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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及其方法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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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步骤?
专利申请流程图
申请
申请号: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一件专利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示号码。唯一性原则。
申请日: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2019-06-28
申请公布
申请公布指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的公布或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进行的公布。
申请公布号:专利申请过程中,在尚未取得专利授权之前,国家专利局《专利公报》公开专利时的编号。
申请公布日:申请公开的日期,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开的日期。
2019-11-19
授权
授权指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发明专利权;或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
2020-10-02
预估到期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届满后法律终止保护。
2039-06-28
基本信息
有效性 有效专利 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申请号 CN201910576342.0 申请日 2019-06-28
公开/公告号 CN110228517B 公开/公告日 2020-10-02
授权日 2020-10-02 预估到期日 2039-06-28
申请年 2019年 公开/公告年 2020年
缴费截止日
分类号 B62B9/00B62B9/08 主分类号 B62B9/00
是否联合申请 独立申请 文献类型号 B
独权数量 1 从权数量 8
权利要求数量 9 非专利引证数量 0
引用专利数量 0 被引证专利数量 0
非专利引证
引用专利 被引证专利
专利权维持 3 专利申请国编码 CN
专利事件 事务标签 公开、实质审查、授权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 第一申请人
专利权人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当前专利权人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发明人 程志永、杨亚楠、叶亭 第一发明人 程志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纬六路 邮编 241000
申请人数量 1 发明人数量 3
申请人所在省 安徽省 申请人所在市 安徽省芜湖市
代理人信息
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
北京风雅颂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专利代理师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
马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及其方法,所述婴儿车包括控制模块,用于检测人体双手是否握持把手的人体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婴儿车行进速度的速度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婴儿在摇篮内的姿态的姿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前方障碍物与车体之间的距离的距离检测模块;用于提醒有碰撞危险的警示模块;用于在警示无效时对婴儿车进行制动的制动模块;以及供电模块,可根据婴儿的姿态以及婴儿车车速计算出与障碍物的警示距离,当婴儿车与障碍物之间到达警示距离时,对推车的人进行警示,警示无效时进行制动,由于预留的警示距离足够,刹车距离足够的情况下可有效避免婴儿受伤等情况,提高了婴儿车的安全性。
  • 摘要附图
    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及其方法
  • 说明书附图:图1
    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及其方法
  • 说明书附图:图2
    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及其方法
  • 说明书附图:图3
    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及其方法
法律状态
序号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信息
1 2020-10-02 授权
2 2019-11-19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 B62B 9/00 专利申请号: 201910576342.0 申请日: 2019.06.28
3 2019-09-13 公开
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
1.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包括:
车体,包括把手、顶棚与摇篮;
控制模块,安装于车体内部;
人体检测模块,安装于所述把手上,所述人体检测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用于检测人体双手是否握持把手;
速度检测模块,安装于车体上,所述速度检测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用于检测婴儿车行进速度;
姿态检测模块,安装于所述摇篮内部,所述姿态检测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用于检测婴儿在摇篮内的姿态;
距离检测模块,安装于所述车体前方,所述距离检测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用于检测前方障碍物与车体之间的距离;
警示模块,安装于所述把手上,所述警示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用于提醒有碰撞危险;
制动模块,安装于所述车体底部,所述制动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在警示无效时对婴儿车进行制动;
供电模块,为整个婴儿车提供电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上还设有用户识别模块,所述用户识别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所述用户识别模块包括指纹采集单元,所述指纹采集单元安装于所述把手上,用于获取用户指纹并进行合法性比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人体检测模块包括红外检测单元与压力检测单元,压力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把手是否受到握持的压力,红外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把手处是否有人体存在,从而检测人体是否握持住婴儿车的把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速度检测模块将婴儿车的行进速度与行进方向的信息反馈给控制模块,速度检测模块包括速度传感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模块用于当车体与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小于预警距离时进行预警提示,所示警示模块包括安装与所述把手上的震动器。

