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9] 本发明提供一种VR视频播放装置的场景控制实现方法及系统,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效果更加清楚、明确,以下对本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0050]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所述VR视频播放装置的场景控制实现方法较佳实施例的流程图,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0051] 步骤S100、通过重力感应器获取VR视频播放装置的加速度值,并通过陀螺仪获取VR视频播放装置的角速度值;
[0052] 步骤S200、根据所述加速度值获取缩放比例,根据缩放比例对VR视频播放装置的当前画面对应进行缩放;其中,所述缩放比例是当前画面相对于初始全屏画面的变化比例;
[0053] 步骤S300、判断缩放比例是否大于1,当缩放比例大于1时,则根据所述角速度值获取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并根据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对VR视频播放装置缩放后的画面进行平移。
[0054] 本发明的实施例中,通过重力感应器获取VR视频播放装置的加速度值,并通过陀螺仪获取VR视频播放装置的角速度值,再根据所述加速度值及所述角速度值确定缩放比例、及画面的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显然,当所述缩放比例大于1时则对VR视频播放装置的当前画面对应进行放大,当所述缩放比例小于1时则对VR视频播放装置的当前画面对应进行缩小。由于初始全屏画面的尺寸是固定的,故为了确保对VR视频播放装置的当前画面的缩放呈线性变化,故定义缩放比例是当前画面相对于初始全屏画面的变化比例。
[0055] 智能终端(如智能手机)在播放3D视频时,均是横屏放置,且显示屏的左侧和右侧有大小相同的视频可见区域,也即超出该视频可见区域的画面不可见。由于是在智能终端中设置的重力感应器、及陀螺仪,当通过旋转VR盒子而带动智能终端运动时,则根据该运动对应的加速度值和角速度值来确定对VR视频播放装置的当前画面进行相应调整。这样,用户需调整智能终端中的画面大小和播放视角时,只需通过运动头部即可实现。
[0056] 重力感应器在智能终端横屏状态下,重力感应器的X轴是相对于用户的上下方向,重力感应器的Y轴是相对于用户的左右方向,重力感应器的Z轴是相对于用户的前后方向。同样的,陀螺仪在智能终端横屏状态下陀螺仪的X轴是相对于用户的上下方向,陀螺仪的Y轴是相对于用户的左右方向,陀螺仪的Z轴是相对于用户的前后方向。故可通过重力感应器测得的加速度值来确定缩放比例,并根据陀螺仪测得的角速度值来确定画面的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
[0057] 优选的,所述步骤S200具体包括:
[0058] 步骤S201、获取加速度值在重力感应器的Z轴上的Z轴加速度分量,并根据Z轴加速度分量获取重力感应器Z轴位移;
[0059] 步骤S202、根据重力感应器Z轴位移、以及预先设定的重力感应器Z轴位移-缩放比系数,获取缩放比例;
[0060] 步骤S203、根据初始全屏画面的显示尺寸,及所述缩放比例对当前画面进行缩放,得到缩放后的画面。
[0061] 具体的,若选定垂直于用户面部且远离面部的朝向为Z轴正方向,故当用户由初始位置朝前运动时则缩放比例大于1,当用户由初始位置朝后运动时则缩放比例小于1。
[0062] 也就是,当用户向前移动时,画面会渐渐变大,但会有个最大尺寸,如果达到最大尺寸后,就不会再继续变大了。当用户向后移动时,画面会渐渐变小,同样也会有个最小尺寸,如果达到最小尺寸后,也不再继续变小了。一般,可将缩放比例的范围设置为0.5-2。
[0063] 优选的,所述步骤S300具体包括:
[0064] 步骤S301、判断缩放比例是否大于1;
[0065] 步骤S302、当缩放比例大于1时,则获取所述角速度值在陀螺仪的X轴上的X轴角速度分量,及在陀螺仪的Y轴上的Y轴角速度分量;
[0066] 步骤S303、根据所述X轴角速度分量、以及预设的陀螺仪X轴角速度-X轴向位移获取X轴向位移;根据所述Y轴角速度分量、以及预设的陀螺仪Y轴角速度-Y轴向位移获取Y轴向位移;
[0067] 步骤S304、根据所述X轴向位移、及所述Y轴向位移,获取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
[0068] 步骤S305、根据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对VR视频播放装置缩放后的画面进行平移。
[0069] 若在步骤S200中,获得的缩放比例小于1时,缩小后的画面可在视频可见区域完全显示,无需再执行步骤S301-S305以实现画面的平移。
[0070] 具体的,当获得X轴角速度分量时,则确定画面向左或向右的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当获得Y轴角速度分量时,则确定画面向上或向下的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例如,当用户通过向前运动将画面放大到初始全屏画面的2倍时无法继续放大,画面的内容可能会超过可显示区域,就会有因超出视频可见区域一部分的画面内容显示不下,而被裁剪掉。这时用户如果转动头部,智能终端就会检测到这种转动,也可以把画面向左、或向右、或向上、或向下进行转动。这样用户可以感觉到身体的动作也会真实地体现到画面上的变化,让人感觉置身于其中。
[0071] 优选的,所述步骤S305具体包括:
[0072] 步骤S3051、判断所述缩放后的画面超出初始全屏画面的间距是否大于平移距离;
