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8]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发明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发明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0019] 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构想,遂图式中仅显示与本发明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0020] 请参阅图1-图3,本发明提供一种具有提醒功能的投影显示系统,其可用于日常生活中提醒人们完成预先计划的事情,方便人们合理规划生活,具有自动提醒、便捷提醒的功能,能有效解决由于大多数人时间观念不够强或容易健忘而带来的烦恼问题。
[0021]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的一种具有提醒功能的投影显示系统结构图,其包括移动终端1、控制中心2、投影显示装置3;所述移动终端1,用于向所述控制中心2发送请求信息以及与所述投影显示装置3建立连接并向所述投影显示装置3提供提醒信息;所述控制中心2,用于接收所述请求信息,并根据所述请求信息向所述投影显示装置3发送控制指令;所述投影显示装置3,用于接收所述控制中心2发送的控制指令,并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执行相应操作,还用于将所述移动终端提供的所述提醒信息进行投影显示。
[0022] 于本实施例中,移动终端1可为常见的电脑、手机等通信设备。所述投影显示装置3包括微型投影仪31、投影显示屏32和投影时钟33;所述微型投影仪31用于接收所述控制中心2发送的控制指令并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执行开启或关闭投影的操作,还用于将所述移动终端1提供的所述提醒信息进行投影显示;所述投影时钟33用于接收所述控制中心2发送的控制指令并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执行开启或关闭投影的操作。微型投影仪31、投影显示屏32和投影时钟33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见的装置即可。其中,投影时钟33包括时钟、投影灯、投影窗,时钟可以为电子时钟或指针时钟,投影灯可以为LED灯,投影灯照射时钟表面,通过投影窗将其投影到特定的墙壁或屏幕上。于本实施例中,为实现更视觉化的显示效果,采用指针时钟,并采用三种颜色的LED灯,将时钟指针通过三种不同的颜色投影显示出来,具体此投影时钟的结构可参见现有技术中公开日为2013年8月14日的专利文献CN203133485U所公开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中的投影时钟所不同的是,本实施例中的投影时钟还设置了定时提醒功能,在时钟投影的同时实现定时提醒,能够起到双重提醒的效果。
[0023] 于本实施例中,本发明的具有提醒功能的投影显示系统还包括音频模块4,所述控制中心2还用于根据所述请求信息向所述音频模块4发送控制指令,所述音频模块4用于接收所述控制中心2发送的控制指令,并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执行开启或关闭语音提醒的操作。所述音频模块4包括语音录制单元41、语音指令控制单元42、语音提醒单元43;所述语音录制单元41用于语音提示信息的录制,语音指令控制单元42用于接收所述控制中心2发送的控制指令并在接收所述控制指令后向语音提醒单元43发送语音提醒指令,所述语音提醒单元43用于接收所述语音提醒指令,并根据所接收的所述语音提醒指令执行语音提醒的操作。
[0024] 所述控制中心2包括指令录制单元21、数据存储模块22、遥控模块23、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所述遥控模块23用于接收所述移动终端1发送的请求信息,并根据所述请求信息向所述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发送遥控指令,所述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于接收所述遥控指令并向所述投影显示装置3或所述音频模块4发送控制指令。所述遥控模块23包括无线收发单元231、指令控制单元232;所述无线收发单元231用于接收移动终端1发送的请求信息并将接收的请求信息发送至所述指令控制单元232,所述指令控制单元232用于在接收所述请求信息后向所述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发送遥控指令。所述指令录制单元21用于预先录制请求信息、遥控指令、控制指令及其之间的对应关系,所述数据存储模块22用于存储所述指令录制单元录制的信息。所述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还具有辨别功能,能够辨别所接收的所述遥控指令,并根据所辨别的所述遥控指令向所述投影显示装置3中的微型投影仪31或投影时钟33或向所述音频模块4发送控制指令。
