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9]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发明所保护的范围。
[0020] 本发明提供一种车用轮胎养护剂的制备方法,所述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21] 步骤一:将100-260重量份的火龙果皮、80-150重量份的桔梗烘干后粉碎研磨过400-1000目筛;
[0022] 步骤二:在步骤一所得混合物中加入3-15重量份的甘油和水,在50-80℃下加热0.5-1.2h后过滤得到溶液1;
[0023] 步骤三:将3-30重量份的聚乙烯、2-15重量份的阿拉伯树胶粉、2-15重量份的氢氧化钠、2-12重量份的棕榈酸和2-8重量份的山梨醇加热充分溶解得到溶液2;
[0024] 步骤四:将溶液1与溶液2混合得到汽车轮胎养护剂。
[0025] 根据本发明,为了使车用轮胎养护剂增黑、增光功能得到加强,优选地,所述步骤二溶液1中还加入了2-8重量份的食盐。所述步骤一中火龙果皮为150-260重量份、桔梗为120-150重量份。所述步骤二中甘油的重量份为8-15。所述步骤二中加热温度为60-80℃,加热时间为0.8-1.2h。所述步骤三中聚乙烯的重量份为15-30、阿拉伯树胶粉的重量份为8-
15、氢氧化钠的重量份为7-15、棕榈酸的重量份为6-12和山梨醇的重量份为5-8。
[0026] 下面将通过实施例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但是本发明并不因此而受到任何限制。
[0027]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明所用仪器和试剂均为商购,不同品牌的商品不影响具体使用。
[0028] 实施例1
[0029] 一种车用轮胎养护剂的制备方法,所述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30] 步骤一:将100重量份的火龙果皮、150重量份的桔梗烘干后粉碎研磨过1000目筛;
[0031] 步骤二:在步骤一所得混合物中加入15重量份的甘油和水,在80℃下加热0.5h后过滤得到溶液1,溶液1还加入了2重量份的食盐;
[0032] 步骤三:将15重量份的聚乙烯、2重量份的阿拉伯树胶粉、15重量份的氢氧化钠、6重量份的棕榈酸和2-5-8重量份的山梨醇加热充分溶解得到溶液2;
[0033] 步骤四:将溶液1与溶液2混合得到汽车轮胎养护剂。
[0034] 实施例2
[0035] 1.一种车用轮胎养护剂的制备方法,所述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36] 步骤一:将150重量份的火龙果皮、120重量份的桔梗烘干后粉碎研磨过800目筛;
[0037] 步骤二:在步骤一所得混合物中加入8重量份的甘油和水,在60℃下加热0.8h后过滤得到溶液1,溶液1还加入了5重量份的食盐;
[0038] 步骤三:将3重量份的聚乙烯、15重量份的阿拉伯树胶粉、2重量份的氢氧化钠、12重量份的棕榈酸和5-8重量份的山梨醇加热充分溶解得到溶液2;
[0039] 步骤四:将溶液1与溶液2混合得到汽车轮胎养护剂。
[0040] 实施例3
[0041] 1.一种车用轮胎养护剂的制备方法,所述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42] 步骤一:将260重量份的火龙果皮、80重量份的桔梗烘干后粉碎研磨过400目筛;
[0043] 步骤二:在步骤一所得混合物中加入3重量份的甘油和水,在50℃下加热1.2h后过滤得到溶液1,溶液1还加入了8重量份的食盐;
[0044] 步骤三:将30重量份的聚乙烯、8重量份的阿拉伯树胶粉、7重量份的氢氧化钠、2重量份的棕榈酸和2重量份的山梨醇加热充分溶解得到溶液2;
[0045] 步骤四:将溶液1与溶液2混合得到汽车轮胎养护剂。
[0046] 对比例1
[0047] 对比例1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对比例1不包含有火龙果皮。
[0048] 对比例2
[0049] 对比例2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对比例2不包含有桔梗。
[0050] 对比例3
[0051] 对比例1与实施例1的不同之处在于:对比例3不包含有火龙果皮和桔梗。
[0052] 为了研究本发明所得车用轮胎养护剂的性能,分别进行对使用了各车用轮胎养护剂的轮胎的去污效果、增黑、增光效果进行了测试。具体测试内容及结果如表1所示。
[0053] 表1 车用轮胎养护剂性能测试结果
[0054]
[0055] 从表1结果可以看到,本发明制备所得的车用轮胎养护剂具有良好的去污效果及增黑增光效果,应用前景广阔。
[0056]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对本发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本行业的普通技术人员均可按说明书所示和以上所述而顺畅地实施本发明;但是,凡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范围内,可利用以上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而作出的些许更动、修饰与演变的等同变化,均为本发明的等效实施例;同时,凡依据本发明的实质技术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等同变化的更动、修饰与演变等,均仍属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