[0073] 步骤S3052、当所述缩放后的画面超出初始全屏画面的间距大于所述平移距离,则根据所述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对VR视频播放装置缩放后的画面进行平移;
[0074] 步骤S3053、当所述缩放后的画面超出初始全屏画面的间距小于或等于所述平移距离,则根据所述缩放后的画面超出初始全屏画面的间距和平移方向对VR视频播放装置缩放后的画面进行平移。
[0075] 可见,本发明通过重力感应器和陀螺仪感应用户的头部运动,以实时对播放的画面进行缩放或平移,无需通过旋钮操作来实现,方便了用户自动调整画面。
[0076] 基于上述方法实施例,本发明还提供一种VR视频播放装置的场景控制实现系统。如图2所示,所述VR视频播放装置的场景控制实现系统包括:
[0077] 感应获取模块100,用于通过重力感应器获取VR视频播放装置的加速度值,并通过陀螺仪获取VR视频播放装置的角速度值;
[0078] 缩放模块200,用于根据所述加速度值获取缩放比例,根据缩放比例对VR视频播放装置的当前画面对应进行缩放;其中,所述缩放比例是当前画面相对于初始全屏画面的变化比例;
[0079] 平移模块300,用于判断缩放比例是否大于1,当缩放比例大于1时,则根据所述角速度值获取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并根据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对VR视频播放装置缩放后的画面进行平移。
[0080] 优选的,在所述VR视频播放装置的场景控制实现系统中,所述缩放模块200具体包括:
[0081] Z轴位移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加速度值在重力感应器的Z轴上的Z轴加速度分量,并根据Z轴加速度分量获取重力感应器Z轴位移;
[0082] 缩放比例获取单元,用于根据重力感应器Z轴位移、以及预先设定的重力感应器Z轴位移-缩放比系数,获取缩放比例;
[0083] 缩放调整单元,用于根据初始全屏画面的显示尺寸,及所述缩放比例对当前画面进行缩放,得到缩放后的画面。
[0084] 优选的,在所述VR视频播放装置的场景控制实现系统中,所述平移模块300具体包括:
[0085]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缩放比例是否大于1;
[0086]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当缩放比例大于1时,则获取所述角速度值在陀螺仪的X轴上的X轴角速度分量,及在陀螺仪的Y轴上的Y轴角速度分量;
[0087]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X轴角速度分量、以及预设的陀螺仪X轴角速度-X轴向位移获取X轴向位移;根据所述Y轴角速度分量、以及预设的陀螺仪Y轴角速度-Y轴向位移获取Y轴向位移;
[0088] 第三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X轴向位移、及所述Y轴向位移,获取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
[0089] 平移调整单元,用于根据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对VR视频播放装置缩放后的画面进行平移。
[0090] 优选的,在所述VR视频播放装置的场景控制实现系统中,所述平移调整单元具体包括:
[0091] 位移判断分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缩放后的画面超出初始全屏画面的间距是否大于平移距离;
[0092] 第一平移分单元,用于当所述缩放后的画面超出初始全屏画面的间距大于所述平移距离,则根据所述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对VR视频播放装置缩放后的画面进行平移;
[0093] 第二平移分单元,用于当所述缩放后的画面超出初始全屏画面的间距小于或等于所述平移距离,则根据所述缩放后的画面超出初始全屏画面的间距和平移方向对VR视频播放装置缩放后的画面进行平移。
[0094] 优选的,在所述VR视频播放装置的场景控制实现系统中,当所述缩放比例大于1时则对VR视频播放装置的当前画面对应进行放大,当所述缩放比例小于1时则对VR视频播放装置的当前画面对应进行缩小。
[0095] 综上所述,本发明所提供的VR视频播放装置的场景控制实现方法及系统,方法包括:通过重力感应器获取VR视频播放装置的加速度值,并通过陀螺仪获取VR视频播放装置的角速度值;根据所述加速度值获取缩放比例,根据缩放比例对VR视频播放装置的当前画面对应进行缩放; 判断缩放比例是否大于1,当缩放比例大于1时,则根据所述角速度值获取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并根据平移距离和平移方向对VR视频播放装置缩放后的画面进行平移。本发明通过重力感应器和陀螺仪感应用户的头部运动,以实时对播放的画面进行缩放或平移,无需通过旋钮操作来实现,方便了用户自动调整画面。
[0096]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上述各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其中的存储介质可以为磁碟、光盘、只读存储记忆体(ROM)或随机存储记忆体(RAM)等。
[0097] 应当理解的是,本发明的应用不限于上述的举例,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上述说明加以改进或变换,所有这些改进和变换都应属于本发明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