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30]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
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
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31]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
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32] 请参阅图1‑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0033] 一种具有导气功能的卷线器,包括底板1,底板1顶部的两侧边缘处设有两个沿竖直方向且相互平行对称的支撑板3,支撑板3内侧壁上设有呈圆盘状结构的限位导向板4,两
个限位导向板4之间转动连接有收卷轴5,其中一个支撑板3外侧安装有收卷电机6,收卷电
机6的输出轴朝向支撑板3且其末端穿过支撑板3并同轴连接在收卷轴5上,在使用时,通过
收卷电机6的输出轴转动,带动收卷轴5转动,进而带动软管收卷。
[0034] 本实施例中,两个限位导向板4之间且靠近其前端边缘处的上方连接有固定导气杆7,限位导向板4内侧位于固定导气杆7正上方开设有贯穿至顶部且截面呈“T”字型结构的
滑槽40,两个滑槽40之间滑动连接有通过锁紧螺杆9锁紧固定的活动导气杆8,活动导气杆8
两侧设有两个对称的滑块80,滑块80的尺寸结构与滑槽40的尺寸结构相适配,滑块80位于
滑槽40中并与其滑动连接,在收卷时,根据不同软管的直径大小,沿滑槽40 方向上下移动
活动导气杆8,调节固定导气杆7和活动导气杆8之间的距离,再将软管插在固定导气杆7和
活动导气杆8之间,通过固定导气杆7和活动导气杆8对软管进行挤压,将软管中的空气导
出,减小软管的体积,避免空气用卷线器的收卷空间,进而提高卷线器的收卷率。
[0035] 除此之外,固定导气杆7通过螺丝锁紧固定在限位导向板4上,螺丝锁紧固定便于安装拆卸;限位导向板4外侧开设有沿竖直方向且与滑槽40相贯通的通槽41,滑块80外侧开
设有连接孔81,锁紧螺杆9穿过通槽41并螺纹连接在连接孔81中,且锁紧螺杆9外侧同轴连
接有与其呈一体成型结构的手持杆90,手持杆90内侧壁与限位导向板4外侧壁相贴合,通过
锁紧螺杆9锁紧滑块80将活动导气杆8固定,防止在使用过程中活动导气杆8 自行移动,影
响导气效果;手持杆90上开设有多个呈环形阵列分布的防滑槽900,通过防滑槽900增加使
用者手部与手持杆90之间的摩擦力,便于更好的旋转手持杆90。
[0036] 进一步地,底板1底部的四角边缘处安装有四个对称的万向轮2,其中一个限位导向板4外侧壁靠近其顶部边缘处设有呈“U”字型结构且倾斜向上的推杆10,在使用过程中,
使用者可推动推杆10,通过万向轮2带动整个卷线器移动;推杆10上套有防滑套11,防滑套
30采用橡胶制成,增加使用者手部与推杆10之间的摩擦力,防止使用者手握推杆10 推动卷
线器时打滑。
[0037] 其次,限位导向板4内侧壁中间位置开设有凹孔,凹孔中安装有滚珠轴承42,收卷轴 5末端固定在滚珠轴承42的内圈中,通过滚珠轴承42保证收卷电机6的输出轴带动收卷
轴5转动的灵敏性,防止其卡顿。
[0038] 具体的,支撑板3紧密焊接在底板1上,限位导向板4紧密焊接在支撑板3上,推杆 10紧密焊接在限位导向板4上,焊接固定工艺简单,结构稳定,在使用过程中不易脱落损坏,
使用寿命长。
[0039] 本实施例的具有导气功能的卷线器在使用时,工作人员首先检查该卷线器的完好性和各处连接是否牢固;然后反向旋转手持杆90,将锁紧螺杆9向外旋松,再沿滑槽40方向
向上移动活动导气杆8;接着将软管穿过固定导气杆7和活动导气杆8之间,并绕接固定在收
卷轴5上;然后向下移动活动导气杆8,根据不同软管的直径大小,调节固定导气杆 7和活动
导气杆8之间的距离,通过固定导气杆7和活动导气杆8对软管进行挤压;接着接通收卷电机
6的电源使其工作,通过收卷电机6的输出轴转动,带动收卷轴5转动,进而带动软管收卷,收
卷时,通过固定导气杆7和活动导气杆8对软管的挤压,将软管中的空气导出。
[0040]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
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例,并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
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
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