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2]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0023] 一种金属双层复合管的加工工艺,该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0024] 第一步,选取待加工的金属外管1和金属内管2,使金属外管1的长度大于金属内管2的长度,将金属内管2套入金属外管1的内部;
[0025] 第二步,在金属外管1的两端安装密封堵头3;
[0026] 第三步,选取内管成型模具4,内管成型模具4的内管模型腔41与成形后金属内管2的外壁形状一致;将套接在一起的金属外管1和金属内管2置入内管模型腔41中,参见图1;
[0027] 第四步,使密封堵头3封堵金属内管2的两端,并由其中一个密封堵头3 向金属内管2的内部通入高压水,迫使金属内管2与金属外管1同时膨胀变形,直至金属外管1的外壁紧贴内管成型腔的内壁,此时停止向金属内管2 通入高压水,完成对金属内管2的内高压成形,制成金属双层复合管一次半成品;
[0028] 第五步,将制成的金属双层复合管一次半成品从内管成型模具4中取出;
[0029] 第六步,选取外管成型模具5,外管成型模具5的外管模型腔51与成形后金属外管1的外壁形状一致;将第五步中取出的金属双层复合管一次半成品置入外管成型模具5的外管模型腔51中,参见图2;
[0030] 第七步,使密封堵头3封堵金属外管1的两端,并由其中一个密封堵头3 向金属外管1的内部通入高压水,迫使金属外管1继续膨胀变形,直至金属外管1的外壁紧贴外管模型腔51的内壁,以完成对金属外管1的内高压成形,制成金属双层复合管二次半成品;
[0031] 第八步,将制成的金属双层复合管二次半成品从外管成型模具5中取出;
[0032] 第九步,拆下密封堵头3,对金属双层复合管二次半成品进行端部后处理,制成金属双层复合管成品。
[0033] 本发明提供的金属双层复合管的加工工艺,通过采用两道内高压成型,既保证了金属内管2及金属外管1的成型效果,还优化了加工工序,使得加工工艺更加简洁,从而提高了加工效率和利润率,降低了产品报废率。
[0034] 第一道内高压成型时,由于选取了与成形后金属内管2的外壁形状一致的内管成型模具4,当金属内管2与金属外管1在内高压作用下膨胀变形,直至金属外管1的外壁紧贴内管模型腔41的内壁时,便能够有效完成对金属内管2的内高压成形;第二道内高压成型时,由于密封堵头3封堵的是金属外管1的两端,当通过密封堵头3向金属外管1的内部通入高压水时,由于金属外管1与金属内管2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间隙,因此高压水会流入金属内管2的外壁与金属外管1的内壁之间,迫使金属外管1继续膨胀变形直至贴模,即金属外管1的外壁紧贴外管模型腔51内壁,此时便完成了对金属外管 1的内高压成形,需要指出的是,在第二次内高压成型过程中,由于金属内管 2是完全浸入在高压水中,使得金属内管2内、外壁处于等静压状态,此时金属内管2不会因高压水的作用而继续变形。
[0035] 具体地说,参见图3,密封堵头3包括基座31、挡板32、堵头本体33及弹簧34,挡板32与基座31固定连接,堵头本体33活动设于基座31内,弹簧34抵设于堵头本体33的内端与基座31之间,堵头本体33的外端穿出于挡板32的外部;堵头本体33的外端分别设有第一台阶部331和第二台阶部 332,第一台阶部331的外周壁与金属外管1的端口内壁密封配合,第二台阶部332的外周壁与金属内管2的端口内壁密封配合;堵头本体33的内部还设有注水通道35,注水通道35沿轴向贯穿第一台阶部331及第二台阶部332。
[0036] 初始状态(未通入高压水)时,在弹簧34的作用下,堵头本体33外端的第二台阶部332深入金属内管2的端口中,此时第一台阶部331与金属外管1的端口内壁之间、第二台阶部332与金属内管2的端口内壁之间均处于密封接触状态;
[0037] 工作时,将其中一个密封堵头3的注水通道35开启,另一个密封堵头3 的注水通道35关闭,由于第一台阶部331与金属外管1的端口内壁之间、第二台阶部332与金属内管2的端口内壁之间均处于密封接触(相当于上述第四步中金属内管2的两端被封堵),此时高压水仅会流至金属内管2的内部,以迫使金属内管2膨胀变形,完成第一道内高压成型;随着金属内管2中水压继续增大,当密封堵头3外端端面受到的液体压力大于弹簧34的弹力时,堵头本体33整体便会朝基座31方向移动,使得第二台阶部332从金属内管2 的端口抽离,由于金属外管1的长度大于金属内管2的长度,此时仅第一台阶部331与金属外管1的端口内壁处于密封接触状态(相当于上述第七步中金属外管1的两端被封堵),高压水便会流入金属外管1内壁与金属内管2的外壁之间,实现第二道内高压成型。
[0038] 通过采用上述密封堵头3,有效使得本发明在进行第一道内高压成型和第二内高压成型时无需更换堵头,有效简化了操作流程,提高了操作效率。
[0039]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故凡依本发明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发明专利申请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