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7]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8] 在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外”“前端”、“后端”、“两端”、“一端”、“另一端”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0019] 在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0] 本实用新型中的底座1、固定管2、活动架3、滚轮4、蓄电池5、电机6、竖管7、把手8、车斗9、第二支架10、第一支架11、圆杆12、支撑块13、伸缩杆14、弹簧15、滑板16、连接板17、螺纹套18、开口19和螺纹杆20等部件均为通用标准件或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部件,其结构和原理都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均可通过技术手册得知或通过常规实验方法获知。
[0021] 请参阅图1-4,一种多功能建筑用小推车,包括底座1,底座1内腔的两侧分别固定连接有电机6和蓄电池5,底座1底部右侧的前后两侧和底座1底部的左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管2,固定管2的内腔活动连接有滑板16,滑板16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弹簧15,滑板16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活动架3,活动架3的底部贯穿至固定管2的外侧并活动连接有滚轮4,底座1顶部的左侧固定连接有竖管7,竖管7的右侧开设有开口19,开口19内腔的底部活动连接有连接板17,竖管7的内腔垂直活动连接有螺纹杆20,螺纹杆20表面的底部套设有螺纹套18,连接板
17的左侧与螺纹套18固定连接,电机6输出端的顶部贯穿底座1并与螺纹杆20固定连接,竖管7右侧的底部活动连接有伸缩杆14,伸缩杆14的左侧与连接板17固定连接,底座1的顶部设置有车斗9,车斗9底部左侧的前后两侧均固定连接有支撑块13,两个支撑块13相对的一侧贯穿固定连接有圆杆12,伸缩杆4的一端活动套设于圆杆12的表面,底座1顶部右侧的前后两侧均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架11,第一支架11的顶部活动连接有第二支架10,第二支架10的顶部与车斗9固定连接,底座1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把手8;
[0022] 活动架3的底部与滚轮4的连接处通过第一轴销活动连接,第二支架10的底部与第一支架11的连接处通过第二轴销活动连接,螺纹杆20的顶端和底端与竖管7的连接处均通过轴承活动连接,螺纹套18的表面与竖管7的内壁活动连接,支撑块13的底部与底座1接触,固定管2的表面固定连接有加强板,加强板的顶部与底座1固定连接;
[0023] 通过设置轴承,方便螺纹杆20安装并使用,通过设置第一轴销,方便活动架3与滚轮4活动连接,通过设置第二轴销,方便第一支架11与第二支架10活动连接,通过设置开口19,方便连接板17安装并使用,通过设置支撑块13,起到支撑车斗9的作用,同时方便圆杆12进行安装,通过设置加强板,增加了固定管2与底座1固定安装在一起。
[0024] 使用时,使用者将建筑材料装进车斗9内,随后通过把手8推动该小推车,小推车利用滚轮4在地面移动,当遭遇颠簸路面后,滚轮4在凹凸路面的支撑下带动活动架3移动,活动架3移动时通过滑板16挤压弹簧15,弹簧15起到减震滤震的作用,当需要卸料时,启动电机6,电机6的输出端带动螺纹杆20旋转,螺纹杆20旋转时通过螺纹传动带动螺纹套18向上移动,螺纹套18移动时通过连接板17带动伸缩杆14移动,伸缩杆14通过圆杆12带动支撑块13升起,支撑块13带动车斗9的左端升起,车斗9的右侧通过第二支架10围绕第一支架11做原地旋转运动,使得车斗9呈现倾斜的状态,方便排出建筑材料,在这个过程中,伸缩杆14会在圆杆12的移动下逐渐伸长。
[0025] 综上所述:该多功能建筑用小推车,通过设置底座1、固定管2、活动架3、滚轮4、蓄电池5、电机6、竖管7、把手8、车斗9、第二支架10、第一支架11、圆杆12、支撑块13、伸缩杆14、弹簧15、滑板16、连接板17、螺纹套18、开口19和螺纹杆20的配合使用,解决了现有部分建筑用小推车功能过于单一的问题。
[0026]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