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5]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26] 本发明具体实施的技术方案是:
[0027] 如图1、图2所示,一种用于搬运LED路灯灯杆的拖车,包括车体,所述车体包括:平置长方形底板11、连接于底板11底面且呈四角分布的四个滚轮12,以及固定于底板11长度方向一侧的挂钩13;所述底板11由四个滚轮12支承;
[0028] 所述底板11顶面固定有若干相互平行的平置直条形第一滑轨21,所述第一滑轨21的长度方向与底板11的长度方向平行;每个第一滑轨21上都设有两个可沿对应第一滑轨21长度方向滑动的平置长方形滑板22,该两个滑板22由对应第一滑轨21支承,且该两个滑板22的长度方向与对应第一滑轨21的长度方向平行;
[0029] 每个滑板22正上方都设有一个平置长方形支撑板31,该支撑板31的长度方向与对应滑板22的长度方向平行;所述支撑板31与对应滑板22间还设有竖置液压千斤顶4,所述支撑板31由液压千斤顶4支承,所述液压千斤顶4由滑板22支承,所述液压千斤顶4用于驱动支撑板31升降;
[0030] 每个滑板22顶面都固定有四个竖置支架23,该四个竖置支架23位于滑板22顶面的四个角上;固定于同一滑板22上的四个竖置支架23,位于与该同一滑板22所对应的支撑板31的外围,且与该支撑板31通过滑动机构滑动连接;所述滑动机构包括:固定于支撑板31四个角上的四个滑块32,分别固定于四个竖置支架23上的四个竖置直条形第二滑轨24;所述分别固定于四个竖置支架23上的四个竖置直条形第二滑轨24与上述四个滑块32一一对应;
每个滑块32都与对应第二滑轨24滑动连接,并可沿该对应第二滑轨24上下滑动;
[0031] 每个支撑板31,在其顶面都设有一个平置直条形凹槽51,所述凹槽51的长度方向与对应支撑板31的宽度方向平行;每个凹槽51内部都设有:一个平置直条形第三滑轨52,以及两个可沿该第三滑轨52长度方向滑动的滑座53;所述第三滑轨52的长度方向与凹槽51的长度方向平行;
[0032] 每个滑座53的顶部都位于对应支撑板31的顶面下方,每个滑座53的顶部都向上延伸有竖置挡杆54,且该竖置挡杆54凸出于对应支撑板31的顶面;每个滑座53都配有用于将其与对应第三滑轨52锁定的螺栓55;每个滑座53都设有用于安装螺栓55的带内螺纹通孔,螺栓55贯穿该通孔,并将滑座53与对应第三滑轨52锁定。
[0033] 每个滑板22都配有用于将其与对应第一滑轨21锁定的螺栓25;每个滑板22都设有用于安装螺栓25的带内螺纹通孔,螺栓25贯穿该通孔,并将滑板22与对应第一滑轨21锁定。
[0034] 所述竖置挡杆54表面包裹有橡胶软垫。
[0035] 所述支撑板31顶面固定有平置橡胶软垫,所述橡胶软垫表面设有网格状分布的防滑凸条。
[0036] 所述第一滑轨21的长度为1~3米。
[0037] 所述第三滑轨52的长度为0.3~0.5米。
[0038] 所述竖置挡杆54,其位于对应支撑板31顶面上方的杆体高度为0.2~0.5米。
[0039] 所述四个滚轮12连接于底板11底面的四个角上。
[0040] 支撑板31的高度能通过其下方的液压千斤顶4来调整,可使位于同一第一滑轨21上的两个平置长方形支撑板31持平,这两个支撑板31用于平放灯杆主体101,平放时,灯杆主体101的长度方向与第一滑轨21的长度方向平行,灯杆主体101由上述两个支撑板31支承。上述两个支撑板31分别通过滑板22与所在第一滑轨21连接,两个滑板22可沿所在第一滑轨21的长度方向滑动,即两个滑板22的间距可以调整,两个支撑板31的间距也就可以调整,以适应不同长度的灯杆主体101,调整好后可以通过螺栓将两个滑板22与所在第一滑轨21锁定,需要再次调整时,可以再将螺栓松开。
[0041] 位于同一支撑板31上的两个滑座53,它们各自顶部向上延伸有竖置挡杆54,分设于上述两个滑座53的竖置挡杆54用于夹住灯杆主体101,防止灯杆主体101滚动。上述两个滑座53可沿所在第三滑轨52滑动,即竖置挡杆54的间距可以调整,以适应不同外径的灯杆主体101,调整好后可以通过螺栓将两个滑座53与所在第三滑轨52锁定,需要再次调整时,可以再将螺栓松开。
[0042] 如果灯杆主体101顶部有一小段折弯段102,可将该折弯段102朝下放置,液压千斤顶4能够调整支撑板31的高度,以使折弯段102不触碰地面。
[0043] 分设于四个竖置支架23上的四个第二滑轨24对支撑板31有水平限位作用,可防止支撑板31在水平方向上晃动。
[0044] 挂钩13可以与外部牵引装置连接,由牵引装置拉动整个转运车移动。
[0045]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