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7]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0018]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端”、“后端”、“两端”、“一端”、“另一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19]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0] 如图1-4所示,一种组装式台灯,包括防护外壳1,防护外壳1包括壳体101、环形槽102、连接槽103、导线孔104、连接孔105,且壳体101的上端开设有环形槽102,壳体101的上端边缘开设有连接槽103,且壳体101的侧壁开设有导线孔104,壳体101下端开设空腔腔壁圆柱开设有连接孔105,连接槽103槽内设置有转轴连接头4,且转轴连接头4端头连接有圆形灯管2,壳体101下端空腔内设置有绕线结构3,且壳体101下端空腔腔口处设置有底盖5,底盖5的上端中间处开设有通孔6。
[0021] 其中,绕线结构3包括绕线筒301、插孔302、底盘303、插杆304、半圆连接头305,且绕线筒301的上端中间处开设有插孔302,插孔302的孔内插入有插杆304,且插杆304的下端连接有底盘303,插杆304的上端连接有半圆连接头305;绕线结构3能够实现台灯导线的收纳,方便使用者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0022] 其中,插杆304和底盘303一体设置,且底盘303的端面边缘开设螺纹孔与绕线筒301端面开设的螺纹孔对齐设置,底盘303放置进底盖5开设的通孔6孔内,半圆连接头305的下端开设有螺纹孔,且半圆连接头305通过螺纹与插杆304相连接。
[0023] 其中,插杆304依次贯穿绕线筒301开设的插孔302、壳体101空腔腔底开设孔与半圆连接头305相连接。
[0024] 其中,转轴连接头4和圆形灯管2固定连接,且转轴连接头4与防护外壳1之间活动卡合连接,转轴连接头4轴端开设孔与防护外壳1内壁空腔相通,防护外壳1内部电路板导线依次贯穿防护外壳1、转轴连接头4与圆形灯管2相连接,且防护外壳1内部电路板导线缠绕绕线筒301从导线孔104伸出;防护外壳1和转轴连接头4之间利用摩擦力实现圆形灯管2的固定,方便使用者使用。
[0025]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组装式台灯,组装防护外壳1、圆形灯管2、绕线结构3、转轴连接头4、底盖5时,转轴连接头4与圆形灯管2固定连接,转轴连接头4卡合进防护外壳1开设的连接槽103槽内,转轴连接头4轴端开设孔与防护外壳1内部空腔相通,防护外壳1内部空腔固定连接电路板,电路板导线插入进转轴连接头4与圆形灯管2相连接,绕线结构3设置的底盘303和插杆304一体设置,插杆304上端对准绕线筒301端面开设的插孔302,直至底盘303上端面接触绕线筒301下端面,转动调整底盘303端面边缘开设的螺纹孔,底盘303端面边缘开设的螺纹孔与绕线筒301端面开设的螺纹孔对齐,使用螺栓插入进底盘
303端面边缘开设的螺纹孔,实现底盘303和绕线筒301之间的固定连接,插杆304贯穿绕线筒301开设的插孔302,插杆304继续插入进防护外壳1空腔腔底开设的孔,半圆连接头305下端开设螺纹孔对准插杆304上端杆头进行插入,转动半圆连接头305,实现半圆连接头305和插杆304之间的固定连接,电路板伸出导线缠绕在绕线筒301筒内,绕线筒301缠绕完导线头卡合进导线孔104孔内,底盖5放置进防护外壳1空腔腔口处,转动调整底盖5端面边缘开设的螺纹孔,底盖5端面边缘开设的螺纹孔与防护外壳1开设的连接孔105对齐,使用螺栓插入进底盖5开设的螺纹孔内,螺栓贯穿底盖5插入进防护外壳1开设的连接孔105孔内,半圆连接头305转动抵紧防护外壳1,实现插杆304不再转动,实现整个安装后即可使用。
[0026]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