6.一种提高婴儿车安全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用户指纹,检测用户合法性;
若比对不合法,则重新开始;
若比对合法,则检测用户双手是否握持把手;
若否,继续检测用户双手是否握持把手;
若是,则检测婴儿车速度;
检测婴儿姿态;
根据婴儿车速度与婴儿姿态确定预警距离;
检测预警距离内是否有障碍物;
若有则进行警示,否则重复检测预警距离内是否有障碍物;
检测速度是否减缓到安全速度;若是,则继续检测婴儿车速度;
否则进行制动;
预警距离分为第一预警距离、第二预警距离及第三预警距离,其中,
第一预警距离,婴儿车中无婴儿,婴儿车急刹所需的刹车距离;
第二预警距离,婴儿车中婴儿为躺姿,保证婴儿不因急刹的惯性移动的距离;
第三预警距离,婴儿车中婴儿为坐姿,保证婴儿不因急刹的惯性磕碰的距离。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提高婴儿车安全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用户指纹,检测用户合法性包括:提前录入指纹,将录入的指纹保存在指纹库中,将获取的指纹与指纹库中指纹进行比对。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提高婴儿车安全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婴儿车速度包括:包括婴儿车的行进速度与行进方向的信息。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提高婴儿车安全性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检测婴儿姿态包括:检测婴儿车中是否有婴儿,婴儿的姿态是坐姿还是躺姿。
说明书

技术领域

[0001] 本发明涉及婴儿车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及其方法。

背景技术

[0002] 由于婴幼儿本身身体脆弱,无自理能力,所示婴幼儿一般是一个家庭的重点关注与保护对象。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快,常常需要携带婴幼儿一起出门,或者傍晚带着婴幼儿出门遛弯,此时就需要婴儿车的辅助。
[0003] 现有的婴儿车一般由车体、推杆与顶棚构成,人们推着推杆行进,顶棚在需要时可打开进行遮阳,大多数婴儿车还带有折叠功能,便于携带收纳。
[0004] 但是,本申请人发现现有的婴儿车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0005] 大人经常在小区中推着婴儿车行进散步,常与熟人打招呼,容易注意力分散,同时一些较大的婴儿车,由于体积较大,对前方的视线会产生一定影响,在此情况下,若前方有较低的障碍物,推车的人常常不能够及时发现,从而导致碰撞,轻微的会引起婴儿不适哭闹,严重时可能导致婴儿与车体护栏产生碰撞受伤以及惊吓。

发明内容

[0006]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及其方法,解决了前方有较低的障碍物,推车的人常常不能够及时发现,从而导致碰撞的问题。
[0007] 基于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包括:
[0008] 车体,包括把手、顶棚与摇篮;
[0009] 控制模块,安装于车体内部;
[0010] 人体检测模块,安装于所述把手上,所述人体检测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用于检测人体双手是否握持把手;
[0011] 速度检测模块,安装于车体上,所述速度检测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用于检测婴儿车行进速度;
[0012] 姿态检测模块,安装于所述摇篮内部,所述姿态检测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用于检测婴儿在摇篮内的姿态;
[0013] 距离检测模块,安装于所述车体前方,所述距离检测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用于检测前方障碍物与车体之间的距离;
[0014] 警示模块,安装于所述把手上,所述警示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用于提醒有碰撞危险;
[0015] 制动模块,安装于所述车体底部,所述制动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在警示无效时对婴儿车进行制动;
[0016] 供电模块,为整个婴儿车提供电能。
[0017] 可选的,所述车体上还设有用户识别模块,所述用户识别模块与所述控制模块电性连接,所述用户识别模块包括指纹采集单元,所述指纹采集单元安装于所述把手上,用于获取用户指纹并进行合法性比对。
[0018] 可选的,所述人体检测模块包括红外检测单元与压力检测单元,压力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把手是否受到握持的压力,红外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把手处是否有人体存在,从而检测人体是否握持住婴儿车的把手。
[0019] 可选的,所述速度检测模块将婴儿车的行进速度与行进方向的信息反馈给控制模块,速度检测模块包括速度传感器。
[0020] 可选的,所述警示模块用于当车体与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小于预警距离时进行预警提示,所示警示模块包括安装与所述把手上的震动器。
[0021] 一种提高婴儿车安全性的方法,包括:
[0022] 获取用户指纹,检测用户合法性;
[0023] 若比对不合法,则重新开始;
[0024] 若比对合法,则检测用户双手是否握持把手;
[0025] 若否,继续检测用户双手是否握持把手;
[0026] 若是,则检测婴儿车速度;
[0027] 检测婴儿姿态;
[0028] 根据婴儿车速度与婴儿姿态确定预警距离;
[0029] 检测预警距离内是否有障碍物;
[0030] 若有则进行警示,否则重复检测预警距离内是否有障碍物;
[0031] 检测速度是否减缓到安全速度;若是,则继续检测婴儿车速度;
[0032] 否则进行制动。
[0033] 可选的,所述获取用户指纹,检测用户合法性包括:提前录入指纹,将录入的指纹保存在指纹库中,将获取的指纹与指纹库中指纹进行比对。
[0034] 可选的,所述检测婴儿车速度包括:包括婴儿车的行进速度与行进方向的信息。
[0035] 可选的,所述检测婴儿姿态包括:检测婴儿车中是否有婴儿,婴儿的姿态是坐姿还是躺资。
[0036] 可选的,所述根据婴儿车速度与婴儿姿态确定预警距离包括:
[0037] 预警距离分为第一预警距离、第二预警距离及第三预警距离,其中,[0038] 第一预警距离,婴儿车中无婴儿,婴儿车急刹所需的刹车距离;
[0039] 第二预警距离,婴儿车中婴儿为躺资,保证婴儿不因急刹的惯性移动的距离;
[0040] 第三预警距离,婴儿车中婴儿为坐姿,保证婴儿不因急刹的惯性磕碰的距离。
[0041] 从上面所述可以看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包括控制模块,用于检测人体双手是否握持把手的人体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婴儿车行进速度的速度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婴儿在摇篮内的姿态的姿态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前方障碍物与车体之间的距离的距离检测模块;用于提醒有碰撞危险的警示模块;用于在警示无效时对婴儿车进行制动的制动模块;以及供电模块,可根据婴儿的姿态以及婴儿车车速计算出与障碍物的警示距离,当婴儿车与障碍物之间到达警示距离时,对推车的人进行警示,警示无效时进行制动,由于预留的警示距离足够,刹车距离足够的情况下可有效避免婴儿受伤等情况,提高了婴儿车的安全性。

