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利 > 郭建国 > 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专利详情

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   0    0

有效专利 查看PDF
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步骤?
专利申请流程图
申请
申请号: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一件专利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示号码。唯一性原则。
申请日:提出专利申请之日。
2022-07-08
授权
授权指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发明专利权;或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
2023-01-17
预估到期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届满后法律终止保护。
2032-07-08
基本信息
有效性 有效专利 专利类型 实用新型
申请号 CN202221748693.9 申请日 2022-07-08
公开/公告号 CN218336094U 公开/公告日 2023-01-17
授权日 2023-01-17 预估到期日 2032-07-08
申请年 2022年 公开/公告年 2023年
缴费截止日
分类号 H04M1/04 主分类号 H04M1/04
是否联合申请 独立申请 文献类型号 U
独权数量 1 从权数量 5
权利要求数量 6 非专利引证数量 0
引用专利数量 0 被引证专利数量 0
非专利引证
引用专利 被引证专利
专利权维持 0 专利申请国编码 CN
专利事件 事务标签 授权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 第一申请人
专利权人 郭建国 当前专利权人 郭建国
发明人 郭建国 第一发明人 郭建国
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西华路1号内集体户2793号 邮编 712000
申请人数量 1 发明人数量 1
申请人所在省 陕西省 申请人所在市 陕西省咸阳市
代理人信息
代理机构
专利代理机构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可以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
代理人
专利代理师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手机支架技术领域,且公开了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包括手机支架本体,所述手机支架本体的底部前后两侧均固定安装有圆垫块,所述圆垫块的内部固定套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底部固定连通有强力吸盘。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手机支架本体和强力吸盘,由于两个强力吸盘的设计,使得手机支架本体整体可以良好的固定在桌面上,当操作人员按压手机支架本体时,可以使强力吸盘被挤压,此时强力吸盘内部的空气会被排出一部分,从而可以实现强力吸盘内部气压与外部气压的不一致,此时强力吸盘可以很好的吸附在桌面上,从而实现了手机支架本体整体牢固的安装在桌面上,给操作人员的使用带来了便利。
  • 摘要附图
    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
  • 说明书附图:图1
    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
  • 说明书附图:图2
    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
  • 说明书附图:图3
    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
  • 说明书附图:图4
    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
  • 说明书附图:图5
    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
法律状态
序号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信息
1 2023-01-17 授权
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
1.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包括手机支架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支架本体(1)的底部前后两侧均固定安装有圆垫块(2),所述圆垫块(2)的内部固定套接有固定块(3),所述固定块(3)的底部固定连通有强力吸盘(4),所述圆垫块(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位于手机支架本体(1)内部固定套(5),所述固定套(5)的顶端贯穿手机支架本体(1)并延伸至手机支架本体(1)的外部,所述固定套(5)的外表面活动套接有位于手机支架本体(1)内部的旋转套(6),所述旋转套(6)的顶端位于手机支架本体(1)的外部,所述旋转套(6)底端的外表面与手机支架本体(1)的内壁活动连接,所述固定套(5)外表面的顶部开设有第一圆口(7),所述旋转套(6)顶部的四周均开设有第二圆口(8),所述第一圆口(7)和第二圆口(8)的内部相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套(5)的外表面固定套接有位于第一圆口(7)和第二圆口(8)下方的限位套(9),所述限位套(9)的外表面与旋转套(6)的内壁活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套(6)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活动板(10),所述手机支架本体(1)顶部的前后方均固定安装有第一挡板(11),所述第一挡板(11)的外侧与活动板(10)的外侧活动连接,所述手机支架本体(1)顶部的前后方均固定安装有第二挡板(1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支架本体(1)底部的右侧固定安装有支撑垫(13),所述支撑垫(13)的外表面呈方形块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圆口(7)的尺寸与第二圆口(8)的尺寸相同,所述第一圆口(7)的数量与第二圆口(8)的数量相同干。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强力吸盘(4)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强力吸盘(4)尺寸相同,两个所述强力吸盘(4)彼此之间关于手机支架本体(1)中心对称。
说明书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属于手机支架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

