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26]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7] 请参阅图1至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港口水面垃圾收集漂浮装置,包括浮筒1和固定杆2,浮筒1两侧上下均固定连接有两组固定杆2,固定杆2远离浮筒1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圈201,固定圈201中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架202,固定架202轴心处贯穿设置有第一转轴7,第一转轴7一侧固定连接有旋转板5,第一转轴7另一侧固定连接有切割圆盘11,切割圆盘11之间固定连接有拨杆13,第一转轴7下侧活动连接有第二转轴10,第二转轴10上固定连接有转盘12,转盘12边沿处固定连接有弯钩14,浮筒1内顶部固定连接有挡板8,浮筒1前壁贯穿设置有三组捞勺4,捞勺4上端与浮筒1前壁之间形成垃圾进口401,浮筒1后壁贯穿设置有排水口9,浮筒1外壁上下两端固定连接有弧形板3,固定圈201远离固定杆2一侧上下左右均固定连接有细固定绳601,细固定绳601远离固定圈201一端固定连接有粗固定绳6,粗固定绳6与细固定绳601连接处套接有绳子固定器15,浮筒1内底部固定连接有半圆刀16。
[0028] 本实施例中,第一转轴7贯穿于浮筒1轴心处,且切割圆盘11处于浮筒1内部的第一转轴7上,使得切割圆盘11在浮筒1内部进行垃圾切割。
[0029] 本实施例中,旋转板5处于固定圈201与浮筒1之间的第一转轴7上,旋转板5在浮筒1两侧,能够有效的通过浪的冲击,使得旋转板5转动,并且在被冲击一瞬间转动力度大,可带动第一转轴转动,达到切割圆盘11通过冲击一瞬间的力度来切割垃圾。
[0030] 本实施例中,弧形板3处于浮筒1上端的一组朝向前方呈弧形状,而下端的朝向后方呈弧形状,这样能够使得海浪覆盖浮筒1时,弧形板3的朝向可使得浮筒1向后仰,从而达到捞勺4对水面上的垃圾进行收集到浮筒中。
[0031] 本实施例中,排水口9固定连接有网栅,网栅可防止垃圾从排水口9处倒出,具有阻隔垃圾却不阻隔海水的作用。
[0032] 本实施例中,切割圆盘11远离第一转轴7一端薄于靠近第一转轴7一端,且锋利,这种形状的切割圆盘11能够切割垃圾更有力度,太薄容易被垃圾弄断。
[0033] 本实施例中,转盘12远离第二转轴10一端薄于靠近第二转轴10一端,使得切割圆盘11刚好处于两组转盘12之间,能够很好的辅助切割圆盘11对垃圾切割作用。
[0034] 本实施例中,弯钩14向两侧弯曲,且拨杆13处于两组弯钩14之间,这样可以使得拨杆13对弯钩14进行拨动,进而使得转盘12旋转。
[0035] 本实施例中,垃圾进口401方向朝上,可防止浮筒1中的垃圾从侧面流出。
[0036] 本实施例中,转盘12最下端与浮筒1内底部距离是一个弯钩14的高度距离,能够将垃圾从下端缝隙中托进浮筒1后端。
[0037] 本实施例中,半圆刀16处于两组转盘12之间,与切割圆盘11同理,可对垃圾进行切割作用。
[0038] 本实施例中,挡板8下端设置有三角形缝隙,刚好使得切割刀盘11上端通过,且挡板8也可阻挡垃圾从浮筒1后端跑到浮筒1前端,然后从垃圾进口出流出,造成污染。
[0039]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港口水面垃圾收集漂浮装置时,首先将浮筒1通过粗固定绳6连接将多组浮筒1连成一条线,再将浮筒1放在靠近岸边的水面上,使捞勺4朝向水面,排水口9朝向岸边,当有船划过来,或者起风时,都会造成水面一层一层的波浪推向岸边,海浪拍打着浮筒1,冲击到上端的弧形板3,使得浮筒1向后仰,捞勺4将水面上的垃圾从垃圾进口401处向上捞,使得垃圾进入浮筒1内部,由于浮筒1两侧的固定圈201上的细固定绳601呈十字固定,使得浮筒1旋转时会受到绳子拉扯恢复原来的位置,然后海浪同时也拍打旋转板5,使得旋转板5发生旋转,当旋转板5顺时针旋转时,则带动第一转轴7顺时针转动,第一转轴7则带动浮筒1内部的切割圆盘11和拨杆13顺时针转动,拨杆13会拨动弯钩14,使得弯钩14带动转盘12发生逆时针旋转,由于弯钩14呈双向弯曲,弯钩14将前端的大垃圾勾住,然后从切割圆盘11与转盘12之间缝隙穿过,穿过过程中如果受阻则会受到切割圆盘11的切割,多次反复切割使得垃圾从缝隙中顺利通过,当旋转板5逆时针旋转时,弯钩14将垃圾勾住并且朝下底部缝隙通过,大的垃圾再被拉扯中,被半圆刀16切割成小块垃圾通过,通过的垃圾将在浮筒1后端堆积,在浮筒转动过程中,浮筒1中的水也会从排水口9排出,垃圾却被网栅阻拦,最后定时将浮筒1内部进行垃圾清理,将网栅拆下,然后从排水口9处将垃圾倒出即可。
[0040] 以上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