[0025] 请求信息包括装置开启或关闭信息。移动终端1向所述控制中心2发送此请求信息,控制中心2中的无线收发单元231接收此请求信息,并将其发送至指令控制单元232,指令控制单元232接收所述请求信息后,根据所述请求信息向所述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发送遥控指令,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根据所接收的所述遥控指令进行辨别,并向相应的装置如微型投影仪31或投影时钟33或音频模块4发送相应的指示其开启或关闭的控制指令,所述微型投影仪31或所述投影时钟33或所述音频模块4接收所述控制指令后执行相应的开启或关闭操作。所发送的请求信息与指令控制单元231发送的遥控指令、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发送的控制指令一一对应,并且预先经指令录制单元21进行录制,存储在数据存储模块22中,指令控制单元231、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可直接调用数据存数模块22中存储的指令信息。
[0026] 下面将对本发明的投影显示系统所具有的提醒功能作进一步的介绍。
[0027] 于本发明的第一个实施例中,仅开启微型投影仪31进行信息提醒。微型投影仪采用无线微型投影仪,采用无线投影技术,将移动终端1通过无线网络与微型投影仪31相连接,在开启微型投影仪31后,可通过无线网络连接将移动终端屏幕中的提醒信息直接投影到投影显示屏32上,使得人们随时能够注意到进而来实现提醒功能。当不需要提醒时,可通过移动终端1对微型投影仪31发送关闭请求信息。
[0028] 当然,于本实施例中,移动终端1也可以通过常规的有线连接方式与微型投影仪相连接,这时,所使用的微型投影仪只需能够满足常规的有线投影即可。
[0029] 于本发明的第二个实施例中,同时开启微型投影仪31以及投影时钟33进行信息提醒。与前述实施例相同,移动终端1通过无线或有线方式与微型投影仪31相连接,进而将移动终端屏幕中的提醒信息直接投影到投影显示屏32上,同时根据投影时钟33所投影的时间信息来实现提醒功能。另一方面,由于投影时钟33设置了定时提醒功能,即使未能注意到提醒信息,也能在时钟的定时提醒下有意识的去注意所投影显示的提醒信息以达到提醒的效果。当不需要提醒时,可通过移动终端1对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装置发送关闭请求信息。
[0030] 于本发明的第三个实施例中,不仅开启投影显示装置3,还开启音频模块4,即同时开启微型投影仪31、投影时钟33以及音频模块4。与前述实施例相同,移动终端1通过无线或有线方式与微型投影仪31相连接,进而将移动终端屏幕中的提醒信息直接投影到投影显示屏32上,同时根据投影时钟33所投影的时间信息来实现提醒功能。进一步的,由于音频模块4设置了语音提示功能,即使未能注意到所投影的提醒信息以及投影时钟33的提醒时间还未到时,也能经音频模块4的语音提示达到提醒的效果。当不需要提醒时,可通过移动终端1对其中的部分或全部装置发送关闭请求信息。
[0031] 如图2所示,为本发明的一种使用前述投影显示系统进行投影显示的方法流程图,包括如下步骤:S1,开启所述微型投影仪31和/或所述投影时钟33和/或所述音频模块4;S2,投影显示提醒信息到所述投影显示屏32上;S3,关闭所述微型投影仪31和/或所述投影时钟33和/或所述音频模块4。
[0032] 如图3所示为步骤S1或S3的具体操作流程图。步骤S1中的开启操作具体为:S11,所述移动终端1向所述控制中心2发送开启的请求信息;S12,所述控制中心2接收所述请求信息,并根据所述请求信息发送控制指令;S13,所述微型投影仪31或所述投影时钟33或所述音频模块4接收所述控制指令,并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执行相应操作。其中,步骤S12具体为:控制中心2中的无线收发单元231接收请求信息,并将其发送至指令控制单元232,指令控制单元232接收所述请求信息后,根据所述请求信息向所述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发送遥控指令,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根据所接收的所述遥控指令进行辨别,并向相应的装置如微型投影仪31或投影时钟33或音频模块4发送相应的指示其开启的控制指令。
[0033] 步骤S3中的关闭操作具体为:S31,所述移动终端1向所述控制中心2发送关闭的请求信息;S32,所述控制中心2接收所述请求信息,并根据所述请求信息发送控制指令;S33,所述微型投影仪31或所述投影时钟33或所述音频模块4接收所述控制指令,并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执行相应操作。其中,步骤S32具体为:控制中心2中的无线收发单元231接收请求信息,并将其发送至指令控制单元232,指令控制单元232接收所述请求信息后,根据所述请求信息向所述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发送遥控指令,信号处理控制模块24根据所接收的所述遥控指令进行辨别,并向相应的装置如微型投影仪31或投影时钟33或音频模块4发送相应的指示其关闭的控制指令。
[0034] 本发明所提供的具有提醒功能的投影显示系统及方法,能够为人们提供多重提醒,并能实现自动提醒、便捷提醒,以此有效解决由于大多数人时间观念不够强或容易健忘而带来的烦恼问题。
[0035] 综上所述,本发明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0036]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