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9]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0]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1]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偶氮二异丁腈的制备装置。
[0022]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如图1‑3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偶氮二异丁腈的制备装置,包括反应釜1,反应釜1的顶面紧固安装有电机5,且电机5的输出端贯穿反应釜1转动连接有搅拌桨2,反应釜1内侧上部焊接有喇叭罩6,且喇叭罩6一侧表面焊接有回氯管4,反应釜1外表面设置有回气管7,且回气管7的一端贯穿反应釜1与回氯管4连通,并且回气管7的另一端贯穿反应釜1连通有弧形管10,回气管7的表面安装有气泵8,弧形管10顶面的中间位置连通有进气管9,且进气管9的一端延伸至反应釜1外侧,弧形管10的表面均匀开设有多个第二通孔14,通过将氯气由进气管9通入设置在反应釜1内部的弧形管10,促使氯气由弧形管10表面的多个第二通孔14均匀导出,配合电机5控制搅拌桨2旋转,有效增加反应液的与氯气的混合以及接触效果,实现氯气的均匀、高效的通入,而通过开启回气管7表面的气泵8,促使气泵8将反应釜1内侧上部聚集的氯气吸入环形回氯管4中,再由回气管7导入弧形管10内,使得聚集在反应釜1内侧上部的氯气能够循环式通入反应釜1的反应液中,有效增加氯气与反应液的反应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偶氮二异丁腈制备效率;
[0023] 在一个实施例中,喇叭罩6一侧表面焊接有多个端柱13,且多个端柱13的一端均与回氯管4焊接,通过多个端柱13能够作为喇叭罩6与回氯管4连接的支撑载体,而喇叭罩6能够对回氯管4进行遮挡防护,减少反应釜1加料过程中发生第一通孔12堵塞的情况。
[0024] 在一个实施例中,回氯管4为环状结构,且回氯管4内圈开设有多个第一通孔12,通过回氯管4内圈的多个第一通孔12,方便将反应釜1内侧上部的氯气循环式通入反应液。
[0025] 在一个实施例中,回气管7和进气管9的表面均安装有止逆阀,通过止逆阀能够避免反应液倒灌。
[0026] 在一个实施例中,反应釜1底面的中心处连通有出料管11,且出料管11的表面安装有手动阀,通过出料管11方便与偶氮二异丁腈制备的其他附属设备进行连接,而通过开启手动阀方便出料。
[0027] 在一个实施例中,反应釜1外表面设置有控制面板3,且控制面板3的输出端分别与电机5和气泵8电性连接,通过控制面板3方便控制电机5和气泵8的开启,控制面板3控制电路通过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简单的编程即可实现,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仅对其进行使用,不进行改造,故不再详细描述控制方式和电路连接。
[0028] 工作原理:
[0029] 使用时,将该装置移动至合适的位置,接通电源,通过将氯气由进气管9通入设置在反应釜1内部的弧形管10,促使氯气由弧形管10表面的多个第二通孔14均匀导出,配合电机5控制搅拌桨2旋转,有效增加反应液的与氯气的混合以及接触效果,实现氯气的均匀、高效的通入,而通过开启回气管7表面的气泵8,促使气泵8将反应釜1内侧上部聚集的氯气吸入环形回氯管4中,再由回气管7导入弧形管10内,使得聚集在反应釜1内侧上部的氯气能够循环式通入反应釜1的反应液中,有效增加氯气与反应液的反应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偶氮二异丁腈制备效率,同时,通过在回氯管4的上部焊接有喇叭罩6,能够对回氯管4进行遮挡防护,减少反应釜1加料过程中发生第一通孔12堵塞的情况。
[0030]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