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9]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20] 实施例一:如图1、图3所示,一种长棒型物料翻转架,包括位于左右两侧的底座1、翻转架本体2,两侧所述翻转架本体2均呈圆环形框架结构,两侧所述翻转架本体2的中心通过转轴3相固定连接,所述转轴3的两端分别与两侧所述底座1相转动连接,其中一侧所述的底座1上设置有驱动所述转轴3转动的翻转电机;
[0021] 每侧所述翻转架本体2上设置有上料工位以及卸料工位,所述上料工位与所述卸料工位之间的角度为180°,所述上料工位以及所述卸料工位均包括用于对工件的端部进行定位的且呈圆环形的定位卡环,所述定位卡环由固定卡环段4以及锁紧卡环段5构成,所述固定卡环段4的圆心角大于所述锁紧卡环段5的圆心角,所述固定卡环段4的一端与所述锁紧卡环段5的一端相转动连接,且两者的另一端之间设置有锁紧机构,所述固定卡环段4的内侧表面设置有涨紧气囊8,所述涨紧气囊8上开设有进气口以及排气口,所述进气口通过进气管道与压缩气源相连通,所述进气管道上设置有进气阀,所述排气口处设置有排气阀;
[0022] 所述锁紧机构包括一端部转动设置于所述锁紧卡环段5端部的锁杆6、固定设置于所述锁杆6另一端部的锁紧球7、开设于所述固定卡环段4内侧的分别与所述锁杆6相配合的锁槽、与所述锁紧球7相配合的球形锁孔,在所述上料工位,所述锁紧卡环段5位于所述固定卡环段4的上方,在卸料工位,所述锁紧卡环段5位于所述固定卡环段4的下方,除此以外为了使得锁紧球7不易脱离球形锁孔还可以在球形锁孔的内侧设置阻尼层,如采用带有凸点的硅胶、橡胶等,增加了锁紧球7与球形锁孔之间的摩擦,由此在非人工的外力作用下其不易轻易脱离。
[0023] 本实施例中的一种实施方式为,所述涨紧气囊8为若干凸起,且均匀分布于所述固定卡环段4的内侧表面,此外另一种实施方式为,所述涨紧气囊8覆盖于所述固定卡环段4的内侧表面,加工长棒形工件时,不仅针对圆柱形工件还是矩形工件等,其对工件的定位仅仅是针对工件的两个端部即可,针对圆柱形工件由于定位卡环自身为圆环形,适宜采用若干凸起方式的涨紧气囊8,而对于矩形的物料适宜采用固定卡环段4内侧均为涨紧气囊8的方式,而涨紧气囊8的作用是除了使得工件与定位卡环的圆形内腔紧密贴合,还有使得锁定卡环段与固定卡环段4两者通过锁定机构锁紧时,利用工件自身将锁紧球7稳固地压设在球形锁孔内,使得工件在翻转过程中锁紧机构不会发生脱离现象,此外利用上述锁紧机构在锁定以及解锁时操作及其方便,只需拨动锁杆6即可完成操作。
[0024] 在上料工位,由于锁紧卡环段5位于固定卡环段4的上方,由此在涨紧气囊8的配合下将工件的表面顶紧锁紧球7使其无法脱离球形锁孔,在工件翻转过程中,由于工件自身重力作用,具有强大的离心力,但是正因如此工件在离心力作用下更进一步将锁紧球7卡死在球形锁孔内,由此固定卡环段4与锁紧卡环段5两者的锁定机构更为稳定不易脱离,而在卸料工位上,由于锁紧卡环段5位于固定卡环段4的下方,在工件自身重力作用以及涨紧气囊8的涨紧力作用下,工件稳定地压设在锁紧球7上,只有在工件被卸料机构向上支撑以及涨紧气囊8中气压消除时,工件与锁紧卡环之间在外力作用下存在间隙后,可将锁紧球7从球形锁孔内脱离,由此也可以防止误操作,区别于其他锁紧机构由于误操作工件未被卸料机构支撑或者涨紧气囊8未进行卸压即打开锁紧机构极易发生危险,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误操作的产生。
[0025] 如图4所示,为了方便对工件的上料以及卸料,还包括位于前侧的上料机构以及位于后侧的卸料机构,其中所述卸料机构设置于两侧所述翻转架本体2之间,所述卸料机构包括卸料座9、沿着铅锤方向滑动设置于所述卸料座9上的卸料架10、固定设置于所述卸料架10顶部呈V字型的卸料槽,所述卸料架10的一侧设置有导向部,所述导向部上开设有导向孔,所述卸料座9上固定设置有导向杆12,所述导向杆12与所述导向孔相配合,所述卸料架
10的另一侧设置有驱动部,所述卸料座9上设置有与所述驱动部相连接的卸料油缸11,至于上料机构并非本申请的保护要点,现有技术中采用的行车加以吊装工装辅助的上料方式可以在此采用,或者采用机械手上料的方式也可以进行。
[0026] 实施例二:如图2所示,为了使得翻转架并非简单的对物料翻转,还可以作为物料加工时的定位架采用,由此所述翻转架本体2上均匀设置有四个所述定位卡环,继而其中一个定位卡环作为上料工位采用,一个定位卡环作为加工工位,一个定位卡环作为卸料工位,最后一个定位卡环作为待选工位使用,从而可以实现工件的持续性加工。
[0027] 为了提高翻转架的强度,所述翻转架本体2与所述转轴3之间设置有至少四个加强筋板13,四个所述定位卡环分别设置于所述加强筋板13的端部。
[0028]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其优点,本行业的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