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0]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0031] 请参阅图1至图2。须知,本说明书所附图式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发明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得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左”、“右”、“中间”及“一”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发明可实施的范畴。
[0032]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智能点滴输液系统,用于医院或者诊所对患者输液情况进行智能监控,并及时将输液情况传递给主机,适用于不止一个点滴袋或药瓶的药液需要注射的情况。
[0033] 请参阅图1,显示为本发明于一实施例中的智能点滴输液系统组成框图,如图所示,系统包括药液选择控制器10、输液器20、主机30和报警器40。
[0034] 药液选择控制器10与至少一个点滴袋或药瓶连接,药液选择控制器10包括用于切换点滴袋或药瓶与输液器20连接的旋转开关,旋转开关与主机30相连;于本实施例中,药液选择控制器10设置在输液器20的滴壶上部,药液选择控制器10设置有切换点滴袋或药瓶与输液器20连接的旋转开关一11、旋转开关二12,旋转开关一11、旋转开关二12的开度可用来控制点滴的速度。
[0035] 于另一个实施例中,旋转开关只有一个,连接于输液器(包括如输液导管、流速调节器、针头等组成部分)与多个点滴袋或药瓶之间。旋转开关对于所连接的不同点滴袋或药瓶,设有不同的档位,通过控制旋转开关旋转到不同的档位,可用于切换输液器与不同点滴袋或药瓶之间的连接。因此相应的,主机控制单元发出的切换指令是用于切换旋转开关档位的切换指令,而不是用于切换不同旋转开关之间的切换指令。
[0036] 于其它实施例中,根据需要输液数量设置不同数量的旋转开关,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037] 输液器20包括滴壶及流速传感器21,流速传感器21设置于滴壶上部的滴管内,流速传感器21与主机30相连,于本实施例中,流速传感器21用于监测药液流速,并将药液流速信号传递给主机30,主机30根据药液流速信息重新计算输液完成时间。
[0038] 主机30包括主机控制单元32、用于输液计时的定时计数单元33以及用于输入输液参数的面板31,主机控制单元32与定时计数单元33、面板31分别相连;主机控制单元31根据输液参数计算输完每个点滴袋或药瓶中药液所需的完成时间,并于当前的输液计时达到对应点滴袋或药瓶的完成时间时,向药液选择控制器10发出切换指令;于实施例中,主机控制单元32与药液选择控制器20相连,既可控制旋转开关一11与旋转开关二12之间开启与关闭的转换,也可实现调节药液流速;主机控制单元32在输完所有点滴袋或药瓶时,向报警器40发出报警指令,由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面板31用于设定输液参数,比如,每个点滴袋或药瓶内药液的体积、点滴袋或药瓶的数量、旋转开关的开度大小等;定时计数单元33对输液时间进行计时,并当药液流速改变时重新倒计时。
[0039] 报警器40,报警器40与主机30相连;于本实施例中,在输完所有点滴袋或药瓶药液时,报警器40接收到主机控制单元32发出的报警指令,发出报警声,提醒医护人员。
[0040] 于本实施例中,报警器40可选择语音报警器、微波报警器和红外报警器中任意一种;优选地,报警器40为语音报警器。语音报警器能语音播报出床位号、输液完成等提示,方便医护人员快速得知是哪个床位号的患者输液完成。医护人员听到报警后,按确认按钮,报警器就处于待机状态,不再发出报警声。如果当时医护人员很忙,护士站没有医护人员,主机30可根据报警时间,随意录制声音,以供警情信号向外发出时使用,方便长时间没人确认报警信息,智能点滴输液系统便根据警情情况,向医护人员的手机、电话等设置好的电话报警。
[0041] 于上述具体实施的基础上,当主机控制单元32根据输入输液参数计算输完每个点滴袋或药瓶中药液所需的完成时间,可以通过面板31显示所需的完成时间。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还可以在面板31上显示每个点滴袋或药瓶药液滴完的完成时间,以方便病患或医护人员及时检查。
[0042] 本发明提供的智能点滴输液系统,通过主机的面板设置旋转开关的开口大小设定药液流速,无需人工看护,直至全部药液输完,主机控制报警装置报警;实现了自动更换药液,能控制输液速度,为高血压病人输液安全提供了保障;实现了全程自动控制,连贯性好,不易出现故障,且不易造成药液浪费,系统可靠性高,稳定性好。
