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5] 参阅图1至图6,一种玻璃肋拼接结构包括支撑架101和支撑肋11、支撑柱以及胶板。
[0036] 其中支撑架101构成玻璃肋拼接结构的主体结构,并且还限定了支撑架101的外部构型,而支撑肋11对于固定于支撑架101的玻璃起到支撑作用,尤其是对于单个大面积玻璃时,其显得尤为重要。较佳的,支撑肋11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位置的调整,以便实现对玻璃的更有针对性的支撑作用,从而使玻璃能够被更好的支撑,相应地,玻璃能够承受更大的静压力。使用时,支撑肋11是玻璃肋拼接结构面向室内的一侧。
[0037] 支撑架101大体上呈环状(例如方环或矩形环)。支撑架101的具体形状根据主要根据玻璃的形状来布置。另外,支撑架101具有安装孔103,显然地,玻璃的大部分位于安装孔103内,用以构成如窗户的可视部分。
[0038] 支撑架101包括纵向板组和横向板组。在一般的使用状态下,纵向板组可以被在竖直方向布置,相应地,横向板组可以被在横向方向布置。
[0039] 其中,纵向板组包括相对布置的上托板1011和下托板1012。
[0040] 其中,横向板组包括相对布置的左托板1014和右托板1013。
[0041] 上托板1011、右托板1013、下托板1012、左托板1014依次首尾连接并形成限定玻璃安装孔103的环形内壁。环形内壁的形状与玻璃形状相适应,以便玻璃的放置。上托板1011、右托板1013、下托板1012、左托板1014之间可以通过榫卯结构进行拼接,而在被安装在建筑体时被建筑物所固定。当然,上托板1011、右托板1013、下托板1012、左托板1014之间还可以通过胶水粘合,而进一步地在安装在建筑物时被设置在建筑物各种适当结构体所固定。或者,纵向板组和横向板组之间还可以通过连接件进行连接。连接件可以使螺栓或螺钉,或者通过过盈配合的键槽进行连接。
[0042] 或者,上托板1011、右托板1013、下托板1012、左托板1014是一体成型的,并且较佳地,支撑架101定义有位于第一凹槽201和第二凹槽202之间接的接触面,且支撑架101包括以接触面为对称面的镜像分布的第一架体和第二架体,第一架体和第二架体可拆卸连接。即,在这样得方案中,支撑架101是由对称的两个架体构成。因此,由第一架体和第二架体组合构成支撑架101时,两者能够以类似盖合的方式进行组合。
[0043] 进一步地,第一架体设置有定位柱,所述第二架体设置有定位孔,定位柱以可移除的方式插设于定位孔。换言之,通过定位柱和定位孔的配合,第一架体和第二架体之间能够以较高和较准确的精度对位和组装。
[0044] 基于以上的由第一架体和第二架体构成的支撑架101的方案中,优选地,胶板的周缘能够被夹持在第一架体和第二架体之间。如此,胶板更不易发生非期望的移动或偏移,并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使胶板张紧,从而更好地支撑玻璃。
[0045] 环形内壁具有间隔地布置的第一凹槽201和第二凹槽202。第一凹槽201和第二凹槽202沿玻璃安装状态下的厚度方向布置。第一凹槽201和第二凹槽202连通形成环形槽。换言之,本发明提供的支撑结构适用于通过嵌设的方式进行玻璃的安装。环形槽的数量可以被自由地选择设置,如果两个,如此,可以在实践中安装双层玻璃,优选为双层真空玻璃。为了便于叙述,安装在第一凹槽201内的玻璃为第一玻璃板、安装在第二凹槽202内的玻璃为第二玻璃板。
[0046] 上托板1011、右托板1013、下托板1012、左托板1014分别被独立地制作。在需要安装玻璃时,将玻璃嵌入第一凹槽201和第二凹槽202,再将上托板1011、右托板1013、下托板1012、左托板1014依次连接以防止相互脱离。
[0047] 第一凹槽201和第二凹槽202被构造来分别约束相应的玻璃的周缘,第一凹槽201和第二凹槽202内均设置有橡胶垫。作为一种改进的方案,橡胶垫与玻璃接触的表面具有锯齿状凸起。
[0048] 更佳地,第一凹槽201和第二凹槽202内还具有能够受控地通过气体的注入膨胀和气体的释放萎缩的支撑体,其可以使玻璃安装后稳定性进一步提高。同时,其还具有一定的隔音效果。支撑体可以是有弹性橡胶制作而成的垫环。垫环具有中空的结构,且还设置有单向气阀。单向气阀从上托板1011、右托板1013、下托板1012、左托板1014中的任意一者或多者背离凹槽的表面穿过托板而连接至垫环。
[0049] 或者,在一些更佳的方案中,通过设置有气垫层的胶板起到抗压、支撑的作用。胶板采用透明材料制作而成。胶板布置在第一凹槽201和第二凹槽202之间,且胶板的相对的两侧分别与所述第一玻璃板、所述第二玻璃板接触。胶板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伸缩特性,例如,能够被收到挤压而适当地收缩抵消挤压力,并且在挤压力消失后能够恢复原始的状态,从而继续起到支撑的作用。其中的气垫层则可以起到减轻重量的作用,并且还可以增强胶板对第一玻璃板和第二玻璃板的支撑作用。
[0050] 支撑肋11可以具有多个,其数量以能够支撑玻璃,同时不会过度影响外观和视野,或者根据需要选择设置。
