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9]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0020]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1] 参照图1-5,一种组合式机械加工工作台,包括台板1,台板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呈“山”型的支撑底座2,支撑底座2包括外框21和中间的承重板22,参照图1可知通过承重板22加强对台板1机械加工位置的支撑,保证台板1底部支撑的稳定性。
[0022] 其中,台板1上开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安装口3,安装口内设置有活动板4,活动板4上设置有滚动机构,其中台板1的机械加工区在两个安装口3之间,参照图1即可知道,加工完成后将板壳通过安装口3内活动板4上的滚动机构实现输送,进一步的,滚动机构包括多个滚筒8,活动板4上开设有用于滚筒8安装的滚筒口10,滚筒8的两端均固定连接有旋转轴9,旋转轴9远离滚筒8的一端与滚筒口10的内侧壁转动连接,其中一个滚筒8两端的旋转轴9均贯穿滚筒口10并固定连接有滚轮11,则加工前和加工后的板壳运输时放在滚筒上即可实现滚动式输送,避免板壳在台面上滑动导致板壳滑损的问题,其次通过将活动板4放下后,使得滚轮11穿过滚动口6与地面接触,从而将支撑底座2和台板1撑起,参照图5,即可实现本装置的移动。
[0023] 其中,活动板4上开设有多个限位滑口,限位滑口内设置有定位杆5,且定位杆5的顶部与台板1的顶部齐平,定位杆5的底部与外框21的侧壁固定连接,通过定位杆5保证活动板4稳定的上下运动;
[0024] 进一步的,外框21的两侧均通过限位板7与台板1的底部固定连接,通过限位板7与定位杆5的配合可保证放置在活动板4上的板壳不会向周测滑动,即定位杆5和限位板7对活动板4上的板壳实现限位的效果,这样先将板壳放置在活动板4上,则活动板4向下运动且配合定位杆5和限位板7的限位即可实现板壳的放置。
[0025] 其中,台板1和活动板4通过上下调节机构连接;
[0026] 进一步的,上下调节机构包括固定连接在活动板4侧壁上的调节板12,位于调节板12正上方的台板1位置开设有收纳槽,收纳槽内转动连接有螺杆13,螺杆13贯穿收纳槽底部并与外框21侧壁转动连接,且螺杆13与调节板12螺纹连接,螺杆13的顶部设置有控制机构,通过螺杆13转动驱动调节板12的上下,进而调节活动板4的上下;
[0027] 再进一步的,控制机构包括固定连接在螺杆13上的圆盘14,圆盘14上插设有呈U型的插设把手15,收纳槽的内底部以螺杆13为中心呈环形分布多个与插设把手15对应的插槽16,插设把手15的端部固定连接有复位弹簧17,复位弹簧17的另一端与圆盘14的顶部固定连接,收纳槽内设置有平封板18,平封板18搭设在插设把手15的顶部且平封板18的顶部与台板1的顶部齐平,即使用时先向上拔动插设把手15,使得插设把手15与原先的插槽16分离,接着转动插设把手15使得圆盘14转动,从而控制螺杆13的转动,这样通过螺杆13的转动调节调节板12的上下位置,位置调节完毕后,在复位弹簧17的作用下使得插设把手15向下运动,从而插入到下方对应的插槽16内,保证圆盘14不会转动,其中插槽16与收纳槽的设置参照图4,另外设置的平封板18避免插设把手15的损坏和收纳槽的堵塞。
[0028] 其中,外框21上设置有用于滚动的滚动口6,通过滚动口6的设置可保证滚轮11穿过外框21并与地面接触。
[0029] 本实用新型具体工作原理如下:
[0030] 加工状态下,参照图1,在本装置的台板1的加工区进行加工,即两个安装口3之间的位置,则在生产加工时通过两侧安装口3内活动板4上的滚筒8实现板壳的运输,则采用滚动式运动可避免板壳传统的滑动式造成板壳滑损的问题,该状态下由于支撑底座2与地面接触,则保证本装置的加工状态下的稳定性;
[0031] 移动或存放状态,参照图5可见,通过插设把手15带动圆盘14转动,从而带动螺杆转动13,螺杆13就会带动调节板12向下运动,则在向下运动的过程中,通过限位板7和定位杆5的配合可对活动板4上的板壳实现存放,这样便于板壳的存放,即存放过程只需将活动板向下运动并通过限位板7和定位杆5的配合即可实现板壳的存放;当活动板4继续向下运动直至滚轮11与地面接触且将支撑底座2和台板1抬起状态时,则便于本装置的移动。
[0032]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