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0] 以下是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发明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0041] 还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理解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42] 在本发明中,所述路由器包括两个不同频率的无线网络,包括第一频率无线网络和第二频率无线网络,所述两个不同频率的无线网络可以为2.4GWiFi网络和5G WiFi网络。
[0043] 随着技术的更新,本发明所指的第一频率无线网络和第二频率无线网络也可以指更新后的所对应的无线网络。
[0044] 在本发明中,涉及测试终端、第一终端、第二终端、无线测试仪以及用于测试的路由器。
[0045] 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路由器通过第一频率无线网络连接,所述第二终端与所述路由器通过第二频率无线网络连接。
[0046] 本发明提供的测试路由器发送功率的方法及系统应用于测试终端,所述测试终端可包括两个网卡。测试终端第一网卡连接到路由器的LAN口,第二网卡连接到无线测试仪。
[0047] 所述无线测试仪通过功分器连接到路由器的天线;具体地,分别连接到路由器的第一频率天线和第二频率天线,例如2.4G天线和5G天线。此外,所述无线测试仪可以为IQXel‑80测试仪。
[0048] 所述测试终端可以对待测试的路由器和无线测试仪进行配置。
[0049] 在测试过程中,上述测试装置位于屏蔽室环境中,以减少干扰,获得准确的测试数据。
[0050] 实施例一
[0051]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测试路由器发送功率的方法,其流程图如图1所示,详述如下:
[0052] 步骤S101,同时通过路由器与第一终端,第二终端进行数据传输测试;其中,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路由器通过第一频率无线网络连接,所述第二终端与所述路由器通过第二频率无线网络连接。
[0053] 所述待测的路由器包括两个频率的无线网络;所述两个频率的无线网络为第一频率无线网络、第二频率无线网络。
[0054] 具体地,所述第一频率无线网络和第二频率无线网络可以为2.4G WiFi网络和5G WiFi网络。该路由器为双频无线路由器。
[0055] 所述测试终端同时通过路由器与第一终端,第二终端进行数据传输测试。
[0056] 所述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可以为计算机。
[0057] 可以通过IxChariot软件实现在所述测试终端通过路由器与第一终端,第二终端之间的数据传输测试。所述测试脚本可以是高吞吐量脚本。
[0058] 此外,通过其他工具或其他方法实现所述测试终端通过路由器与第一终端,第二终端之间的数据传输测试也是可以的,本发明不限制其具体的数据传输测试方式。
[0059] 步骤S102,从路由器以及与路由器天线连接的无线测试仪获取所述数据传输测试的测试数据,以确定路由器的发送功率。
[0060] 在所述测试终端同时通过路由器与第一终端,第二终端进行数据传输测试时,测试终端从路由器与所述无线测试仪获取测试数据,以确定路由器的发送功率。
[0061] 可选地,从路由器中获取PSD限值(PSD Limit)、调整限值(regulatory limit)、校准功率(Maximal Power)、校准功率(Ultimate EVM Power)。
[0062] 从无线测试仪中获取Backoff值(基于校准功率不同速率之间的偏差),用于修正补偿校准功率(Maximal Power)、校准功率(Ultimate EVM Power)值,从而获得标定功率(calibrated power)。
[0063] 将标定功率(calibrated power)、PSD限值(PSD Limit)和调整限值(regulatory limit)中的最小值作为路由器的发送功率。
[0064] 此外,还可以确定发送功率的误差大小。
[0065] 上述参数只是一个具体的计算方法和实例,本发明不限制具体的发送功率计算方式,根据硬件和测试条件的不同,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获取和计算路由器的发送功率。
[0066] 可选地,从无线测试仪直接读取路由器的发送功率。
[0067] 此外,还可以通过功率测试装置获取路由器的发送功率。
[0068] 进一步地,在从与路由器天线连接的无线测试仪获取第二测试数据之前,还包括:
[0069] 控制所述无线测试仪,使其工作在接收模式。
[0070] 本发明提供的测试方法可同时测试路由器的两个频率同时工作时的发送功率。在实际使用场景中,由于与路由器连接的终端所支持的频率是不同的,路由器往往需要同时提供在两个频率网络。所以本发明提供的测试方法更符合实际的使用场景。
[0071] 实施例二
[0072]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测试路由器发送功率的方法,其流程图如图2所示,详述如下:
[0073] 步骤S201,对所述路由器的参数进行设置。
[0074] 所述路由器的参数包括模式、带宽和信道。不同的测试硬件和测试条件,其设置参数过程也是有所差异的。本发明不限制其具体的设置过程。
[0075] 步骤S202,同时通过路由器与第一终端,第二终端进行数据传输测试;其中,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路由器通过第一频率无线网络连接,所述第二终端与所述路由器通过第二频率无线网络连接。
[0076] 步骤S203,通过Telnet命令,查看所述路由器当前的信道和宽带,以确保路由器信道和宽带参数设置正确.
