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28] 请参阅图1、图2、图3、图4和图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工业白油生产用脱腊废料回收装置:本实用新型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工业白油生产用脱腊废料回收装置,包括搅拌桶1、底座2、支撑脚3、进料口4、出料口5、出料旋钮6、电源线7、加热装置8和搅拌装置9,所述搅拌装置9设置于搅拌桶1内部,所述搅拌装置9包括电机 91、转动轴92、轴承93和翻转机构94,所述电机91下端设置有转动轴92,并且电机91与转动轴92进行转动连接,所述转动轴92内部上下端设置有轴承93,并且转动轴92与轴承93进行转动连接,所述转动轴92内部设置有翻转机构94,所述翻转机构94包括固定杆941、第一锥齿轮942、第二锥齿轮943、翻转杆944、固定环945、连接件946和翻转片947,所述固定杆941设置于搅拌桶1底端中部,并且固定杆941外侧上端与轴承93进行贴合,所述固定杆941外侧设置有第一锥齿轮942,所述第一锥齿轮942 啮合有第二锥齿轮943,所述第二锥齿轮943外侧设置有翻转杆944,所述固定杆941和翻转杆944均设置有固定环945,并且固定杆941和翻转杆944与固定环945进行转动连接,所述固定环945与固定环945通过连接件 946进行连接固定,所述翻转杆944上下端设置有翻转片947。
[0029] 其中,所述底座2底端设置有支撑脚3,所述搅拌桶1顶端右侧设置有进料口4,所述搅拌桶1底端右侧设置有出料口5,所述出料口5上端设置有出料旋钮6,所述搅拌桶1后端设置有电源线7,所述搅拌桶1外侧设置有加热装置8。
[0030] 其中,所述加热装置8包括环形水箱81、注水口82、出水口83、出水旋钮84、控制按钮85、加热丝86和温度计87,所述环形水箱81上端左侧设置有注水口82,所述环形水箱81底端左侧设置有出水口83,所述出水口83上端设置有出水旋钮84,所述环形水箱81前端右侧设置有控制按钮 85,所述控制按钮85上端设置有加热丝86,所述环形水箱81前端中部左侧设置有温度计87。
[0031] 其中,所述第一锥齿轮942与第二锥齿轮943形状大小相等,且第一锥齿轮942与第二锥齿轮943之间呈九十度垂直,可以更好的啮合。
[0032] 其中,所述翻转机构94设置有三个,并且沿转动轴92上下等距分布,可以使腊搅拌的更均匀。
[0033] 其中,所述翻转杆944绕第一锥齿轮942转动的角度为0‑360度,且翻转杆944长度为二十厘米,可以更好的翻转搅拌。
[0034] 其中,所述转动轴92外表面涂有防水防氧化层,且转动轴92呈内部中空的圆筒状,可以更好的防锈。
[0035] 其中,所述加热丝86围绕环形水箱81内部环绕一周,并且加热丝86 每条等距分布,可以更好的加热水。
[0036] 其中,所述第一锥齿轮942采用42CrMo齿轮钢材质,可使其强度、淬透性和韧性大大增强,增加了其使用寿命。
[0037] 其中,所述固定杆941采用45号钢材质,可使其强度、耐磨性和耐腐蚀性大大增强,增加了其使用寿命。
[0038] 本专利所述的固定杆941使用的45号钢材质是一种优质碳素结构钢,对应日标S45C,美标:1045,德标C45,其特征是相比普通A3钢,具有更高的强度,抗变形能力。
[0039] 工作原理:使用者将回收装置安装至指定的工作区域,调节支撑脚3,使回收装置处于水平状态,通过在工业白油生产用脱腊废料回收装置安装加热装置8,先把水从注水口82加注进环形水箱81,将环形水箱81装满水,插上电源线7使控制按钮85通电,使用者按下控制按钮85,使加热丝 86开始工作发热,对环形水箱81里面的水进行加热,使水的热量传递至搅拌桶1的外侧,对搅拌桶1内部的腊进行加热,使腊不会因为冷却而凝固,通过环形水箱81前端左侧中部的温度计87,使用者可以观察到水体的实时温度,工作完后使用者关闭电源,旋转开出水旋钮84,可以使水体排出,通过在工业白油生产用脱腊废料回收装置安装搅拌装置9,电机91带动转动轴92转动,使翻转杆944沿着转动轴92转动,固定杆941固定于搅拌桶1 底端中部不转动,固定杆941上的第一锥齿轮942也不进行转动,当转动轴92带动翻转杆944转动的时候,翻转杆944内侧的第二锥齿轮943会与第一锥齿轮942进行啮合转动,使翻转杆944沿着第二锥齿轮943进行转动,翻转杆944带动翻转片947进行旋转,固定环
945与连接件946使其固定杆941和翻转杆944更好的垂直啮合,使其更好的进行搅拌。
[0040]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41]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