背景技术

[0002] 随着现代社会手机的普及,全民都开始使用手机,手机的功能也非常广泛,很多人使用手机看电视、看电影、看小说、听音乐,但是手机平放到桌面上时,使用者长时间近距离低头看手机,会使对眼睛和颈椎及腰部的伤害很大,从而需要手机支架来固定倾斜放置手机,避免手机平放对使用者造成的身体伤害。
[0003] 目前,现有的手机支架在使用过程中,尽管可以稳定的放置在桌面上,但其自身缺乏良好的固定结构,从而造成了手机支架无法固定在桌面上,容易受到外界的碰撞而发生位置活动,从而不方便操作人员的使用,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改进。实用新型内容
[0004]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以上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具有稳定固定的优点。
[0005]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包括手机支架本体,所述手机支架本体的底部前后两侧均固定安装有圆垫块,所述圆垫块的内部固定套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的底部固定连通有强力吸盘,所述圆垫块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位于手机支架本体内部固定套,所述固定套的顶端贯穿手机支架本体并延伸至手机支架本体的外部,所述固定套的外表面活动套接有位于手机支架本体内部的旋转套,所述旋转套的顶端位于手机支架本体的外部,所述旋转套底端的外表面与手机支架本体的内壁活动连接,所述固定套外表面的顶部开设有第一圆口,所述旋转套顶部的四周均开设有第二圆口,所述第一圆口和第二圆口的内部相通。
[0006]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固定套的外表面固定套接有位于第一圆口和第二圆口下方的限位套,所述限位套的外表面与旋转套的内壁活动连接,由于限位套的设计,可以使得旋转套在固定套的外部旋转时不会发生脱落,从而使得旋转套整体在固定套的外部旋转时更加稳定。
[0007]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旋转套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活动板,所述手机支架本体顶部的前后方均固定安装有第一挡板,所述第一挡板的外侧与活动板的外侧活动连接,所述手机支架本体顶部的前后方均固定安装有第二挡板,当操作人员转动旋转套的时候,倘若活动板被第一挡板所阻挡,此时第一圆口和第二圆口的内部处于相通的状态,倘若活动板被第二挡板所阻挡,此时第一圆口和第二圆口之间将会处于错开的状态。
[0008]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手机支架本体底部的右侧固定安装有支撑垫,所述支撑垫的外表面呈方形块状,由于强力吸盘和支撑垫之间的配合,从而使得手机支架本体整体可以稳定的放置在桌面。
[0009]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圆口的尺寸与第二圆口的尺寸相同,所述第一圆口的数量与第二圆口的数量相同干,当第一圆口和第二圆口相通的时候,此时将会使得强力吸盘内部的气压与外界气压一致,以便将强力吸盘从桌面分离,方便了操作人员的拆卸。
[0010]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强力吸盘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强力吸盘尺寸相同,两个所述强力吸盘彼此之间关于手机支架本体中心对称,由于两个强力吸盘的设计,从而使得手机支架本体整体可以牢固的吸附安装在桌面上。
[0011]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2]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手机支架本体和强力吸盘,由于两个强力吸盘的设计,使得手机支架本体整体可以良好的固定在桌面上,当操作人员按压手机支架本体时,可以使强力吸盘被挤压,此时强力吸盘内部的空气会被排出一部分,从而可以实现强力吸盘内部气压与外部气压的不一致,此时强力吸盘可以很好的吸附在桌面上,从而实现了手机支架本体整体牢固的安装在桌面上,给操作人员的使用带来了便利。
[0013]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旋转套、第一圆口和第二圆口,操作人员可以转动旋转套,使得活动板被第一挡板所阻挡,此时第一圆口和第二圆口将会相通,从而实现了固定套内部的气压与外界气压一致,以便操作人员拉动手机支架本体,使得两个强力吸盘的底部与桌面之间分离,方便了操作人员从桌面的表面取下该手机支架。

