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22]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并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详细说明。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实用新型的概念。
[0023] 实施例一:
[0024] 如图1‑3所示,一种自锁多功能旋转座椅,包括座垫1,座垫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靠背2,座垫1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定位块9,定位块9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升降杆10,升降杆10的下端活动连接有升降座8,升降座8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多组支撑腿6,支撑腿6的上端开设有卡槽7。
[0025] 支撑腿6的一端活动连接有万向轮5,升降座8的外侧可拆卸连接有衔接套管4,衔接套管4的内侧开设有槽口12,槽口12的外侧固定连接有多组连接杆15,连接杆15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脚踏环11,连接杆15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卡接机构13,卡接机构13的下端活动连接有定位卡块14。
[0026] 靠背2的两侧活动连接有活动衔接机构18,活动衔接机构18的内侧活动连接有扶手杆20,扶手杆20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扶手软垫3,靠背2的内侧开设有镂空槽17,镂空槽17的内侧固定连接有十字连接块16,靠背2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块19。
[0027] 定位块9的下端通过升降杆10与升降座8的内部活动连接,升降座8与支撑腿6的之间设置有活动轴,升降座8的下端通过活动轴与支撑腿6的内侧活动连接。
[0028] 衔接套管4的外侧通过连接杆15与脚踏环11的内侧固定连接,连接杆15与卡接机构13的之间设置有安装槽,连接杆15的内侧通过安装槽与卡接机构13的外侧固定连接。
[0029] 实施例二:
[0030] 如图1、2、4所示,一种自锁多功能旋转座椅,包括座垫1,座垫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靠背2,座垫1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定位块9,定位块9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升降杆10,升降杆10的下端活动连接有升降座8,升降座8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多组支撑腿6,支撑腿6的上端开设有卡槽7。
[0031] 支撑腿6的一端活动连接有万向轮5,升降座8的外侧可拆卸连接有衔接套管4,衔接套管4的内侧开设有槽口12,槽口12的外侧固定连接有多组连接杆15,连接杆15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脚踏环11,连接杆15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卡接机构13,卡接机构13的下端活动连接有定位卡块14。
[0032] 靠背2的两侧活动连接有活动衔接机构18,活动衔接机构18的内侧活动连接有扶手杆20,扶手杆20的上端固定连接有扶手软垫3,靠背2的内侧开设有镂空槽17,镂空槽17的内侧固定连接有十字连接块16,靠背2的下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块19。
[0033] 定位块9的下端通过升降杆10与升降座8的内部活动连接,升降座8与支撑腿6的之间设置有活动轴,升降座8的下端通过活动轴与支撑腿6的内侧活动连接。
[0034] 靠背2与十字连接块16、镂空槽17、固定块19的之间通过注塑的方式一体成型,扶手杆20的一端通过活动衔接机构18与靠背2的两侧活动连接。
[0035]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自锁多功能旋转座椅,包括座垫1、靠背2、扶手软垫3、衔接套管4、万向轮5、支撑腿6、卡槽7、升降座8、定位块9、升降杆10、脚踏环11、槽口12、卡接机构13、定位卡块14、连接杆15、十字连接块16、镂空槽17、活动衔接机构18、固定块
19、扶手杆20,在使用前可以将座椅自锁组件通过衔接套管4内侧的槽口12套入升降座8的外侧进行固定,在使用过程中座椅能够灵活旋转,脚能够搭到脚踏环11的上端,需要固定时通过踩压卡接机构13将定位卡块14卡入支撑腿6上端的卡槽7内进行固定完成座椅自锁,将可拆卸靠背通过靠背2下端的固定块19与座垫1的一侧固定连接,根据场地大小适配安装靠背2或者拆除,活动扶手杆20与座椅平行可以放下扶手进行使用,提高座椅舒适度,通过增加座椅自锁组件,能够将座椅旋动机构进行固定,可以灵活切换座椅的旋转和固定,提高了座椅的适用范围,通过增加可拆卸靠背,便于根据使用场地的空间环境进行组装,适用于不同的办公场地,整个操作简单快捷,较为实用。
[0036]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于示例性说明或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而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因此,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此外,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范围和边界、或者这种范围和边界的等同形式内的全部变化和修改例。
[0037]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