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22]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3]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泌尿科用患者尿液收集装置。
[0024] 如图1‑3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泌尿科用患者尿液收集装置,包括:收集试管1,所述收集试管1外均匀分布有刻度带9,所述收集试管1外套设有开关装置2,所述收集试管1的开口端固定设置有橡胶塞3,所述开关装置2靠近所述橡胶塞3的一端固定设置有易撕胶带8,所述橡胶塞3中贯穿设置有导流管4,所述导流管4的另一端固定设置有引流壁5,所述引流壁5的顶端固定设置有收集杯6,所述收集杯6的顶端固定设置有挡板7。
[0025] 在一个实施例中,对于上述开关装置2来说,所述开关装置2包括固定环201,所述固定环201的顶端固定设置有固定支撑杆202,所述固定支撑杆202远离所述橡胶塞3的一侧固定设置有固定平台203,所述固定平台203张固定设置有伸缩弹簧204,所述伸缩弹簧204的顶端固定设置有压板205,所述压板205的另一端固定设置有薄片206,当薄片206被压板205带起来时,由于收集试管1内的空气压强小于外部,故而收集试管1会主动将收集杯6中的尿液吸进来。
[0026] 在一个实施例中,对于上述导流管4来说,所述导流管4包括弯管401,所述导流管4位于所述收集试管1中的部分为直管402。
[0027] 在一个实施例中,对于上述薄片206来说,所述薄片206插入所述橡胶塞3中,所述易撕胶带8的两端均固定设置有所述压板205与所述收集试管1。此外,具体应用时,所述收集试管1内为真空状态,从而可将收集杯6中的尿液吸到所述收集试管1中。
[0028] 在一个实施例中,对于上述薄片206来说,所述薄片206恰好挡住所述导流管4,从而可保证在装置闲置时或者收集完毕时,对装置起到密封作用。
[0029] 在一个实施例中,对于上述固定环201来说,所述固定环201与所述收集试管1之间为固定连接,所述压板205靠近所述伸缩弹簧204的一端固定设置有转动轴207,所述转动轴207套设在所述固定支撑杆202内。
[0030] 在一个实施例中,对于上述导流管4来说,所述导流管4与所述引流壁5的底端接口处设置有橡胶环,从而可利用橡胶的高弹性防止收集到的尿液漏出。
[0031] 综上所述,借助于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当使用者为女性时,使用者需需将挡板7抵住尿道口四周,使得收集杯6位于尿道口下方,撕下易撕胶带8,按下压板205位于伸缩弹簧204的一端,此时所述压板205带动薄片206上移,从而使弯管401与直管402想通,由于所述收集试管1中空气压强原小于弯管401一侧的空气,故而收集试管1会产生吸力,直接将尿液通过弯管401吸入到所述收集试管1中,同时,由于橡胶塞3本身具有弹性,在薄片206撤离后会自动填充空缺部分,从而避免了尿液通过薄片206插入的缝隙漏出,待尿液完全进入到收集试管1后,松开压板205靠近伸缩弹簧204的一端,转而去压压板205远离伸缩弹簧204的一端,从而使得薄片206下移,重新堵住弯管401的入口,防止尿液洒出或被污染;当使用者为男性时,使用者需需将尿道出口对准收集杯6,撕下易撕胶带8,按下压板205位于伸缩弹簧204的一端,此时所述压板205带动薄片206上移,从而使弯管401与直管402想通,由于所述收集试管1中空气压强原小于弯管401一侧的空气,故而收集试管1会产生吸力,直接将尿液通过弯管401吸入到所述收集试管1中,同时,由于橡胶塞3本身具有弹性,在薄片206撤离后会自动填充空缺部分,从而避免了尿液通过薄片206插入的缝隙漏出,待尿液完全进入到收集试管1后,松开压板205靠近伸缩弹簧204的一端,转而去压压板205远离伸缩弹簧
204的一端,从而使得薄片206下移,重新堵住弯管401的入口,防止尿液洒出或被污染。
[0032] 有益效果:1、收集试管的入口处利用管内外的压强差将收集的尿液吸入到收集试管内,其中,开关装置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不易发生内部故障,即便出现结构问题也能及时发现并更换,避免使用者收集尿液时,发现装置坏了的尴尬情况。
[0033] 2、对于女性使用者,挡板可有效防止尿液飞溅,同时也可尽量减少收集的尿液与空气接触,尽量减小污染程度,从而有利于检测出的结果更准确。
[0034] 3、收集试管中的空气压强小于外部,可直接将收集到的尿液吸入到试管内部,减少尿液与空气的接触,同时,开关装置可有效保持收集试管内部的空气压强,从而可及时且快速地对尿液进行收集。
[0035]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