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6]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7] 本实用新型中:
[0018] 参照图1‑3,一种稀土生产用粉碎筛选装置,包括支架1和原料储箱2,支架1上方一侧固定安装有原料储箱2,支架1上方分别设置有重复粉碎机构和多重筛分机构。
[0019] 参照图1,本实施例中,粉碎机构包括:粉碎箱3、粉碎辊A301、粉碎辊B302、螺旋送料器7、进料口701和出料口702,其中,支架1一侧靠近原料储箱2下方固定安装有粉碎箱3,粉碎箱3内部一侧转动设置有粉碎辊A301,粉碎箱3内部另一侧转动设置有粉碎辊B302,同时粉碎辊B302与粉碎辊A301之间呈咬合设置,打开原料储箱2下方设置的阀门,使稀土原料通过阀门落下,然后同时开启粉碎辊B302与粉碎辊A301,使其进行转动,在粉碎辊B302与粉碎辊A301的转动下对稀土进行粉碎。
[0020] 参照图1,本实施例中,支架1上方一侧固定安装有螺旋送料器7,螺旋送料器7上方配套设置有进料口701,螺旋送料器7上方一侧配套设置有出料口702,同时出料口702延伸至原料储箱2内部,通过螺旋送料器7将筛分出来的稀土重新送入原料储箱2内部,进而重复筛分。
[0021] 参照图1、3,本实施例中,多重筛分机构包括:筛分箱4、伺服电机401、螺纹杆402、导向杆403、活动块404、伸缩杆A405、滑槽5、滑块501、振动筛502、伸缩杆B503和集料开口桶6,其中,支架1一侧靠近粉碎箱3下方固定安装有筛分箱4,筛分箱4内部一侧固定安装有伺服电机401,伺服电机401一侧通过其自身设置的输出轴安装有螺纹杆402,筛分箱4内部靠近螺纹杆402上方一侧固定安装有导向杆403,导向杆403与螺纹杆402外部共同活动设置有活动块404,活动块404下方固定安装有伸缩杆A405,同时伸缩杆A405下方设置有刷板,当振动筛502对稀土筛分完成后,通过开启伺服电机401,进而使其驱动螺纹杆402进行转动,当螺纹杆402进行转动时其外部设置的活动块404同时进行移动,然后利用伸缩杆A405下方设置的刷板将振动筛502上方卡在过滤孔之间的稀土刮下,防止稀土将过滤孔堵住,进而增加振动筛502的过滤效率。
[0022] 参照图1、3,本实施例中,筛分箱4内部一侧固定安装有滑槽5,滑槽5内部活动设置有滑块501,滑块501一侧固定安装有振动筛502,振动筛502另一侧下方固定安装有伸缩杆B503,筛分箱4侧面固定安装有集料开口桶6,同时振动筛502延伸至筛分箱4外部,粉碎后的稀土倒入振动筛502上方,当稀土倒入振动筛502上方时,振动筛502整体受到稀土块的重力向下进行移动,此时滑块501在滑槽5内部进行移动,进而通过滑槽5内部滑块下方设置的减震弹簧对振动筛502整体受到的重力进行缓冲。
[0023] 参照图1,本实施例中,粉碎辊A301、粉碎辊B302配套的电机、螺旋送料器7、伺服电机401和振动筛502均通过导线与外部电源电性连接,且均设置有与之相匹配的控制面板。
[0024] 工作原理: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稀土生产用粉碎筛选装置时,首先打开原料储箱2下方设置的阀门,使稀土原料通过阀门落下,然后同时开启粉碎辊B302与粉碎辊A301,使其进行转动,在粉碎辊B302与粉碎辊A301的转动下对稀土进行粉碎,粉碎后的稀土倒入振动筛502上方,当稀土倒入振动筛502上方时,振动筛502整体受到稀土块的重力向下进行移动,此时滑块501在滑槽5内部进行移动,进而通过滑槽5内部滑块下方设置的减震弹簧对振动筛502本体受到的重力进行缓冲,然后开启振动筛502对稀土进行筛分,振动筛502对稀土筛分的同时不合格的稀土在振动筛502倾斜放置的状态下直接掉落在集料开口桶6内部直接进入螺旋送料器7一侧设置的进料口701中,当振动筛502对稀土筛分完成后,由于粉碎后的稀土为小颗粒状,容易卡在此时振动筛502内部设置的过滤网孔内,此时通过开启伺服电机401,进而使其驱动螺纹杆402进行转动,当螺纹杆402进行转动时其外部设置的活动块404同时进行移动,然后根据振动筛502的倾斜角度,使伸缩杆A405下方设置的刷板紧密的与振动筛502内部的过滤网进行接触,此时刷板将振动筛502上方卡在过滤孔之间的稀土刮下,防止稀土将过滤孔堵住,进而增加振动筛502的过滤效率,刮下后的稀土通过集料开口桶6进入螺旋送料器7一侧设置的进料口701中,然后通过螺旋送料器7将筛分出来的稀土重新送入原料储箱2内部,进而重复筛分,到此完成装置的运行。
[0025]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