[0051] 支撑肋11的两端可滑动地连接于左托板1014和右托板1013。并且,支撑肋11是设置于支撑架的邻近第一凹槽的一侧的。换言之,支撑架具有第一凹槽至第二凹槽(也可以是第二凹槽至第一凹槽)的厚度方向。第一凹槽的周缘的尺寸与第二凹槽的周缘的尺寸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不同尺寸。例如,在图2中所示,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均为矩形结构,且长宽均相同。在另一些示例中,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也可以被设置为不同的形状,如第一凹槽为六边形,第二凹槽为四边形。或者,支撑架101具有第一凹槽、第二凹槽、第三凹槽,且该三个凹槽的形状被设置来可以用于固定不同的形状的玻璃。
[0052] 在一种可选的示例中,左托板1014设置有左滑槽401,右托板1013设置有右滑槽402。左滑槽401设置有多个主固定部,右滑槽402设置有与多个主固定部分别一一对应的多个次固定部,主固定部被构造来通过对应的次固定部将支撑肋11限位。主固定部和次固定部均可是配置有螺栓的螺孔。支撑肋11相应也具有螺孔。作为一种连接结构的实现方案,主固定部和次固定部均设置有为螺纹孔,相应地,玻璃肋拼接具有螺栓。支撑肋11设置有通孔,所述螺栓能够穿过通孔而与螺纹孔螺纹连接。
[0053] 在一些改进例中,支撑肋11还具有用于与玻璃接触的胶条。胶条沿左托板1014至右托板1013延伸。胶条被构造来在支撑肋11移动过程中对第一玻璃板表面进行刮擦。即,胶条可以起到对玻璃表面的清洁作用,从而能更有利于支撑柱支撑玻璃,避免由于玻璃表面的存在硬物时支撑柱通过该硬物对玻璃造成伤害。
[0054] 支撑柱被构造来布置于支撑肋与第一玻璃之间。具体地,支撑柱的一端连接在支撑肋,另一端可以在玻璃被安装于支撑架时可以对邻近支撑柱的玻璃进行支撑。如前述,支撑架安装有两块玻璃,其中第一块玻璃安装于第一凹槽内,第二块玻璃安装于第一凹槽内。支撑肋邻近第一凹槽,相应地也邻近第一块玻璃(第一玻璃板)。因此,支撑柱被布置在支撑肋和第一玻璃板之间,通过支撑肋提供支撑作用力而实现对玻璃板的支撑。
[0055] 支撑柱为柱状结构,例如可以是圆柱体,或棱柱体,如三棱柱、四棱柱、六棱柱等等。大体上而言,支撑柱由第一端至第二端延伸而成。并且,支撑柱以第一端连接在支撑肋11并能够随支撑肋11一同运动,所述第二端远离支撑肋11并能够抵触第一玻璃板。支撑柱优选为棱锥台结构,并且由第一端至第二端呈扩展状(由第二端至第一端呈收缩状)。显然,支撑柱与玻璃接触的端具有较大的接触面,避免对玻璃造成较大的挤压力。通常地,可以在支撑柱的末端安装弹性橡胶软垫,以便在传递足够的支撑力的同时避免对玻璃造成伤害。
另外,可以将弹性橡胶软垫制作为吸盘状,以便其能够在支撑玻璃板时保持自身姿态和位置的相对固定,以稳定位于期望的位置。
[0056] 支撑肋11的滑动实现方式例如可以由如下叙述被阐明:
[0057] 左滑槽401和右滑槽402的侧壁设置齿条结构。支撑肋11具有两个通孔,且当支撑肋11连接在支撑架101时,两个通孔分别对应于左滑槽401、右滑槽402。调整件500被用来与齿条配合,以便能够调整支撑肋11的位置。支撑肋11的材质可以被自由地选择,但是,通常地,基于其使用寿命、结构强度等方面的考量,支撑肋11优选采用不锈钢制作而成。其大体上可以为被设置为U型结构。
[0058] 调整件500包括圆柱杆502、六角扭头501、齿轮503。六角扭头501和齿轮503分别连接在圆柱杆502的两端。圆柱杆502在穿过六角扭头501的部分还设置有六棱柱形的限制杆504。左滑槽401的底壁和右滑槽402的底壁还均间隔布置由多个与所述限制杆504匹配的六棱柱孔。
[0059] 如此,当调整件500的限制杆504未插入六棱柱孔时,调整件500可以转动从而通过齿轮503与齿条的配合使支撑肋11运动。支撑肋11到位后,按压调整件500时限制杆504插入六棱柱孔从而限位。
[0060] 基于以上支撑结构,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全玻璃幕墙的安装方法,用于通过前述的玻璃肋拼接结构固定玻璃。
[0061] 安装方法包括:
[0062] 安装横向板组;
[0063] 将第一玻璃板和第二玻璃板插设于横向板组中的左托板1014和右托板1013之间;
[0064] 在第一玻璃板和第二玻璃板之间插入胶板;
[0065] 安装纵向板组,使上托板1011和下托板1012分别固定第一玻璃板和第二玻璃板边缘。
[0066] 采用连接件将上托板1011、右托板1013、下托板1012、左托板1014依次首尾连接;
[0067] 安装支撑肋11,并根据玻璃的安装角度调整支撑肋11相对于上托板1011或下托板1012的距离。
[0068]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发明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