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照附图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并获得其他的实施方式。
[0022] 为使图面简洁,各图中只示意性地表示出了与本发明相关的部分,它们并不代表其作为产品的实际结构。另外,以使图面简洁便于理解,在有些图中具有相同结构或功能的部件,仅示意性地绘示了其中的一个,或仅标出了其中的一个。在本文中,“一个”不仅表示“仅此一个”,也可以表示“多于一个”的情形。
[0023] 本发明主要是透过移动终端(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PAD)、智能手表或其他可穿戴智能电子设备)对景区游客密度进行实时跟踪。如图1所示者为本发明景区安全预警系统第一实施例之基本架构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施例之景区安全预警系统包括移动终端1及预警模块2,以下即对本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0024] 移动终端1,用于对景区一区域A的游客密度进行跟踪预警。如图1所示,该移动终端1包括:定位模块11,用于对区域A的游客进行定位以获取该区域A的游客定位点数(本实施例中,透过定位模块10将区域A的游客定位在该区域A的电子地图上,透过移动终端的定位功能、例如GPS定位功能即可实现);计算模块12,用于根据该区域A的游客定位点数计算该区域A的游客密度;以及比较模块13,用于将该区域A的游客密度与安全峰值进行比较,若该区域A的游客密度超出安全峰值,则发出预警信号启动预警模块2。
[0025] 预警模块2,与移动终端1通信,在接收到该预警信号时在该景区发出预警信息,以便景区管理人员接收到该预警信息后迅速采取预警措施,例如紧急疏散区域A游客、限制进入区域A游客数量、增加对区域A的监控、语音宣传告示等措施,以消除区域A的安全隐患、保证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0026] 透过本实施例,景区管理人员无需在固定地点时刻观看监控视频,便可对景区游客状况进行实时了解,与现有的景区安全预警技术相比,本实施例所揭示的景区安全预警技术更便捷、高效。
[0027] 图2所示者为本发明之景区安全预警系统第二实施例,本实施例与图1所示第一实施例不同之处在于本实施例增加了监控模块3、电话模块4,透过监控模块、电话模块4提供了一条景区设备故障预警维修最优路径。
[0028] 如图3所示,监控模块3用于对景区的设备(例如游玩设备、商品贩售设备、休闲区设备等)进行实时监控,当景区设备发生故障时,监控模块3发出预警信号启动预警模块2向设备维修人员进行预警信息,以便维修人员根据预警信息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处理。此外,本实施例还包括电话模块4,在发现设备故障时,游客亦可透过电话模块4与监控设备建立通信进行设备故障预警,而监控设备4可根据该游客所在的地理位置将电话模块4切换至离该游客最近的维修点分机,以便该维修点的维修人员根据该游客的设备故障预警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处理,进而可快速消除设备故障引起的安全隐患。
[0029] 透过图1所示第一实施例执行本发明之景区安全预警方法的详细流程如图3所示,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30] 步骤S1:透过移动终端的定位模块11对景区的一区域游客进行定位以获取该区域的游客定位点数。
[0031] 步骤S2:计算模块12根据步骤S1获得的游客定位点数计算该区域的游客密度。
[0032] 步骤S3:比较模块13将步骤S2获得游客密度与安全峰值进行比较,若超出则进行下一步骤,否则返回步骤S1对该区域或下一区域进行游客定位。
[0033] 步骤S4:预警模块2发出预警信息,以便景区管理人员根据该预警信息采取预警措施,例如紧急疏散区域A游客、限制进入区域A游客数量、增加对区域A的监控、语音宣传告示等措施,以消除区域A的安全隐患、保证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0034] 透过图3所示第二实施例执行本发明之景区安全预警方法的详细流程如图4所示,该方法包括上述图3所示之步骤S1至步骤S4,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以下步骤。
[0035] 步骤SS1:透过监控模块3对景区的设备进行监控。
[0036] 步骤SS2:监控模块3是否发现故障设备,若发现则执行上述步骤4预警模块2发出预警信息,以便设备维修人员根据预警信息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若没发现转至步骤SS1继续监控。
[0037] 步骤SS3:游客透过电话模块4与监控模块3建立通信进行设备故障预警。
[0038] 步骤SS4:监控模块3根据该游客所在的地理位置将该电话模块4切换至离该游客最近的维修点分机,以便该维修点的维修人员根据该游客的设备故障预警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处理,进而可快速消除设备故障引起的安全隐患。
[0039] 应当说明的是,上述实施例均可根据需要自由组合。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