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8]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0019] 下述实施例中,以蓝色色素为囊芯的微胶囊1采用如下方法获得:将阿拉伯胶、羟甲基纤维素钠和水混合,制成囊壁溶液;将蓝色色素与所述囊壁溶液按照20g:100mL的质量体积比混合,并于10~20MPa下均质3~4min,得到混合液;对所述混合液进行喷雾干燥,制得所述以蓝色色素为囊芯的微胶囊1。
[0020] 以红色色素为囊芯的微胶囊2采用如下方法获得:将麦芽糊精、乙基纤维素钠与水混合均匀,得到囊壁材溶液;将红色色素与所述囊壁材溶液按照20~30g:100mL的质量体积比混合均匀,并于20~30MPa下均质2~3min,得到混合液体,将所述混合液体冷冻干燥,制得所述以红色色素为囊芯的微胶囊2。
[0021] 实施例1
[0022] 一种具有独立分散色粉微胶囊的瞬时融合护色唇膏,由双色胶囊与基底物按照1:20的质量比混合而成。
[0023] 其中,所述基底物包括如下质量份的组分:30份羊毛脂、10份蜂蜡、10份牛油果油、3份甘油、2份硬脂酸酯和1份透明质酸。
[0024] 所述双色胶囊由内核和外壳组成,所述内核由以栀子蓝色素为囊芯的微胶囊1团聚而成,通过在所述内核外表面上盘涂以辣椒红红色素为囊芯的微胶囊2,以形成所述外壳,制得所述双色胶囊。所述微胶囊1的囊壁材料1由如下质量份组分的原料制成:30份阿拉伯胶、10份羟甲基纤维素钠和90份水;所述微胶囊2的囊壁材料2由如下质量份组分的原料制成:30份麦芽糊精、10份乙基纤维素钠和90份水。
[0025] 使用时,持本实施例所述的护色唇膏将其涂抹于嘴唇上,5s后由于涂抹时的摩擦作用导致内核和外壳的微胶囊分别破裂,微胶囊内容物的两种色粉分别从微胶囊中溢出,10s内融合在一起协同成一种中间色—浅梅子紫色,达到变色的效果,给消费者视觉上带来了冲击。
[0026] 以市售某浅梅子紫色唇膏作为参比物,经过实验验证,结果表明,该市售唇膏经过10个月的摆放颜色就有所变色,不再和原先的颜色一致;而本实施例所述的护色唇膏经过2年的摆放后外观颜色以及涂抹变色后的颜色均没有发生变化,与刚生产出的产品相比颜色基本一致,没有色差,表明本实施例所述的护色唇膏的色彩稳定性优秀。
[0027] 实施例2
[0028] 一种具有独立分散色粉微胶囊的瞬时融合护色唇膏,由双色胶囊与基底物按照1:25的质量比混合而成。
[0029] 其中,所述基底物包括如下质量份的组分:40份羊毛脂、15份蜂蜡、13份牛油果油、6份甘油、3份硬脂酸酯和2份透明质酸。
[0030] 所述双色胶囊由内核和外壳组成,所述内核由以栀子蓝色素为囊芯的微胶囊1团聚而成,通过在所述内核外表面上盘涂以辣椒红红色素为囊芯的微胶囊2,以形成所述外壳,制得所述双色胶囊。所述微胶囊1的囊壁材料1由如下质量份组分的原料制成:35份阿拉伯胶、12份羟甲基纤维素钠和100份水;所述微胶囊2的囊壁材料2由如下质量份组分的原料制成:35份麦芽糊精、15份乙基纤维素钠和100份水。
[0031] 使用时,持本实施例所述的护色唇膏将其涂抹于嘴唇上,8s后由于涂抹时的摩擦作用导致内核和外壳的微胶囊分别破裂,微胶囊内容物的两种色粉分别从微胶囊中溢出,12s内融合在一起协同成一种中间色—梅子紫色,达到变色的效果,给消费者视觉上带来了冲击。
[0032] 以市售某梅子紫色唇膏作为参比物,经过实验验证,结果表明,该市售唇膏经过8个月的摆放后颜色就会有所变色,不再和原先的颜色一致;而本实施例所述的护色唇膏经过16个月的摆放后其外观颜色以及涂抹变色后的颜色均没有发生变化,与刚生产出的产品相比颜色基本一致,没有色差,表明本实施例所述的护色唇膏的色彩稳定性优秀。
[0033] 实施例3
[0034] 一种具有独立分散色粉微胶囊的瞬时融合护色唇膏,由双色胶囊与基底物按照1:30的质量比混合而成。
[0035] 其中,所述基底物包括如下质量份的组分:50份羊毛脂、20份蜂蜡、15份牛油果油、8份甘油、5份硬脂酸酯和2份透明质酸。
[0036] 所述双色胶囊由内核和外壳组成,所述内核由以栀子蓝色素为囊芯的微胶囊1团聚而成,通过在所述内核外表面上盘涂以辣椒红红色素为囊芯的微胶囊2,以形成所述外壳,制得所述双色胶囊。所述微胶囊1的囊壁材料1由如下质量份组分的原料制成:40份阿拉伯胶、15份羟甲基纤维素钠和100份水;所述微胶囊2的囊壁材料2由如下质量份组分的原料制成:40份麦芽糊精、20份乙基纤维素钠和100份水。
[0037] 使用时,持本实施例所述的护色唇膏将其涂抹于嘴唇上,5s后由于涂抹时的摩擦作用导致内核和外壳的微胶囊分别破裂,微胶囊内容物的两种色粉分别从微胶囊中溢出,10s内融合在一起协同成一种中间色—深紫梅子色,达到变色的效果,给消费者视觉上带来了冲击。
[0038] 以市售某深紫梅子色唇膏作为参比物,经过实验验证,结果表明,该市售唇膏经过9个月的摆放后其颜色就会有所变色,不再和原先的颜色一致;而本实施例所述的护色唇膏经过2年的摆放外观颜色以及涂抹变色后的颜色均没有发生变化,与刚生产出的产品相比颜色基本一致,没有色差,表明本实施例所述的护色唇膏的色彩稳定性优秀。
[0039] 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他不同形式的变化和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所引申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