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利 > 柳春祥 > 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专利详情

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   0    0

有效专利 查看PDF
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步骤?
专利申请流程图
申请
申请号: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一件专利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示号码。唯一性原则。
申请日: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2021-08-31
授权
授权指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发明专利权;或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
2022-06-17
预估到期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届满后法律终止保护。
2031-08-31
基本信息
有效性 有效专利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申请号 CN202122081722.2 申请日 2021-08-31
公开/公告号 CN216753954U 公开/公告日 2022-06-17
授权日 2022-06-17 预估到期日 2031-08-31
申请年 2021年 公开/公告年 2022年
缴费截止日
分类号 A47B97/04A47B91/06A47B95/02G09B19/18 主分类号 A47B97/04
是否联合申请 独立申请 文献类型号 U
独权数量 1 从权数量 4
权利要求数量 5 非专利引证数量 0
引用专利数量 0 被引证专利数量 0
非专利引证
引用专利 被引证专利
专利权维持 0 专利申请国编码 CN
专利事件 事务标签 授权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 第一申请人
专利权人 柳春祥 当前专利权人 柳春祥
发明人 柳春祥 第一发明人 柳春祥
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玉泉路17号 邮编 432000
申请人数量 1 发明人数量 1
申请人所在省 湖北省 申请人所在市 湖北省孝感市
代理人信息
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
青岛博展利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专利代理师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
李芬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经济法教学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包括托架;所述托架顶部左侧安装有白板,所述托架顶部右侧安装有支架,所述支架顶部内侧安装有支杆,所述支杆上套置有挂环,所述挂环的数量为三组;所述挂环底部挂置有法条展示板,所述法条展示板的数量为多组。本实用新型通过白板可书写经济案例,而讲解此案例时,通过找到对应法条展示板上的经济法条款进行展示,从而结合法条进行案例解析,使得教学更为直观明了,能够有效的加深工作人员对经济法条款的印象,从而大大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多组法条展示板上印制有多条经济法条款,可使其在解析不同案例时只需将法条展示板位于挂环上翻页即可。
  • 摘要附图
    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
  • 说明书附图:图1
    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
法律状态
序号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信息
1 2022-06-17 授权
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
1.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托架(1);
所述托架(1)顶部左侧安装有白板(2),所述托架(1)顶部右侧安装有支架(3),所述支架(3)顶部内侧安装有支杆(4),所述支杆(4)上套置有挂环(5),所述挂环(5)的数量为三组;
所述挂环(5)底部挂置有法条展示板(6),所述法条展示板(6)的数量为多组,所述法条展示板(6)上印制有经济法条款(7);
所述托架(1)底部四角安装有支腿(9),所述支腿(9)内侧安装有储物柜(11),所述储物柜(11)内部两侧安装有抽屉(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屉(12)前端安装有把手(1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白板(2)底部前侧安装有置物板(1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9)底部安装有可锁式万向轮(1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白板(2)左侧以及支架(3)右侧安装有手推杆(8)。
说明书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经济法教学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经济法教学时往往需要解析经典经济案例,此时往往需要利用教具便于案例的教学展示工作,但是现有的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的地方,例如;
[0003] 现有的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无法在讲解案例时结合相关经济法条款,从而无法加深学生对经济法条款的印象和实际运用能力,影响教学质量。实用新型内容
[0004]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解决了背景技术中所提出的问题。
[0005]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包括托架;
[0006] 所述托架顶部左侧安装有白板,所述托架顶部右侧安装有支架,所述支架顶部内侧安装有支杆,所述支杆上套置有挂环,所述挂环的数量为三组;
[0007] 所述挂环底部挂置有法条展示板,所述法条展示板的数量为多组,所述法条展示板上印制有经济法条款;
[0008] 所述托架底部四角安装有支腿,所述支腿内侧安装有储物柜,所述储物柜内部两侧安装有抽屉。
[0009]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抽屉前端安装有把手。
[0010]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白板底部前侧安装有置物板。
[0011]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支腿底部安装有可锁式万向轮。
[0012]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所述白板左侧以及支架右侧安装有手推杆。
[0013]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4] 1.本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通过白板可书写经济案例,而讲解此案例时,通过找到对应法条展示板上的经济法条款进行展示,从而结合法条进行案例解析,使得教学更为直观明了,能够有效的加深工作人员对经济法条款的印象,从而大大提高教学质量。
[0015] 2.本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通过多组法条展示板上印制有多条经济法条款,可使其在解析不同案例时只需将法条展示板位于挂环上翻页即可,操作简单,实用性高。

实施方案

[0019]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0020]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1]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除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2]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包括托架1;
[0023] 所述托架1顶部左侧安装有白板2,所述托架1顶部右侧安装有支架3,所述支架3顶部内侧安装有支杆4,所述支杆4上套置有挂环5,所述挂环5的数量为三组;
[0024] 所述挂环5底部挂置有法条展示板6,所述法条展示板6的数量为多组,所述法条展示板6上印制有经济法条款7;
[0025] 所述托架1底部四角安装有支腿9,所述支腿9内侧安装有储物柜11,所述储物柜11内部两侧安装有抽屉12。
[0026]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通过白板2可书写经济案例,而讲解此案例时,通过找到对应法条展示板6上的经济法条款7进行展示,从而结合法条进行案例解析,使得教学更为直观明了,能够有效的加深工作人员对经济法条款7的印象,从而大大提高教学质量。
[0027]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所述抽屉12前端安装有把手 13,通过把手13可便于抽屉12的抽拉。
[0028]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所述白板2底部前侧安装有置物板14,通过置物板14可便于教具的摆放。
[0029]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所述支腿9底部安装有可锁式万向轮10,通过可锁式万向轮10可便于设备的移动工作。
[0030]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所述白板2左侧以及支架3右侧安装有手推杆8,通过手推杆8可使设备的移动更为省力。
[0031]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包括1、托架;2、白板;3、支架;4、支杆;5、挂环;6、法条展示板;7、经济法条款;8、手推杆;9、支腿;10、可锁式万向轮;11、储物柜;12、抽屉;13、把手;14、置物板,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使用时,首先通过手推杆8可推动装置,此时通过可锁式万向轮 10即可实现设备的移动,移动置合适位置后,通过白板2可书写经济案例,而讲解此案例时,通过找到对应法条展示板6上的经济法条款7进行展示,从而结合法条进行案例解析,使得教学更为直观明了,能够有效的加深工作人员对经济法条款7的印象,从而大大提高教学质量,且通过多组法条展示板6上印制有多条经济法条款7,可使其在解析不同案例时只需将法条展示板6位于挂环5上翻页即可,操作简单,实用性高,通过抽屉12可便于经济法相关资料的存放,从而便于教学时的拿取,通过置物板14可便于教学用笔用具的存放。
[0032]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33]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0016]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0017]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适用于经济法的新型教具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0018] 图中:1、托架;2、白板;3、支架;4、支杆;5、挂环; 6、法条展示板;7、经济法条款;8、手推杆;9、支腿;10、可锁式万向轮;11、储物柜;12、抽屉;13、把手;14、置物板。
版权所有:盲专网 ©2023 zlpt.xyz  蜀ICP备2023003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