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20]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1]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
[0022] 一种具有可调节结构的鞋架,包括承载板100,承载板100的一端插设有转动调节杆200,转动调节杆200的一端穿过承载板100延伸至承载板100的内部,转动调节杆200的一端通过内嵌轴承与承载板100一端的内壁相连接,转动调节杆200的表面均匀套接有放置调节机构组件300,承载板100一侧的内壁固定连接有固定机构400,转动调节杆200表面的一端套接有转轮500,转轮500的表面均匀固定连接有齿块600,固定机构400包括踩踏块410,踩踏块410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固定杆411,固定杆411的一端穿过承载板100延伸至承载板100的内部,固定杆411的一侧插设有轴杆414,轴杆414的两端皆与承载板100一侧的内壁相固定连接,固定杆411的一侧通过铰接轴铰接有拉杆412,拉杆412的一端通过铰接轴铰接有固定块413,固定块413的一侧延伸至两组齿块600的中部;
[0023] 进一步的,轴杆414的表面套设有扭力弹簧,扭力弹簧的一端与固定杆411的内壁相固定连接,扭力弹簧的另一端与轴杆414的表面相固定连接,当用户完成对转动调节杆200的转动时,用户松开对踩踏块410的踩踏,通过轴杆414表面弹簧的回弹力,可快速带动固定杆411自动进行复位,固定杆411可对拉杆412和固定块413进行反向作用,对其快速进行复位,重新进入两组齿块600的内部,对转动调节杆200进行固定;
[0024] 进一步的,固定块413的直径小于两组齿块600之间的间距,通过固定块413的直径小于两组齿块600之间的间距,在固定块413进行复位时,固定块413可快速进入两组齿块600的中部,快速与转动调节杆200形成抵触力,对其进行抵触固定;
[0025] 进一步的,固定块413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滑块,承载板100一端内壁的一侧开设有与滑块相配合的滑槽,拉杆412在受力拉拽固定块413时,固定块413可快速在承载板100一端内壁的表面进行滑动,且固定块413在运动时,带动滑块在滑槽的内部进行滑动,通过滑槽和滑块的相互配合,可良好的对固定块413的运动轨迹进行限定;
[0026] 进一步的,放置调节机构组件300包括放物板310,放物板310的表面均匀开设有滑动仓312,放物板310的表面均匀设置有隔板313,隔板313的一端皆固定连接有滑动块314,滑动块314的一端皆穿过滑动仓312延伸至滑动仓312的内部,用户在需要摆放鞋物时,用户根据所需摆放鞋子的尺寸大小,快速的滑动隔板313,并快速对隔板313的安装位置进行调整,使得隔板313之间的间距可以符合所需摆放鞋子的尺寸,可良好的对鞋子进行收纳处理;
[0027] 进一步的,放物板310表面的一侧均匀固定连接有固定件311,两组固定件311的中部皆设置有隔板313,当可在鞋物摆放完成后,固定件311可对摆放的鞋物进形一定的阻挡作用。
[0028] 工作原理:用户在使用该装置时,用户在需要摆放鞋物时,用户根据所需摆放鞋子的尺寸大小,快速的滑动隔板313,使得隔板313带动滑动块314在滑动仓312的内部进行滑动,并快速对隔板313的安装位置进行调整,使得隔板313之间的间距可以符合所需摆放鞋子的尺寸,通过隔板313之间的间隙可以良好的对鞋子进行收纳处理,避免在摆放时,显得杂乱,且同时用户可通过简单的踩踏踩踏块410,踩踏块410受力后,可快速带动固定杆411在承载板100的内部作向上的圆弧形运动,并通过铰接轴快速对拉杆412形成一定的拉动力,拉杆412受力后,作出一定的圆弧运动力,并拉杆412的另一侧同时通过铰接轴拉动固定块413,使得固定块413快速在承载板100一端内壁的表面进行滑动,直至固定块413离开两组齿块600的内部,使得固定块413不再与齿块600相抵触,同时用户在踩踏踩踏块410,固定杆411受力作出相对运动时,可使得轴杆414表面套设的扭力弹簧,快速受力进行形变,接着用户可快速的转动转动调节杆200,使得转动调节杆200可在承载板100的表面进行转动,且转动调节杆200的自转时,可不断带动放置调节机构组件300同时进行圆周运动,则可方便用户多面存放鞋物,增大鞋物的存放数量。
[0029]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