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4] 下面结合图1-5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为叙述方便,现对下文所说的方位规定如下:下文所说的上下左右前后方向与图1本身投影关系的上下左右前后方向一致。
[0015] 参照图1-5,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的一种利于发育的书包,包括书包11,所述书包11内设有储物腔12,所述储物腔12外壁设有第一拉链13,所述书包11右侧前后对称且固定设有背带14,所述储物腔12右侧设有安装腔15,所述安装腔15内设有安装板16,所述安装板
16可固定安装在所述安装腔15左壁内,也可在清洗书包时将所述安装板16拆卸下来,所述安装腔15下壁右端固定设有弹性垫背17,所述弹性垫背17上端部分与所述安装腔15之间设有第二拉链18,所述安装板16与所述书包11之间设有支撑装置101,所述支撑装置101内设有升降装置102和伸缩装置103,所述支撑装置101内设有支撑垫19,所述支撑垫19可支撑在人的臀部上并将腰抵住,支撑在臀部上可减轻书包对肩部的负担,将腰抵住可帮助学生保持脊柱的直立,避免变得驼背,所述升降装置102可根据每个人的身材调整所述支撑垫19的高度,所述伸缩装置103可调整所述支撑垫19相抵的程度,通过所述升降装置102和所述伸缩装置103可使所述支撑垫19与背部达到较为舒适的状态。
[0016] 有益地,所述支撑装置101包括设于所述安装腔15下壁的啮合腔20,所述啮合腔20内可转动的设有连接于所述升降装置102的内齿轮21,所述内齿轮21下端固定设有动力轴22,所述动力轴22下端延伸到外界固定设有第一旋钮23,转动所述第一旋钮23可调节所述升降装置102,所述安装板16内设有锥齿轮腔24,所述锥齿轮腔24内可转动的设有主动锥齿轮25,所述主动锥齿轮25右端且于所述安装板16右侧固定设有第二旋钮26,所述主动锥齿轮25后端相啮合的设有从动锥齿轮27,所述从动锥齿轮27前后端固定设有移动螺杆28,所述锥齿轮腔24前后侧对称设有滑板腔29,所述移动螺杆28延伸到所述滑板腔29内并螺纹连接有滑动连接于所述滑板腔29内壁的滑动板30,转动所述第二旋钮26可调节所述伸缩装置
103。
[0017] 有益地,所述升降装置102包括连通设于所述滑板腔29之间且开口向右的升降腔31,所述升降腔31内可滑动的设有升降板32,所述升降板32内上下对称设有开口向右的导滑腔33,所述导滑腔33内可滑动的设有导滑板34,所述导滑板34右端固定设有固定块35,所述支撑垫19固定设于所述固定块35右端,所述导滑板34在对所述支撑垫19进行左右伸缩的过程中起着导滑支撑的作用,所述升降板32前后端对称且螺纹连接有升降螺杆36,所述升降腔31下侧设有带轮腔37,所述升降螺杆36下端延伸到所述带轮腔37内且固定设有带轮
38,所述带轮38之间绕设有同步带42,前侧的所述带轮38下端固定设有传动轴39,所述传动轴39下端延伸到所述啮合腔20内且固定设有可与所述内齿轮21啮合的直齿轮40,当安装所述安装板16时,需将所述直齿轮40与所述内齿轮21啮合安装。
[0018] 有益地,所述伸缩装置103包括设于所述升降板32内中间的主动滑腔43,所述主动滑腔43内前后对称且可滑动的设有滑杆44,所述滑杆44远离对称中心一端延伸到所述滑板腔29内并与所述滑动板30相抵,所述滑杆44之间固定连有压缩弹簧45,所述主动滑腔43右侧设有开口向右的伸缩腔46,所述伸缩腔46内相互转动连接的设有左端铰链连接于所述滑杆44的伸缩杆47,所述固定块35内设有从动滑腔48,所述从动滑腔48内前后对称且可滑动的设有滑块49,所述伸缩杆47右端铰链连接于所述滑块49,通过所述滑动板30推动所述滑杆44相互靠近可将所述伸缩杆47伸展开,进而带动所述固定块35右移。
[0019] 调整支撑垫19的位置时,转动第一旋钮23,通过动力轴22带动内齿轮21转动,通过齿轮啮合带动直齿轮40转动,通过传动轴39带动前侧的带轮38转动,并通过42带动后侧的带轮38转动,带动升降螺杆36转动,通过螺纹连接带动升降板32升降,通过导滑板34带动固定块35可支撑垫19升降,进而将支撑垫19调整到合适的高度,转动第二旋钮26并带动主动锥齿轮25转动,通过齿轮啮合带动从动锥齿轮27转动并带动移动螺杆28转动,通过螺纹连接带动滑动板30相互靠近移动,进而推动滑杆44相互靠近,进而带动伸缩杆47伸展开并带动固定块35和支撑垫19右移,进而将支撑垫19调整至舒适的位置。
[0020]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通过本装置可将书包的重量一部分转移到臀部上,并将腰抵住辅助孩子采用正确的站姿,并可根据每个人的身体情况进行调节,能适用于更多的孩子。
[0021]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明确,在不脱离本发明的总体精神以及构思的情形下,可以做出对于以上实施例的各种变型。其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发明的保护方案以本发明所附的权利要求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