[0077] 此步骤是为了确认路由器参数设置的准确。
[0078] 进一步地,通过Telnet命令实现。
[0079] 步骤S204,从路由器以及与路由器天线连接的无线测试仪获取所述数据传输测试的测试数据,以确定路由器的发送功率。
[0080] 由于步骤S202和步骤S204已经在实施例一中详述了,这里不再赘述,参见实施例一。
[0081]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增加步骤S201对路由器的参数进行相应的设置,以获得在路由器在不同测试参数下的发送功率测试结果。通过步骤S203以保证步骤S201中设置的参数的正确性。
[0082] 应当理解,上述的步骤并没有严格的执行顺序,所有可预见并且不影响功能的实现的变化都应该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0083] 实施例三
[0084]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测试路由器发送功率的方法,其流程图如图3所示,详述如下:
[0085] 步骤S301,同时通过路由器与第一终端,第二终端进行数据传输测试;其中,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路由器通过第一频率无线网络连接,所述第二终端与所述路由器通过第二频率无线网络连接。
[0086] 步骤S302,从路由器获取第一测试数据。
[0087] 测试终端从路由器中获取第一测试数据,例如在上文中提到的PSD限值(PSD Limit)、调整限值(regulatory limit)、校准功率(Maximal Power)、校准功率(Ultimate EVM Power)。
[0088] 此外,具体的第一测试数据可根据实际的硬件和测试条件进行调整。
[0089] 步骤S303,从与路由器天线连接的无线测试仪获取第二测试数据。
[0090] 测试终端从所述无线测试仪中获取第二测试数据,例如上文中提到的Backoff值(基于校准功率不同速率之间的偏差)。
[0091] 此外,具体的第二测试数据可根据实际的硬件和测试条件进行调整。
[0092] 步骤S304,根据第一测试数据和第二测试数据,确定路由器的发送功率。
[0093] 根据上述第一测试数据和第二测试数据,计算所述路由器的发送功率。
[0094] 应当理解,上述的步骤并没有严格的执行顺序,所有可预见并且不影响功能的实现的变化都应该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0095] 实施例四
[0096]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测试路由器发送功率的系统,其结构框图如图4所示,详述如下:
[0097] 所述测试路由器发送功率的系统包括:
[0098] 数据传输测试模块410,用于同时通过路由器与第一终端,第二终端进行数据传输测试;其中,所述第一终端与所述路由器通过第一频率无线网络连接,所述第二终端与所述路由器通过第二频率无线网络连接;
[0099] 发送功率获取模块420,用于从路由器以及与路由器天线连接的无线测试仪获取所述数据传输测试的测试数据,以确定路由器的发送功率。
[0100] 进一步地,所述测试路由器发送功率的系统还包括:
[0101] 参数设置模块,用于对所述路由器的参数进行设置。
[0102] 进一步地,所述测试路由器发送功率的系统还包括:
[0103] 参数验证模块,用于通过Telnet命令,查看所述路由器当前的信道和宽带,以确保路由器信道和宽带参数设置正确。
[0104] 进一步地,所述发送功率获取模块420包括:
[0105] 第一测试数据获取子模块,用于从路由器获取第一测试数据;
[0106] 第二测试数据获取子模块,用于从与路由器天线连接的无线测试仪获取第二测试数据;
[0107] 发送功率确定子模块,用于根据第一测试数据和第二测试数据,确定路由器的发送功率。
[0108] 进一步地,所述测试路由器发送功率的系统还包括:
[0109] 无线测试仪控制模块,用于控制所述无线测试仪,使其工作在接收模式。
[0110] 其中,所述路由器包括两个不同频率的无线网络。
[0111] 本实施例提供的测试路由器发送功率的系统对应于前述的方法实施例一至实施例三,详述参见实施例一至实施例三,这里不再赘述。
[0112]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所描述的方法和系统都是示意性的,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通过调整可以有所差别。
[0113] 另外,各功能单元或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0114] 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发明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发明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