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9]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
实施例。
[0020] 参照图1‑3,一种行李传送车的稳定装置,包括车架1,车架1的上侧连接有多个液压缸7,液压缸7的输出端转动连接有限定架3,限定架3上连接有运输带4,运输带4的两侧设
置有与限定架3固定连接的防护板5,防护板5的一侧设置有与限定架3固定连接的安装板
13,安装板13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伸缩杆14,伸缩杆14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滑动套16,滑动套
16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弹簧19,且弹簧19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与滑动套16滑动套接的连接头
18,连接头18的一侧滚动镶嵌有多个滚珠17,车架1的底部连接有支撑装置,在进行工作时,
通过外界的带动,使得整个车架1进行移动,到达指定的位置,然后控制液压缸7进行延伸,
改变限定架3的角度,其中位于一侧液压缸7与车架1固定连接,且另一侧的液压缸7与车架1
转动连接,适应限定架3的主动,角度调节完成后,经过运输带4的运输工作,进行整个行李
运输的工作,在运输工作过程中,通过根据行李的大致形状,控制伸缩杆14进行移动,进而
带动滑动套19的移动,适应行李的大致大小,然后在行李经过时,撞击到连接头18上,然后
经过滚珠17的滚动和连接头的形状,减少摩擦,同时在两侧进行一定的限定,保证行李的稳
定,弹簧19保证连接头18的复位,同时也进行一定的缓冲,两侧的防护板5进行最终的保护,
避免行李的掉落,同时在运输过程中,经过支撑装置进行整体的辅助支撑,保证工作稳定,
在运输完成后,收回支撑装置,使得限定架3回到最初的位置,进行放置。
[0021] 支撑装置包括与车架1固定连接的第一气压缸2,第一气压缸2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与车架1滑动连接的连接架11,连接架11的侧一侧固定连接有第二气压缸12,第二气压缸
12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稳定板15,车架1内设置有稳定槽,连接架11与稳定槽的槽壁滑动连
接,连接架11的横截面采用E形结构,在进行支撑时,第一气压缸2的输出端延伸,使得连接
架11移动出车架1,进而使得第二气压缸12移动到指定位置,此时第二气压杆12延伸,使得
稳定板15接触地面,进行整体的支撑。
[0022] 车架1的一侧转动连接有机头9,机头9的一侧固定连接有限定箱10,限定箱10的一侧固定连接有电磁铁8,在进行工作时,机头9进行整体能量的供应,限定箱10承托限定架3,
同时利用地磁铁8进行吸附,使得在移动时,整体装置的稳定。
[0023] 连接头18的横截面采用T形结构,滑动套16的采用圆柱形结构。
[0024] 防护板5有用于伸缩杆14通过的通过孔,安装板13设置有多个。
[0025] 工作原理:在进行工作时,通过外界的带动,使得整个车架1进行移动,到达指定的位置,然后控制液压缸7进行延伸,改变限定架3的角度,其中位于一侧液压缸7与车架1固定
连接,且另一侧的液压缸7与车架1转动连接,适应限定架3的主动,角度调节完成后,经过运
输带4的运输工作,进行整个行李运输的工作,在运输工作过程中,通过根据行李的大致形
状,控制伸缩杆14进行移动,进而带动滑动套19的移动,适应行李的大致大小,然后在行李
经过时,撞击到连接头18上,然后经过滚珠17的滚动和连接头的形状,减少摩擦,同时在两
侧进行一定的限定,保证行李的稳定,弹簧19保证连接头18的复位,同时也进行一定的缓
冲,两侧的防护板5进行最终的保护,避免行李的掉落,同时在运输过程中,第一气压缸2的
输出端延伸,使得连接架11移动出车架1,进而使得第二气压缸12移动到指定位置,此时第
二气压杆12延伸,使得稳定板15接触地面,进行整体的支撑,保证工作稳定,在运输完成后,
收回支撑装置,使得限定架3回到最初的位置,进行放置。
[0026]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
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7]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
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
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28]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
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
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