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5]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6] 请参照图1-4,一种含氮污水处理设备,包括处理罐1,处理罐1表面上方水平安装有切割腔3,切割腔3内部水平安装有主轴19,主轴19表面安装有刀片18,主轴19一端贯穿切割腔3表面与第一伺服电机4输出端连接,切割腔3顶部表面竖直安装有入液口6。
[0027] 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设置切割腔3,在污水通过入液口6进入到切割腔3内部,之后工作人员通过控制器5启动第一伺服电机4,然后第一伺服电机4带动一端的主轴19转动,从而使主轴19带动刀片18对污水中的富养植物进行切割,此方式不仅有助于对污水的净化,同时也有利于对富养物质的收集。
[0028] 具体的,处理罐1内部安装有除污机构7,且除污机构7是由框架14、滤网15和液压顶杆16组成,液压顶杆16顶部设置有顶板17,且顶板17底端通过钢丝绳13与框架14表面的连接环固定,框架14内部设置有滤网15,切割腔3与处理罐1接触处设置有通道,滤网15位于通道下方。
[0029] 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设置除污机构7,切割完成后的物质连通污水进入到处理罐1内部,之后会落到除污机构7内部的滤网15上,通过设置滤网15便于对切割过后的富养物质进行收集,当收集到一定量时,工作人员通过控制器5启动液压顶杆16,从而使液压顶杆16拉动钢丝绳13带动滤网15上移,从而移出到处理罐1外侧,把过滤掉的物集中起来,便于后期当做肥料使用,此方式不仅加快对污水的处理效率,从而也是对污水中的可利用资源进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0030] 具体的,处理罐1内部安装有滤板10,且滤板10顶部表面安装有除氮机构8,处理罐1表面下方开设有出水口12,处理罐1底端安装有固定底座2。
[0031] 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设置除氮机构8,便于对污水中含氮物质进行处理,除氮机构8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仅对其进行使用,不进行改造,故不再详细描述控制方式和电路连接。
[0032] 具体的,处理罐1表面焊接有安装板,安装板顶部安装有旋转盘,且旋转盘底端通过传动轴9贯穿安装板表面与第二伺服电机11输出端连接,液压顶杆16安装在旋转盘顶部表面。
[0033] 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设置第二伺服电机11,便于带动除污机构7的转动。
[0034] 具体的,刀片18设置有多个,且多个刀片18等距离安装在主轴19表面。
[0035] 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设置多个刀片18,便于提高对富养物质的切割效率。
[0036] 具体的,切割腔3表面安装有控制器5。
[0037] 本实施方案中:通过设置控制器5,便于对处理罐1的控制,控制器5型号为MAM-300,且控制电路通过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简单的编程即可实现,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仅对其进行使用,不进行改造,故不再详细描述控制方式和电路连接。
[0038]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把入液口6与污水出口连接,之后污水通过入液口6进入到切割腔3内部,之后工作人员通过控制器5启动第一伺服电机4,然后第一伺服电机4带动一端的主轴19转动,从而使主轴19带动刀片18对污水中的富养植物进行切割,此方式不仅有助于对污水的净化,同时也有利于对富养物质的收集,切割完成后的物质连通污水进入到处理罐1内部,之后会落到除污机构7内部的滤网15上,通过设置滤网15便于对切割过后的富养物质进行收集,当收集到一定量时,工作人员通过控制器5启动液压顶杆16,从而使液压顶杆16拉动钢丝绳13带动滤网15上移,从而移出到处理罐1外侧,把过滤掉的物集中起来,便于后期当做肥料使用,此方式不仅加快对污水的处理效率,从而也是对污水中的可利用资源进行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后污水经过除氮机构8进行处理即可。
[0039]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