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25]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它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6] 请参阅图1‑5所示,一种用于床垫弹簧加工用的冷却设备,包括底座1,底座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外壳19,外壳19的内部固定安装有冷却盒2,冷却盒2的正面固定安装有把手3,冷却盒2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滑轨4,滑轨4的内部固定安装有传动架5,传动架5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滑轮6。
[0027] 外壳19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连接架7,外壳19的顶部固定安装有支撑板8,支撑板8的底部固定安装有保护套9,保护套9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卡扣10,卡扣10的顶部开设有卡槽11,保护套9内部固定安装有驱动电机12,驱动电机12的输出轴通过联轴器固定连接有转轴
13,转轴13的正面固定安装有散热扇14,外壳19的正面固定安装有观察窗15,观察窗15的一侧固定安装有合页16,外壳19的背面固定安装有散热网17,散热网17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固定螺栓18。
[0028] 本实施例中,冷却盒2通过滑轨4与滑轮6活动连接,且滑轨4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滑轨4以冷却盒2的垂直中线对称轴对称设置,通过冷却盒2、滑轨4与滑轮6的设置,可把弹簧放置在冷却盒2里进行冷却,接着冷却完毕后,在向前拉动冷却盒2带动滑轨4内部的滑轮6滑动抽出,对其冷却完毕的弹簧进行拿取。
[0029] 本实施例中,把手3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把手3以冷却盒2的垂直中线对称轴对称设置,通过把手3的设置,使其在拉动冷却盒2时,可以方便抽拉。
[0030] 本实施例中,保护套9通过卡扣10与支撑板8卡合连接,且卡扣10为凸形结构,通过保护套9、卡扣10与支撑板8的设置,达到便于保护散热扇14的作用,使其散热扇14不易损坏。
[0031] 本实施例中,卡槽11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卡槽11均为凹形结构,通过卡槽11的设置,使其能够对保护套9进行拆卸安装,达到清洗的目的。
[0032] 本实施例中,驱动电机12通过转轴13与散热扇14活动连接,且驱动电机12与转轴13为垂直分布,通过驱动电机12、转轴13与散热扇14的设置,达到便于散热的目的,使用驱动电机12带动转轴13,转轴13带动散热扇14对其冷却设备内部进行散热,使其该冷却设备内部的温度可以降下来。
[0033] 本实施例中,观察窗15通过合页16与外壳19活动连接,且合页16为圆柱形结构,通过观察窗15、合页16与外壳19的设置,达到便于观察的作用,可以对冷却设备内部冷却的情况进行观察。
[0034] 本实施例中,散热网17通过固定螺栓18与外壳19螺纹连接,且散热网17的数目为四目,通过散热网17、固定螺栓18与外壳19的设置,达到便于散热的作用,通过散热网17的设置,对冷却设备进行散热,使其能够加快散热的速度。
[0035] 工作时,首先把该冷却设备放置在合适位置,然后把需要冷却的弹簧放置在冷却盒2内部,接着使用驱动电机12带动转轴13,转轴13带动散热扇14对其冷却设备内部进行散热,冷却完毕后,在向前拉动冷却盒2带动滑轨4内部的滑轮6滑动抽出,对其冷却完毕的弹簧进行拿取,从而完成工作。
[0036] 综上所述,该用于床垫弹簧加工用的冷却设备,通过保护套9、卡扣10、卡槽11、驱动电机12、转轴13和散热扇14的结构设计,实现了便于散热的功能,在使用过程中,可通过驱动电机12带动转轴13,转轴13带动散热扇14对其冷却设备内部进行散热,使其该冷却设备内部的温度可以降下来,解决了一般冷却设备内部热气不易散出的问题,提高了冷却设备的使用效率,再通过冷却盒2、把手3、滑轨4、传动架5和滑轮6的结构设计,实现了便于放置弹簧的功能,在使用过程中,可把弹簧放置在冷却盒2里进行冷却,接着冷却完毕后,在向前拉动冷却盒2带动滑轨4内部的滑轮6滑动抽出,对其冷却完毕的弹簧进行拿取,解决了一般冷却装置不便于拿取弹簧的问题,提高了冷却装置的适应性。
[0037]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0038]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