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3]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和描述。
[0024] 实施例1
[0025] 100g1,2,3-三乙烯基苯、390g三甲氧基硅烷和1000ml甲苯加入容器中,升温至90℃,氮气保护下加入Karstedt催化剂(按Pt量算为10ppm),控制反应温度为115-120℃反应4小时。反应完蒸除溶剂后减压蒸除未反应的三甲氧基硅烷,获得327g1,2,3-三(三甲氧基硅基乙基)苯,GC测得纯度为97.3%。
[0026] 实施例2
[0027] 100g1,3,5-三乙烯基苯、630g三乙氧基硅烷和2000ml甲苯加入容器中,升温至90℃,氮气保护下加入Karstedt催化剂(按Pt量算为12ppm),控制反应温度为115-120℃反应5小时。反应完蒸除溶剂后减压蒸除未反应的三乙氧基硅烷,获得407g1,3,5-三(三乙氧基硅基乙基)苯,GC测得纯度为97.8%。
[0028] 实施例3
[0029] 100g1,2,3-三乙烯基苯、570g3-巯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10g安息香丁醚和1000ml无水乙醇加入容器中,在主波长365nm,光强度8mW/cm的紫外光照射3分钟,撤除紫外光,蒸除无水乙醇、减压蒸除3-巯基丙基三甲氧基硅烷,获得471g1,2,3-三(三甲氧基硅基丙基硫杂乙基)苯,GC测得纯度为96.9%。
[0030] 实施例4
[0031] 100g1,3,5-三乙烯基苯、760g3-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15g安息香丁醚和1500ml无水乙醇加入容器中,在主波长365nm,光强度8mW/cm的紫外光照射3.5分钟,撤除紫外光,蒸除无水乙醇、减压蒸除3-巯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获得550g1,3,5-三(三乙氧基硅基丙基硫杂乙基)苯,GC测得纯度为97.1%。
[0032] 实施例5
[0033] 100g1,2,3-三(三甲氧基硅基乙基)苯、1.4ml甲基三甲氧基硅烷、400ml无水乙醇和20ml去离子水混合,加入浓度0.5mol/L盐酸溶液调节反应体系pH为2~2.5进行水解,再加入氨水调节反应体系pH为9~9.5进行缩合,获得湿凝胶;湿凝胶经过35℃老化60小时,无水乙醇置换,冷冻干燥,获得杂化二氧化硅气凝胶1。
[0034] 实施例6
[0035] 100g1,3,5-三(三乙氧基硅基乙基)苯、1ml正硅酸乙酯、3.6ml甲基三乙氧基硅烷、350ml无水乙醇和15ml去离子水混合,加入浓度0.5mol/L盐酸溶液调节反应体系pH为2~
2.5进行水解,再加入氨水调节反应体系pH为9~9.5进行缩合,获得湿凝胶;湿凝胶经过45℃老化50小时,无水乙醇置换,冷冻干燥,获得杂化二氧化硅气凝胶2。
[0036] 实施例7
[0037] 100g1,3,5-三(三乙氧基硅基丙基硫杂乙基)苯、1ml正硅酸乙酯、3ml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320ml无水乙醇和12ml去离子水混合,加入浓度1mol/L草酸溶液调节反应体系pH为2.5~3.0进行水解,再加入氨水调节反应体系pH为9~9.5进行缩合,获得湿凝胶;湿凝胶经过50℃老化44小时,无水乙醇置换,超临界二氧化碳干燥,获得杂化二氧化硅气凝胶3。
[0038] 实施例8
[0039] 100g1,3,5-三(三乙氧基硅基丙基硫杂乙基)苯、1.8ml正硅酸乙酯、4ml甲基三乙氧基硅烷、400ml无水乙醇和15ml去离子水混合,加入浓度1mol/L草酸溶液调节反应体系pH为2.5~3.0进行水解,再加入氨水调节反应体系pH为9.5~10.0进行缩合,获得湿凝胶;湿凝胶经过50℃老化45小时,无水乙醇置换,40℃干燥3小时,80℃干燥3小时,120℃干燥2小时,获得杂化二氧化硅气凝胶4。
[0040] 实施例9
[0041] 100g1,2,3-三(三甲氧基硅基丙基硫杂乙基)苯、8ml甲基三乙氧基硅烷、3.3ml二甲基二乙氧基硅烷、420ml无水乙醇和24ml去离子水混合,加入浓度1mol/L草酸溶液调节反应体系pH为2.5~3.0进行水解,再加入碳酸钠调节反应体系pH为9.5~10.0进行缩合,获得湿凝胶;湿凝胶经过50℃老化45小时,无水乙醇置换,超临界二氧化碳干燥,获得杂化二氧化硅气凝胶5。
[0042] 表1实施例5-9杂化二氧化硅气凝胶1-5的性能
[0043] BET法比表面积(m2/g) 平均孔径(nm) 密度(g/cm3) 压缩比例(%)实施例5 1003.7 3.507 0.116 18.1实施例6 930.5 3.621 0.121 17.8
实施例7 991.4 3.433 0.117 19.3
实施例8 887.1 3.802 0.125 17.6
实施例9 1125.2 3.355 0.114 18.7
[0044] 以上所述,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不能依此限定本发明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发明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发明涵盖的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