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描述。
[0028] 实施例:
[0029] 如图1至6所示的一种触控笔收缩保护装置,包括触控笔主体1、伸缩充电装置和弹性保护装置。上述弹性保护装置包括磁力环121、稳固环111、稳固弹簧4、弹性线圈6、传磁环
231和可磁吸配环3111。上述伸缩充电装置包括活动充电输入头3和活动套壳2。上述活动充
电输入头3其分为充电输入底座31和输入头32,上述充电输入底座31端的底面设有磁吸配
槽311,上述可磁吸配环3111安装于磁吸配槽311内。上述触控笔主体1上设有磁力槽12和稳
固槽11。上述磁力环121和稳固环111依次安装于磁力槽12和稳固槽11中。上述活动套壳2的
顶部设有输入口21,内部设有活动槽22,底部设有传磁限位槽23。上述活动槽22的内径大于
输入口21的内径。上述活动充电输入头3活动装于活动槽22,当传磁环231装入传磁限位槽
23后,传磁环231和活动槽22之间形成活动腔,上述活动充电输入头3无法脱离活动腔。上述
伸缩充电装置通过弹性线圈6与触控笔主体1进行电性连接。上述弹性线圈6套接于稳固弹
簧4内,上述稳固弹簧4位于活动充电输入头3的底部和触控笔主体1的末端之间。上述传磁
环231可进行导磁,当传磁环231接触磁力环121时,上述传磁环231和磁力环121进行磁吸配
合,则传磁环231具备磁性,此时,可磁吸配环3111与传磁环231进行磁吸配合。
[0030]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上述输入口21内还设有内置充电输入端25,上述内置充电输入端25和输入头32其与弹性线圈6电性连接。
[0031] 为了便于使得稳固弹簧其弹力得到约束,使其整体结构保持相对笔直状态,上述传磁环231和稳固环111之间还设有约束装置5,上述稳固弹簧4的最大舒张长度大于,约束
装置5的最大绷直长度、稳固环111的长度、传磁环231的长度和活动槽22的总长度之和总
值,故此,当约束装置5被拉扯到最长绷直长度时,则活动套壳2则无法继续进行伸长,但是,
活动充电输入头3仍可以继续往前进行伸缩,直至其充电输入底座31与输入口21发生抵触。
[0032]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上述约束装置5为绳体或波纹管。
[0033] 作为本发明的优选:上述充电输入底座31的外径大于输入头32的外径。且输入头32的外径小于输入口21的内径,上述充电输入底座31的外径大于输入口21的内径,小于活
动槽22的内径。
[0034] 为了避免水等污渍进入活动套壳内,同时增加输入头或外置充电头,进入内置充电端之间的摩擦力,进入上述输入口21的口径处,设有密封薄层27,上述密封薄层27为两个
及其以上,其合力覆盖输入口21的口径。
[0035] 为了有效避免当活动充电输入头被稳固弹簧弹出后,想将输入头插入其他内置充电端时,输入头无法得到有效的着力,会导致稳固弹簧被压缩,从而导致输入头回缩,上述
活动套壳2的表面上设有弧形缺口26,上述弧形缺口26上安装设有弧状捏板24,上述弧状捏
板24与活动槽22相互连通,上述弧状捏板24为软质材料—‑通过紧捏弧状捏板24则可压迫
活动充电输入头3,使其无法在活动腔内进行位移,使其达到稳固效果,以便于插入配对的
充电槽,如ipad的充电端。
[0036] 使用方式:
[0037] 可使用数据线直接对内置充电输入端进行充电,也可通过释放稳固弹簧,利用其弹力,使其充电输入端露出,使其可与Ipad的充电端进行充电。当需要复位时,则按压充电
输入端和活动套体进行磁吸。
[0038] 使用充电输入端时,则需要按压住弧状捏板24以确保充电输入端不会受压,回缩。
[0039] 而需要使用内置充电端时,则可以直接将外部充电端,插入内置充电端即可。
[0040]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
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
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0041]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
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0042] 以上上述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型和改进,这些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43]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
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
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
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44]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
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
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