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22]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3]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超高压电缆用具有便移动功能的盘卷装置的技术方案:
[0024] 支撑装置1左端上侧面上固定连接有固定架2,固定架2上侧面上固定连接有防滑板4,固定架2上侧面边缘处固定连接有防护框5,固定架2下侧面设置有多个加强筋3,支撑装置1右侧面上端固定连接有配重块9,支撑装置1上端活动连接有移动装置6以及盘卷装置7,盘卷装置7前端设置有辅助装置8,辅助装置8活动连接在支撑装置1上。
[0025] 支撑装置1包括支撑框11,支撑框11左右两端前后侧壁上均开设有活动孔12,四个活动孔12内均活动连接有移动装置6,支撑框11上侧面中心处前后两端均固定连接有定位板13,两个定位板13上端相对面上分别固定连接有支撑筒14前后两端。
[0026] 支撑框11上侧面左端固定连接有固定架2,支撑框11右侧面上端固定连接有配重块9,两个定位板13左侧面上中心处均固定连接有限定板15,限定板15上端设置有移动装置6,前端定位板13右侧面中心处固定连接有定位块16,定位块16活动连接有辅助装置8。
[0027] 移动装置6包括两个连接环63,两个连接环63均活动连接在支撑筒14上,两个连接环63左侧面上均固定连接有按压板62,两个按压板62左侧相对端分别固定连接有按压杆61前后两端,按压杆61右端设置有动力板64,动力板64前后两端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按压板62相对面上。
[0028] 动力板64下侧面中心处固定连接有铰接座65,铰接座65通过铰接柱66活动连接有动力板64一端,动力板64另一端活动连接有曲柄轴610,曲柄轴610前后两端分别穿过左端两个活动孔12设置在支撑框11前后两端,曲柄轴610前后两端外侧面上均固定连接有滚轮68。
[0029] 曲柄轴610右端设置有支撑轴69,支撑轴69前后两端分别穿过右端两个活动孔12固定连接有另外两个滚轮68,两个按压板62下侧面均固定连接有弹簧67一端,两个弹簧67另一端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限定板15上侧面上。
[0030] 盘卷装置7包括盘卷辊71,盘卷辊71通过轴承73活动连接在支撑筒14中心处外侧面上,盘卷辊71前侧面中心处固定连接有传递筒72,传递筒72外侧面上固定连接有辅助装置8。
[0031] 辅助装置8包括蜗轮81,蜗轮81固定连接在传递筒72外侧面上,蜗轮81传动连接有蜗杆83,蜗杆83左端活动连接在前端限定板15右侧面上,蜗杆83右端穿过定位块16固定连接有转动盘82,蜗杆83的螺旋升角小于蜗轮81蜗杆83接触的摩擦角。
[0032] 使用该装置时,首先通过由相应的工作人员站在防滑板4上,进而即可通过固定架2、防护框5以及加强筋3使得相应的工作人员稳定站立,并且在站立稳定后还将通过配重块
9保证该装置的稳定性,之后相应的工作人员即可按压按压杆61,进而将带动两个按压板62配合两个连接环63使得自身稳定向下移动,在两个按压板62向下移动时将带动动力板64向下移动,动力板64向下移动将通过铰接座65以及铰接柱66带动动力板64向下移动,动力板
64向下移动将带动曲柄轴610转动,并且在两个按压板62向下移动到合适后,即可通过两个相应的限定板15以及两个相应的弹簧67使得两个按压板62复位,进而即可使得曲柄轴610稳定快速转动,进而将通过支撑框11左端的两个活动孔12带动左端的两个滚轮68转动,进而将配合支撑块右端的两个活动孔12、支撑轴69以及右端的两个滚轮68使得该装置方便的移动,在将该装置移动到合适位置后,即可将超高压电缆一端放置到盘卷辊71上,然后即可由相应的工作人员转动转动盘82,进而将带动蜗杆83在定位块16以及限定板15的支撑下稳定转动,蜗杆83稳定转动将带动蜗轮81稳定转动,蜗轮81稳定转动将带动传递筒72转动,传递筒72转动将带动盘卷辊71在相应的轴承73以及支撑筒14辅助下稳定转动,进而即可方便的盘卷超高压电缆。
[0033]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34]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35]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