实施方案

[0020]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21] 如图1至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于携带使用的手机支架,包括手机支架本体1,手机支架本体1的底部前后两侧均固定安装有圆垫块2,圆垫块2的内部固定套接有固定块3,固定块3的底部固定连通有强力吸盘4,圆垫块2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位于手机支架本体1内部固定套5,固定套5的顶端贯穿手机支架本体1并延伸至手机支架本体1的外部,固定套5的外表面活动套接有位于手机支架本体1内部的旋转套6,旋转套6的顶端位于手机支架本体1的外部,旋转套6底端的外表面与手机支架本体1的内壁活动连接,固定套5外表面的顶部开设有第一圆口7,旋转套6顶部的四周均开设有第二圆口8,第一圆口7和第二圆口8的内部相通。
[0022] 其中,固定套5的外表面固定套接有位于第一圆口7和第二圆口8下方的限位套9,限位套9的外表面与旋转套6的内壁活动连接,由于限位套9的设计,可以使得旋转套6在固定套5的外部旋转时不会发生脱落,从而使得旋转套6整体在固定套5的外部旋转时更加稳定。
[0023] 其中,旋转套6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活动板10,手机支架本体1顶部的前后方均固定安装有第一挡板11,第一挡板11的外侧与活动板10的外侧活动连接,手机支架本体1顶部的前后方均固定安装有第二挡板12,当操作人员转动旋转套6的时候,倘若活动板10被第一挡板11所阻挡,此时第一圆口7和第二圆口8的内部处于相通的状态,倘若活动板10被第二挡板12所阻挡,此时第一圆口7和第二圆口8之间将会处于错开的状态。
[0024] 其中,手机支架本体1底部的右侧固定安装有支撑垫13,支撑垫13的外表面呈方形块状,由于强力吸盘4和支撑垫13之间的配合,从而使得手机支架本体1整体可以稳定的放置在桌面。
[0025] 其中,第一圆口7的尺寸与第二圆口8的尺寸相同,第一圆口7的数量与第二圆口8的数量相同干,当第一圆口7和第二圆口8相通的时候,此时将会使得强力吸盘4内部的气压与外界气压一致,以便将强力吸盘4从桌面分离,方便了操作人员的拆卸。
[0026] 其中,强力吸盘4的数量为两个,两个强力吸盘4尺寸相同,两个强力吸盘4彼此之间关于手机支架本体1中心对称,由于两个强力吸盘4的设计,从而使得手机支架本体1整体可以牢固的吸附安装在桌面上。
[0027]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及使用流程:
[0028] 首先,操作人员可以将手机支架本体1整体放置在桌面上,然后转动旋转套6,使得活动板10最终被第二挡板12所阻挡,此时第一圆口7和第二圆口8的位置将会相错开,从而可以实现对固定套5内部的封闭效果,然后操作人员可以向下按压手机支架本体1,使得两个强力吸盘4与桌面接触并挤压,使其可以排放出强力吸盘4内部的部分空气,此时两个强力吸盘4将会带动手机支架本体1牢固的吸附在桌面,然后操作人员可以将手机放置在手机支架本体1上来正常使用。
[0029] 倘若,操作人员需要从桌面上取下手机支架本体1整体时,此时可以转动旋转套6,使得活动板10最终被第一挡板11所阻挡,此时第一圆口7和第二圆口8的内部将会相通,同时固定套5内部的气压将会与外界的气压保持一致,然后操作人员可以向上提起手机支架本体1,从而可以实现强力吸盘4与桌面表面分离,以便完成拆卸作业。
[0030]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0031]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附图说明

[0014]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15] 图2为本实用新型剖视结构示意图;
[0016] 图3为本实用新型侧视结构示意图;
[0017] 图4为本实用新型固定套内部封闭的结构示意图;
[0018] 图5为图2中A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0019] 图中:1、手机支架本体;2、圆垫块;3、固定块;4、强力吸盘;5、固定套;6、旋转套;7、第一圆口;8、第二圆口;9、限位套;10、活动板;11、第一挡板;12、第二挡板;13、支撑垫。
版权所有:盲专网 ©2023 zlpt.xyz  蜀ICP备20230035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