7、蓄电池8、第一控制按键9、第二控制按键10、充电接口11;手柄1的前端设置有圆形状的连接件2,且连接件2与手柄1为一体式结构;连接件2的一侧设置
有长圆形的支撑杆3,且支撑杆3的一端通过铰接方式与连接件2相连接;支撑杆3另一端的
一侧设置有万向节球头杆4,且万向节球头杆4的底端通过螺纹拧接方式与支撑杆3相连接;
万向节球头杆4的顶端设置有检查镜5,且检查镜5背部的中间位置通过间隙配合方式与万
向节球头杆4相连接;检查镜5顶端的边缘位置设置有第一照明灯6,且第一照明灯6通过嵌
入方式与检查镜5相连接;第二照明灯7设置在连接件 2前端的中间位置,且第二照明灯7通
过嵌入方式与连接件2相连接;手柄1的内部设置有蓄电池8,且蓄电池8通过嵌入方式与手
柄1相连接;手柄1顶端的中间位置设置有圆形状的第一控制按键9,且第一控制按键9通过
嵌入方式与手柄1相连接;手柄1的一侧设置有矩形状的第二控制按键10,且第二控制按键
10通过嵌入方式与手柄1相连接;手柄1的背部设置有充电接口11,且充电接口11通过嵌入
方式与手柄1相连接,并且充电接口11通过线缆与蓄电池8相连接。
[0027] 具体的,检查镜5的背部设置有与万向节球头杆4的球头呈间隙配合的球形槽,且检查镜5通过万向节球头杆4的设置为第一角度调节装置,能够根据检查需要对检查镜5的
角度进行万向调节,使医护人员能够更加方便、彻底的对患者口腔进行检查,提高检查效
率。
[0028] 具体的,支撑杆3通过铰接方式的设置为第二角度调节装置,且支撑杆3的调节角度为0-180度,通过调节支撑杆3的位置调整检查镜5位置,实现检查镜5的方位调节,满足使
用者不同的使用需求。
[0029] 具体的,第一照明灯6呈环形阵列设置有多处,且第一照明灯6通过线缆与蓄电池8 相连接,并且第一照明灯6通过线缆与第一控制按键9相连接,实现无影照明,配合检查镜检
查患者口腔内部病变部位。
[0030] 具体的,第二照明灯7通过线缆与蓄电池8相连接,且第二照明灯7通过线缆与第二控制按键10相连接。
[0031] 具体的连接件2的一侧设置有半个长圆形状的铰接支座,且所述铰接支座比手柄1高出1-2CM,便于检查镜5进行方位调节,并形成避让空间,便于第二照明灯7使用。
[0032] 具体实施步骤:
[0033] 使用该装置时,手持手柄1,据检查需要通过万向节球头杆4与支撑杆3对检查镜5 的角度与位置进行调节,使医护人员能够更加方便、彻底的对患者口腔进行检查,满足使用
者不同的使用需求,检查镜5顶端的边缘位置呈环形阵列设置有多处第一照明灯6,能实现
无影照明,配合检查镜5检查患者口腔内部病变部位,提高口腔检查的效率,还可以通过支
撑杆3将检查镜5调节至手柄1的一侧,便于医护人员使用第二照明灯7对口腔内部进行照
明,拓展了照明口腔医疗器械的使用范围,提高了照明口腔医疗器械的使用效率,实用性
强。
[0034] 综上所述:该一种照明口腔医疗器械,通过万向节球头杆与铰接的支撑杆的设置,使用时,便于使用者根据检查需要对检查镜进行的角度与方位调节,配合第一照明灯,使医
护人员能够更加方便、彻底的对患者口腔进行检查,提高检查效率,不用时,能将检查镜调
整至手柄的侧上方,方便第二照明灯的使用,便于使用者切换检查照明模式,提升了检查镜
的使用性能,满足了使用者不同的使用求,提高使用者的检查效率,解决了现有装置中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
[0035]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
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