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8]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0019]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0]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本实用新型中提供的用电器的型号仅供参考。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更换功能相同的不同型号用电器,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1]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呼吸科用吸痰机构,包括吸筒1,所述吸筒1底部一侧设置有L型支架2,所述L型支架2底部表面两侧分别设有卡槽A14和卡槽B15,所述卡槽A14内卡设有雾化器3,所述吸筒1底部位于雾化器3一侧开设有通道A4,所述卡槽B15内卡设有吸痰器16,所述吸筒1一端开设有吸口6,所述吸口6一侧卡设有支撑圈
7,所述吸筒1底部另一侧对应吸痰器16位置开设有通道B9,所述吸筒1顶部一侧对应通道B9位置通过预留螺纹孔贯穿有螺纹杆A10,所述吸筒1顶部另一侧对应通道A4位置通过预留螺纹孔贯穿有螺纹杆B12。
[0022] 其中,所述吸筒1、L型支架2和螺纹杆A10均分别为塑料材料所制成。
[0023]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通过L型支架2底部表面的卡槽A14和卡槽B15分别卡固雾化器3和吸痰器16。
[0024] 其中,所述雾化器3与通道A4之间连接有L型管道5,所述L型管道5为塑料材料所制成。
[0025]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通过雾化器3进行雾化并通过L型管道5以及通道A4经吸筒1吸口6进入患者口腔以及呼吸道对痰液进行湿化,以便于吸出。
[0026] 其中,所述螺纹杆A10底部位于吸筒1内黏设有硅胶块A11。
[0027]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通过螺纹杆A10旋转带动硅胶块A11堵塞通道B9。
[0028] 其中,所述螺纹杆B12底部位于吸筒1内黏设有硅胶块B13。
[0029]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通过螺纹杆B12旋转带动硅胶块B13堵塞通道A4。
[0030] 本实施例中(请参阅图1)雾化器3的型号为MY‑123,吸痰器16的型号为XT01。
[0031]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呼吸科用吸痰机构,包括吸筒1、L型支架2、雾化器3、通道A4、L型管道5、吸口6、支撑圈7、通道B9、螺纹杆A10、硅胶块A11、螺纹杆B12、硅胶块B13、卡槽A14、卡槽B15、吸痰器16,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在本装置空闲处,将上述中所有电器件,其指代动力元件、电器件以及适配的监控电脑和电源通过导线进行连接,具体连接手段,应参考下述工作原理中,各电器件之间先后工作顺序完成电性连接,其详细连接手段,为本领域公知技术,下述主要介绍工作原理以及过程,不在对电气控制做说明,需要吸痰时,人员将雾化液倒入雾化器3内,下一步,旋转螺纹杆A10带动硅胶块A11堵塞通道B9,再旋转螺纹杆B12带动硅胶块B13释放通道A4,下一步,通过支撑圈7支撑患者口腔,以便于对患者进行湿化呼吸道以及吸痰,下一步,开启雾化器3,通过雾化器3进行雾化并通过L型管道5以及通道A4经吸筒1吸口6进入患者口腔以及呼吸道对痰液进行湿化,以便于吸出,湿化后,通过螺纹杆B12旋转带动硅胶块B13堵塞通道A4,将一次性吸痰管与吸痰器16连接,再将吸痰管另一端经通道B9伸入吸筒1内,并经吸口6进入口腔并延伸至吸痰位置,人工手动吸痰器16进行吸痰,吸痰结束后,将吸痰管以及支撑圈7一起拔除进行废弃处理。
[0032]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33]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