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22]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3] 实施例1
[0024]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以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农作物除草的除草剂喷洒装置,包括支撑板1,支撑板1底端四个边角处均安装有万向轮2,支撑板1正面开设有开槽,开槽内两侧侧壁均固定连接有固定块,支撑板1顶端固定连接有除草机构3,除草机构3还与两个固定块滑动连接,支撑板1顶端中部固定连接有混合罐4,混合罐4底端连通连接有喷洒机构5,混合罐4顶端一侧安装有入料管6,混合罐4顶端固定连接有第一驱动电机7,混合罐4内部设置有搅拌辊8,第一驱动电机7的输出轴与搅拌辊8固定连接。
[0025] 优选的,除草机构3包括设备箱31,设备箱31内部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二驱动电机,两个第二驱动电机的输出轴均贯穿设备箱31底端与切割刀32固定连接,设备箱31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滑轨33,两个固定块分别与对应侧的滑轨33滑动连接,设备箱31顶端固定连接有L形连接杆34,通过第二驱动电机带动切割刀32对杂草进行切割。
[0026] 优选的,支撑板1顶端位于设备箱31背面固定连接有步进电机35,步进电机35的输出轴与丝杆36固定连接,丝杆36顶端与底部分别固定连接有第一限位块37和第二限位块38,丝杆36上螺纹连接有连接块39,连接块39一侧固定连接有连接板310,连接板310顶端开设有凹槽,L形连接杆34放置于凹槽内并通过螺栓311对L形连接杆34和连接板310进行固定,通过步进电机35带动丝杆36转动,使得连接块39带动连接板310沿着丝杆36进行上下移动,从而使得L形连接杆34带动设备箱31进行升降,进而调节切割刀32切割杂草的深度。
[0027] 优选的,喷洒机构5包括固定连接于支撑板1顶端的水泵51,水泵51的抽水端通过第一水管52与混合罐4底端连通连接,水泵51的出水端连通连接有第二水管53,支撑板1底端固定连接有安装板54,安装板54正面通过管接件安装有喷洒水管55,第二水管53贯穿支撑板1与喷洒水管55顶端连通连接,第二水管53两端密封,第二水管53的底端安装有若干喷洒喷头56,通过水泵51将混合罐4内部混合均匀的除草剂泵出至喷洒水管55中,并通过喷洒喷头56喷出对杂草进行除草。
[0028] 优选的,混合罐4侧壁安装有观察窗9,观察窗9侧壁设置有刻度条10,通过设有的观察窗9和刻度条10,使得使用者可以直观的观察混合罐4内除草剂余量。
[0029] 优选的,支撑板1顶端远离开槽一侧固定连接有推手11,通过推手11配合万向轮2使得该装置便于移动。
[0030] 优选的,混合罐4内部底端呈楔形设置,方便混合罐4内的除草剂可以彻底排出。
[0031] 优选的,连接块39下降至第二限位块38处时,切割刀32与万向轮2处于同一水平线,避免设备箱31过度下移导致切割刀32损坏。
[0032] 工作原理:使用者将水和除草剂通过入料管6注入混合罐4内,通过第一驱动电机7带动搅拌辊8对除草剂进行充分搅拌,通过步进电机35带动丝杆36转动,使得连接块39在丝杆36上带动连接板310上下移动,从而通过L形连接杆34带动设备箱31进行升降,进而调节切割刀32对杂草的切割深度,通过设有的第一限位块37可以避免连接块39脱离丝杆36,通过设有的第二限位块38可以避免连接块39过度下移造成切割刀32损坏,使用者可以通过推动推手11使得切割刀32对杂草进行移动切割,将杂草的根部暴露在外部,通过水泵51将混合罐4内的除草剂通过第一水管52和第二水管53泵送至喷洒水管55中,并通过喷洒喷头56喷洒至杂草根部,从而有效的杀死杂草,提升除草剂的除草效果,由于L形连接杆34与连接板310通过螺栓311进行连接,进而使得设备箱31可以从开槽中拆卸,进而使得方便对设备箱31内的第二驱动电机进行维护。
[0033] 实施例2
[0034] 请参阅图7,为了使得对该装置进行防护,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技术特征为:支撑板1顶端固定连接有防护箱12,防护箱12罩设于设备箱31外部,支撑板1远离开槽一端安装有挡板13。
[0035] 具体的,通过设置的防护箱12可以有效的避免工作人员被步进电机35伤害,通过设有的挡板13,在喷洒除草剂时可以将漂浮的除草剂进行阻挡,有效的降低除草剂对使用者的伤害。
[0036]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