实施方案

[0045]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并参照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
[0046]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所有使用“第一”和“第二”的表述均是为了区分两个相同名称非相同的实体或者非相同的参量,可见“第一”“第二”仅为了表述的方便,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限定,后续实施例对此不再一一说明。
[0047] 作为本发明的其中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如图所示,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包括:
[0048] 车体10,包括把手1003、顶棚1002与摇篮1001;
[0049] 控制模块1,安装于车体10内部;
[0050] 人体检测模块3,安装于所述把手1003上,所述人体检测模块3与所述控制模块1电性连接,用于检测人体双手是否握持把手1003;
[0051] 速度检测模块4,安装于车体10上,所述速度检测模块4与所述控制模块1电性连接,用于检测婴儿车行进速度;
[0052] 姿态检测模块6,安装于所述摇篮1001内部,所述姿态检测模块6与所述控制模块1电性连接,用于检测婴儿在摇篮1001内的姿态;
[0053] 距离检测模块5,安装于所述车体10前方,所述距离检测模块5与所述控制模块1电性连接,用于检测前方障碍物与车体10之间的距离;
[0054] 警示模块7,安装于所述把手1003上,所述警示模块7与所述控制模块1电性连接,用于提醒有碰撞危险;
[0055] 制动模块8,安装于所述车体10底部,所述制动模块8与所述控制模块1电性连接,用于在警示无效时对婴儿车进行制动;
[0056] 供电模块9,为整个婴儿车提供电能。
[0057] 在本具体实施例中,为了提升婴儿车的防盗性能,所述车体上还设有用户识别模块2,所述用户识别模块2与所述控制模块1电性连接,所述用户识别模块2包括指纹采集单元,所述指纹采集单元安装于所述把手1003上,用于获取用户指纹并进行合法性比对。
[0058] 在本具体实施例中,所述人体检测模块3包括红外检测单元与压力检测单元,压力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把手是否受到握持的压力,红外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把手处是否有人体存在,从而检测人体是否握持住婴儿车的把手,防止在无人看护时,婴儿车发生溜车等危险。
[0059] 在本具体实施例中,所述速度检测模块4将婴儿车的行进速度与行进方向的信息反馈给控制模块1,速度检测模块4包括速度传感器。
[0060] 在本具体实施例中,所述姿态检测模块6实现对婴儿车内有无婴儿及婴儿的姿态进行检测,并将信息反馈给控制模块1,当婴儿车内无婴儿,则控制模块1根据婴儿车速度信息,计算出第一预警距离,若婴儿车内婴儿姿态为躺资,此时婴儿重心较低,可承受的刹车速度较大,则控制模块1根据婴儿车速度信息,计算出第二预警距离,若婴儿车内婴儿姿态为坐姿,婴儿重心较高,容易与摇篮碰撞,可承受的刹车速度较小,则控制模块1根据婴儿车速度信息,计算出第三预警距离。所述姿态检测模块6包括在上下排列在摇篮1001内部的红外感应器,以及设置于摇篮1001内部底面的压力传感器。
[0061] 在本具体实施例中,所述距离检测模块5用于检测车体10前方预警距离内有无障碍物。所述距离检测模块5包括距离传感器。
[0062] 在本具体实施例中,所述警示模块7用于当车体与障碍物之间的距离小于预警距离时进行预警提示,所示警示模块7包括安装与所述把手1003上的震动器。
[0063] 在本具体实施例中,所述制动模块8用于实现对婴儿车的制动,所述制动模块8包括电磁抱刹。
[0064] 在本具体实施例中,所述供电模块9用于对整个婴儿车的供电、电压的转换以及电池电量的显示。所述供电模块9包括电源充电器、电压转换器、电量检测器及蓄电池。
[0065] 作文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如图所示,提供一种提高婴儿车安全性的方法,包括:
[0066] 步骤101,开始;
[0067] 步骤102,获取用户指纹,检测用户合法性;
[0068] 本步骤包括,提前录入指纹,将录入的指纹保存在指纹库中,将获取的指纹与指纹库中指纹进行比对。
[0069] 若比对不合法,则重新回到步骤101;
[0070] 若比对合法,则进行步骤103,
[0071] 步骤103,检测用户双手是否握持把手;
[0072] 若否,继续执行步骤103;
