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0018]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9] 请参阅图1-5所示,一种旋接式无人机机翼躯干,包括连杆1,所述连杆1的一侧固定有安置筒4,所述连杆1和所述安置筒4的内部设有机翼机构5,所述机翼机构5包括旋钮51、转轴53、第二齿轮54、滑块56和第三齿轮57,所述连杆1靠近所述安置筒4一侧的中部设有所述旋钮51,所述旋钮51的底部延伸至所述连杆1的内部,且所述旋钮51的底端连接有所述第三齿轮57,所述安置筒4的内部设有所述转轴53,所述转轴53顶部侧壁相背的两侧分别连接有一个所述滑块56,所述滑块56卡合于所述安置筒4的内壁,且所述转轴53的底部侧壁上螺纹连接有所述第二齿轮54,所述转轴53顶端的侧壁上安装有机翼主体6。
[0020]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连杆1背离所述安置筒4的一端固定有安装座2,所述安装座2的整体呈圆盘状。
[0021]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安装座2内部设有调节机构3,所述调节机构3包括支杆31和弹簧33,所述安装座2的内部设有所述支杆31,且所述支杆31的侧壁上缠绕有所述弹簧33,所述弹簧33的底部连接于所述安装座2内腔的底部。
[0022]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调节机构3还包括第一齿轮32和齿槽34,所述弹簧33的顶部连接有所述第一齿轮32,所述第一齿轮32固定于所述支杆31的侧壁上,且所述安装座2内腔的顶部设有所述齿槽34,所述第一齿轮32卡合于所述齿槽34。
[0023]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机翼机构5还包括护套52,所述旋钮51的整体呈圆盘状,且所述旋钮51的侧壁上套接有所述护套52。
[0024]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技术优化方案,所述机翼机构5还包括滑槽55,所述安置筒4内腔顶部相对的两侧分别设有一道所述滑槽55,两个所述滑块56分别卡合于两个所述滑槽55。
[0025] 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首先,将本装置固定安置于所需的合适部位,完成本装置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当无人机需要在不同的环境下飞行或者需要执行不同的任务时,使用者可手动对旋钮51进行转动,旋钮51转动带动第三齿轮57转动,第三齿轮57转动带动第二齿轮54转动,第二齿轮54转动带动转轴53产生转动的趋势,但由于转轴53被两个滑块56所限位,则转轴53只能在安置筒4内部不断的上下移动,当转轴53上下移动时,会带动机翼主体6同时上下移动,当机翼主体6达到合适的部位时,使用者停止转动旋钮51,从而在使用时便于对无人机机翼躯干进行自由上下调节,进而便于对机翼主体6进行自由调节,与此同时,使用者还可对安装座2进行下压,令第一齿轮32下移脱离齿槽34的束缚,接着对安装座2进行转动,从而带动连杆1同时转动,进而带动机翼主体6转动,当机翼主体6达到合适部位时,松开手部,则弹簧33随之复位,令第一齿轮32重新卡合入齿槽34,完成限位,使得无人机的适用范围得以扩大,最终完成本装置的整个使用过程。
[0026]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27]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