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以令本领域技术人员参照说明书文字能够据以实施。
[0026] 实施例1
[0027] 一种环压增强型防水瓦楞纸表面施胶剂,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组分:
[0028] 阳离子微晶纤维素10%、阳离子松香胶10%、阳离子桃胶10%、聚二甲基硅油3%、有机硅改性苯丙乳液22%、纳米石墨烯改性含氟聚丙烯酸酯乳液45%。
[0029] 其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30] S1:制备阳离子微晶纤维素/松香胶/桃胶:将微晶纤维素/松香胶/桃胶研磨至200目,分散于40%的氢氧化钾溶液中,进行碱化处理,再向其中加入3‑氯‑2‑羟丙基三甲基氯化铵,且3‑氯‑2‑羟丙基三甲基氯化铵与微晶纤维素/松香胶/桃胶的质量比为1:4,70℃搅拌反应2h,中和、过滤、干燥后,即得阳离子微晶纤维素/松香胶/桃胶;
[0031] S2:制备纳米石墨烯改性含氟聚丙烯酸酯乳液:
[0032] a.制羟基化石墨烯溶液:混合石墨烯、氢氧化钾、过氧化钾,球磨1h后,加入5%乙二醇溶液中,且石墨烯、氢氧化钾、过氧化钾、5%乙二醇溶液间的质量比为1:0.1:0.01:5,搅拌反应0.5h后,在‑45℃氮气环境中冷冻6h,再于15℃氮气环境中解冻8h,反复冻融3次,使羟基化石墨烯定型,调节PH为7.2时,即得羟基化石墨烯溶液;
[0033] b.缩聚:将10份甲基丙烯酸、20份甲基丙烯酸三氟乙酯、15份羟基化石墨烯溶液、1份聚氧乙烯脂肪醇醚分散于100份去离子水,加入0.1份偶氮二异丁腈、0.5份纳米氧化锆、0.1份硼酸,85℃下缩聚反应1h,制得所述纳米石墨烯改性含氟聚丙烯酸酯乳液;
[0034] S3:制备表面施胶剂:按重量百分比混合所得纳米石墨烯改性含氟聚丙烯酸酯乳液和其他组分,超声分散后,即得所述表面施胶剂。
[0035] 实施例2
[0036] 一种环压增强型防水瓦楞纸表面施胶剂,包括以下重量百分比组分:
[0037] 阳离子微晶纤维素7.5%、阳离子松香胶7.5%、阳离子桃胶7.5%、聚二甲基硅油2%、有机硅改性苯丙乳液18%、纳米石墨烯改性含氟聚丙烯酸酯乳液57.5%。
[0038] 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区别在于:
[0039] S1:制备阳离子微晶纤维素/松香胶/桃胶:研磨细度为150目,氢氧化钾溶液浓度为35%,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与微晶纤维素/松香胶/桃胶的质量比为1:5,搅拌反应温度为68℃;
[0040] S2:制备纳米石墨烯改性含氟聚丙烯酸酯乳液:
[0041] a.制羟基化石墨烯溶液:石墨烯、氢氧化钾、过氧化钾、7.5%乙二醇溶液间的质量比为1:0.15:0.03:7.5,搅拌反应时间为1h,每次冷冻时间为8h,每次解冻时间为10h,PH调为7.3;
[0042] b.缩聚:将12.5份甲基丙烯酸、25份丙烯酸三氟乙酯、17.5份羟基化石墨烯溶液、2份聚氧乙烯脂肪醇醚分散于100份去离子水,加入0.3份偶氮二异丁腈、0.8份纳米氧化锆、0.2份硼酸,85℃下缩聚反应2h。
[0043] 实施例3
[0044] 阳离子微晶纤维素5%、阳离子松香胶5%、阳离子桃胶5%、聚二甲基硅油1%、有机硅改性苯丙乳液14%、纳米石墨烯改性含氟聚丙烯酸酯乳液70%。
[0045] 制备方法同实施例1,区别在于:
[0046] S1:制备阳离子微晶纤维素/松香胶/桃胶:研磨细度为200目,氢氧化钾溶液浓度为40%,缩水甘油三甲基氯化铵与微晶纤维素/松香胶/桃胶的质量比为1:6,搅拌反应温度为70℃;
[0047] S2:制备纳米石墨烯改性含氟聚丙烯酸酯乳液:
[0048] a.制羟基化石墨烯溶液:石墨烯、氢氧化钾、过氧化钾、10%乙二醇溶液间的质量比为1:0.2:0.05:10,搅拌反应时间为1h,每次冷冻时间为10h,每次解冻时间为12h,PH调为7.2‑7.4;
[0049] b.缩聚:将15份甲基丙烯酸、30份丙烯酸六氟丁酯、20份羟基化石墨烯溶液、3份聚氧乙烯脂肪醇醚分散于100份去离子水,加入0.5份偶氮二异丁腈、1份纳米氧化锆、0.3份硼酸,85℃下缩聚反应3h。
[0050] 分别采用实施例1‑3对100%国内废纸抄造的110g/m2瓦楞原纸进行施胶,1t纸的施胶量为2kg,并进行性能测试,测试结果如下表所示:
[0051] Cobb值/g/m2 环压指数/N·m/g 抗张强度/N/g 抗水性实施例1 38 7.6 3.4 不渗水
实施例2 36 7.9 3.6 不渗水
实施例3 35 8.1 3.7 不渗水
[0052] 由上表可知,本发明明显提高了瓦楞原纸的环压强度和抗水防潮性能。
[0053] 尽管本发明的实施方案已公开如上,但其并不仅仅限于说明书和实施方式中所列运用,它完全可以被适用于各种适合本发明的领域,对于熟悉本领域的人员而言,可容易地实现另外的修改,因此在不背离权利要求及等同范围所限定的一般概念下,本发明并不限于特定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