[0043]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智能点滴输液系统的控制方法,用于医院或者诊所对患者输液情况进行智能监控,适用于不止一个点滴袋或药瓶的药液需要注射的情况,实现了自动更换药液,控制输液速度。
[0044] 请参阅图2,显示为本发明于一实施例中智能点滴输液系统的控制方法的流程框图,如图所示,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45] 在步骤S1中,输液系统初始化:接收面板输液参数的输入设定;其中,输液参数包括每个点滴袋或药瓶内药液的体积、点滴袋或药瓶的数量、旋转开关的开度等。
[0046] 在步骤S2中,流速传感器对药液流速进行监控,如果药液流速发生更改,进行步骤S3,如果没有,继续等待定时计数单元的倒计时停止输液;于实施例中,流速传感器及时监测药液流速,并将流速信号传递给主机,如果没有改变,等待定时计数单元的倒计时关闭旋转开关;如果发生改变,主机根据流速信息以及药液含量重新计算时间,然后向定时计数单元发送重新倒计时命令。
[0047] 在实际输液过程中,患者的姿势、手臂与输液瓶之间高度差会稍微影响药液流速,药液流速改变就会影响输液完成的时间,所以需要根据药液流速对输液完成时间进行调整。
[0048] 在步骤S3中,主机进行信号处理,根据监测到的流速重新计算药液输完所需时间,重新计算定时计数值;于实施例中,主机可以通过控制旋转开关的大小来控制药液的流速,并根据点滴袋或药瓶内液体含量和流速传感器监控的流速计算出点滴袋或药瓶内药液滴完所需时间。
[0049] 在步骤S4中,定时计数单元对输液时间进行倒计时,如果达到单元计数值,进行步骤S5,如果没有,继续输液动作。
[0050] 在步骤S5中,主机控制旋转开关换药;于本实施例中,主机向药液选择控制器发送开启旋转开关二命令,同时发送关闭正在输液的连接滴管内旋转开关一的命令,进行换药液动作;当切换点滴袋或药瓶时,定时计数单元重新从零开始计时。
[0051] 于另一种实施方式中,定时计数单元倒计时完成后将完成信号传递给主机控制单元,主机控制单元发出切换旋转开关档位的指令。
[0052] 在步骤S6中,监控全部药液输送是否完毕,如果是,进行S7,如果不是,继续输液动作。
[0053] 在步骤S7中,报警:报警器发出输液完成的报警音,报警提醒医护人员,在报警器报警的同时面板上显示床位号、已输液瓶数及种类和是否还有未输的药液的信息;于本实施例中,报警器能播报出床位号、输液完成等提示信息,医护人员听到提示信息后,按确认按钮,报警器就处于待机状态,不再发出报警声。如果当时医护人员很忙,护士站没有医护人员,主机30可根据报警时间,录制声音作为供警情信号,方便向医护人员的手机、电话等设置好的电话报警。
[0054] 于本实施例中,在报警器报警同时,主机向药液选择控制器发送关闭旋转开关二命令,自动夹止输液器,防止外界空气进入患者体内,保证了患者的生命安全。
[0055] 于本实施例中,在输液过程中,如果流速传感器在一定时间内监测到药液流速为零或者药液流速过快,流速传感器将流速为零或者流速过快的信号传递给主机控制单元32,主机控制单元向报警器发送报警命令,报警器报警。
[0056] 于上述具体实施的基础上,根据点滴袋内药液含量计算出滴完一个点滴袋或药瓶的药液所需时间,当一个点滴袋或药瓶内的药输完后,主机控制药液选择控制器自动切换第二个点滴袋或药瓶内的药液;如此,当主机内计时器计数到全部点滴袋的药液输入完成后,主机控制报警器发出输液完成的报警音。
[0057] 本发明实时监测药液流速是否发生更改,并实时将更改信号传送给主机控制单元,当定时计数单元达到输完一瓶药液的时间,会将输完信号迅速传送给主机控制单元,实时监测是否有外界行为造成药液流速发生更改,并实时将更改信号传送给主机控制单元;如果未有更改,定时计数单元达到输完一瓶药液的时间,会将命令迅速传送给主机。初始化后,系统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并实时监测流速是否更改,更改则将信号传送给主机,否则等待定时计数单元的命令,进入循环工作状态。
[0058] 综上,本发明提供的智能点滴输液系统的控制方法,通过主机的面板设置旋转开关的开口大小设定药液流速,并科学计算输完每瓶药液所需的时间,输液过程中可随时改变输液速度,改变后系统会自动计算所需时间并更新,当一瓶药液输完,主机控制药液选择控制器打开第二瓶药液,无需人工看护,直至全部药液输完,主机控制报警装置报警;实现了自动更换药液,能控制输液速度,为高血压病人输液安全提供了保障;并通过精确计算出输液时间,实现了全程自动控制,连贯性好,不易出现故障,且不易造成药液浪费,系统可靠性高,稳定性好。所以,本发明有效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种种缺点而具高度产业利用价值。
[0059]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