[0073] 若是,则执行步骤104;
[0074] 步骤104,检测婴儿车速度;
[0075] 此步骤中婴儿车速度包括婴儿车的行进速度与行进方向的信息。
[0076] 步骤105,检测婴儿姿态;
[0077] 此步骤中,还可包括检测婴儿车中是否有婴儿,婴儿的姿态是坐姿还是躺资。
[0078] 步骤106,根据婴儿车速度与婴儿姿态确定预警距离;
[0079] 此步骤还可包括,预警距离分为第一预警距离、第二预警距离及第三预警距离,其中:
[0080] 第一预警距离,婴儿车中无婴儿,婴儿车急刹所需的刹车距离;
[0081] 第二预警距离,婴儿车中婴儿为躺资,保证婴儿不因急刹的惯性移动的距离;
[0082] 第三预警距离,婴儿车中婴儿为坐姿,保证婴儿不因急刹的惯性磕碰的距离;需要说明的是,此三种距离根据刹车的加速度,婴儿车车速等信息可以很快计算出。
[0083] 步骤107,检测预警距离内是否有障碍物;
[0084] 若有则进行步骤108,否则重复步骤107;
[0085] 步骤108,进行警示;
[0086] 步骤109,检测速度是否减缓到安全速度;此处的安全速度可根据障碍物的距离与车体现有速度进行计算;
[0087] 若是,则回到步骤104;
[0088] 否则进行步骤110;
[0089] 步骤110,制动;
[0090] 步骤111,结束。
[0091] 综上可知:本发明根据婴儿的姿态以及婴儿车车速计算出与障碍物的警示距离,当婴儿车与障碍物之间到达警示距离时,对推车的人进行警示,警示无效时进行制动,由于预留的警示距离足够,刹车距离足够的情况下可有效避免婴儿受伤等情况,提高了婴儿车的安全性。
[0092] 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以上任何实施例的讨论仅为示例性的,并非旨在暗示本公开的范围包括权利要求)被限于这些例子;在本发明的思路下,以上实施例或者不同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之间也可以进行组合,步骤可以以任意顺序实现,并存在如上所述的本发明的不同方面的许多其它变化,为了简明它们没有在细节中提供。
[0093] 另外,为简化说明和讨论,并且为了不会使本发明难以理解,在所提供的附图中可以示出或可以不示出与集成电路IC)芯片和其它部件的公知的电源/接地连接。此外,可以以框图的形式示出装置,以便避免使本发明难以理解,并且这也考虑了以下事实,即关于这些框图装置的实施方式的细节是高度取决于将要实施本发明的平台的即,这些细节应当完全处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理解范围内)。在阐述了具体细节例如,电路)以描述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例的情况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显而易见的是,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或者这些具体细节有变化的情况下实施本发明。因此,这些描述应被认为是说明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
[0094] 尽管已经结合了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描述,但是根据前面的描述,这些实施例的很多替换、修改和变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其它存储器架构例如,动态RAMDRAM))可以使用所讨论的实施例。
[0095] 本发明的实施例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的宽泛范围之内的所有这样的替换、修改和变型。因此,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省略、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附图说明

[0042]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的整体结构功能示意图;
[0043]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种提高安全性的婴儿车的侧面示意图;
[0044]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一种提高婴儿车安全性的方法的流程示意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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