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9]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0020]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1] 本实用新型中提到的滑槽101、弹簧103、固定螺栓201均可在市场或者私人订购所得。
[0022] 本实用新型中:
[0023] 参照图1‑3,一种市政园林用树木辅助固定装置,包括固定架1与滑槽101,固定架1的内部配套设置有滑槽101,固定架1的一侧固定安装有弹簧固定块102,弹簧固定块102的一侧配套设置有弹簧103,弹簧103的另一侧配套设置有伸缩架104,固定架1的一侧上端配套设置有连接耳2;
[0024] 连接耳2的内部贯穿设置有固定螺栓201,固定架1的一侧下端通过转轴转动连接有伸缩杆3,伸缩杆3的内部下端嵌入设置有二组滑槽301,二组滑槽301的内部配套设置有推拉把手302,推拉把手302的一侧固定安装有锥形棒303。
[0025] 参照图1、3,进一步的,伸缩杆3设置有若干组,且若干组伸缩杆3之间呈对称设置,且伸缩杆3表面配套设置有限位螺栓,当工作人员在固定装置时,将若干组伸缩杆3放置在地面上,然后将伸缩杆3内部的锥形棒303通过推拉把手302推出伸缩杆3,将锥形棒303插进地面,从而伸缩杆3可以对固定架1进行固定,解决了以前的装置固定不稳固,当外界刮大风时,由于固定不稳固,装置会被吹倒在地面的问题。
[0026] 参照图1、2,进一步的,固定架1设置有两组,且两组固定架1之间呈对称设置,且两组固定架1的内部都嵌入设置有一组伸缩架104,当工作人员在固定树木时,将固定架1安装在树木的四周,然后可能根据树木的直径,对固定架1进行调整,在调整时,工作人员拉动一组伸缩架104,内部的弹簧103进行伸缩,当位置调整完成后,工作人员将连接耳2安装在固定架1的上下两端,对固定架1的直径进行固定。
[0027] 参照图1、2,进一步的,固定架1内部的弹簧103设置有两组,且两组弹簧103之间呈对称设置,当工作人员再进行调整位置时,固定架1内部的弹簧103收缩进行调整位置,当调整完成后,工作人员再将连接耳2进行固定,从而可一对装置的直径进行调整,解决了以前的装置不能根据树木的直径进行调整,从而会降低工作效率。
[0028] 参照图1、2,进一步的,连接耳2设置有两组,且两组连接耳2安装在固定架1的上下两端,且两组连接耳2之间呈对称设置,当固定架1安装在树木表面后,工作人员在将连接耳2放置在固定架1的上下两端,然后将固定螺栓201贯穿设置在连接耳2之间,然后进行固定位置。
[0029] 参照图1、3,进一步的,推拉把手302嵌套设置在二组滑槽301外部,且伸缩杆3外部通过紧固螺栓连接有U形滑槽,且U形滑槽与固定架1固定连接,在对装置进行固定时,工作人员将伸缩杆3内部的锥形棒303通过推拉把手302推出伸缩杆3,将锥形棒303插进地面,从而伸缩杆3可以对固定架1进行固定。
[0030] 工作原理:首先当工作人员在固定装置时,将若干组伸缩杆3放置在地面上,然后将伸缩杆3内部的锥形棒303通过推拉把手302推出伸缩杆3,将锥形棒303插进地面,从而伸缩杆3可以对固定架1进行固定,然后当工作人员在固定树木时,将固定架1安装在树木的四周,然后可能根据树木的直径,对固定架1进行调整,在调整时,工作人员拉动一组伸缩架104,内部的弹簧103进行伸缩,当位置调整完成后,工作人员将连接耳2安装在固定架1的上下两端,对固定架1的直径进行固定,最后当工作人员在固定树木时,将固定架1安装在树木的四周,然后可能根据树木的直径,对固定架1进行调整,在调整时,工作人员拉动一组伸缩架104,内部的弹簧103进行伸缩,当位置调整完成后,工作人员将连接耳2安装在固定架1的上下两端,对固定架1的直径进行固定。
[0031]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