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0] 为了更好的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描述。
[0041] 具体实施例
[0042] 本实施例为本发明多模终端测量小区选择方法的一种优选实施方式,参见图1,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具体流程包括:
[0043] S1、终端执行首次测量任务,对所有待测小区进行测量;
[0044] S2、终端记录本次测量的小区为已测量小区;
[0045] S3、终端选择信号质量最好的N个已测量小区作为跟踪小区;
[0046] 本实施例中,所述信号质量可以采用任意一种小区信号质量参数;所述小区信号质量参数的获取方法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任意一种该小区信号质量参数的计算方法,本发明对此没有限制。
[0047]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实现方案,本步骤中可以采用小区的SNR作为所述小区信号质量参数,终端选择SNR最大的N个小区作为跟踪小区。
[0048] 也可以采用SINR作为所述小区的信号质量参数,终端选择SINR最大的N个小区作为跟踪小区。
[0049] 本实施例中,跟踪小区数量N可以根据实际的应用场景和终端的性能进行设置。
[0050] 作为本实施例的优选实现方案,N可以设置为K/2,其中,K为已测量小区的数量;
[0051] 也可以设置N=min(K,M);K为已测量小区数量,M为不小于3的整数,min()为取最小值操作;进一步的,所述M的优选取值为3。
[0052] S4、终端估计各跟踪小区的传播路径时延及强度,作为该跟踪小区的历史传播路径时延及强度;
[0053] 本实施例中,如果所述跟踪小区为TD‑SCDMA小区或WCDMA小区,所述传播路径时延及强度为平均附加时延和均方根时延扩展;
[0054] 如果所述跟踪小区为GSM小区,所述传播路径时延及强度为功率最强径的功率。
[0055] S5、执行非首次测量任务时,终端首先估计各跟踪小区当前的传播路径时延及强度;
[0056] S6、计算各跟踪小区当前的传播路径时延及强度与该跟踪小区的历史传播路径时延及强度的偏差;
[0057] S7、如果有不少于N/2个跟踪小区的所述偏差小于预设的门限值,执行步骤S8,否则执行步骤S9;
[0058] 对TD‑SCDMA小区或WCDMA小区,如果所述跟踪小区当前平均附加时延与该跟踪小区的历史平均附加时延的偏差小于预设的平均附加时延门限值Time_th1,且所述跟踪小区当前的均方根时延扩展与该跟踪小区的历史均方根时延的偏差小于预设的均方根时延扩展门限值Time_th2,则该跟踪小区的所述偏差小于预设的门限值;
[0059] 对GSM小区,如果所述跟踪小区当前的功率最强径的功率与该跟踪小区的历史功率最强径的功率的偏差小于预设的功率最强径的功率门限值Power_th,则该跟踪小区的所述偏差小于预设的门限值;
[0060] 终端判断所述偏差小于预设的门限值的跟踪小区的数量是否不少于N/2;
[0061] 其中,所述Time_th1、Time_th1、Power_th可以根据实际应用场景预设;
[0062] 本实施例中,所述Time_th1的取值范围为: 优选取值为所述Time_th2的取值范围为: 优选取值为
[0063] 所述Power_th的取值范围为1db~10db;优选取值为3db。
[0064] S8、终端选择本次测量任务新增的待测小区作为本次的测量小区进行测量,将本次测量的小区添加到已测量小区;执行步骤S10;
[0065] S9、终端选择本次测量任务的所有待测小区作为本次的测量小区进行测量,记录本次测量的小区为已测量小区;
[0066] S10、终端选择信号质量最好的N个已测量小区作为跟踪小区;
[0067] S11、终端估计各跟踪小区的传播路径时延及强度,作为该跟踪小区的历史传播路径时延及强度。
[0068] 在实际应用场景中,当终端没有发生移动时,各小区的接收信号强度不会发生大的变化;而当终端发生了较大范围的移动时,各小区的接收信号强度通常会有较大的变化,终端需要通过重新测量更新各小区的接收信号强度。在本发明的上述具体实施例中,根据几个小区的传播路径时延及强度变化来确定几个不同的小区的传输距离是否发生了变化,从而可以确定终端是否发生了移动,如果几个小区的传输距离都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则说明终端的位置相对静止,没有发生明显的移动,则所有已测量小区的传播距离都没有发生明显改变,各已测量小区的信号强度也不会发生改变,无需对上次已测量的小区进行重新测量,否则,说明终端在两次测量任务之间发生了明显的移动,需要对上次已测量的小区重新进行测量以获取准确的测量数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降低测量功耗和保证上报的测量数据的准确性之间的矛盾,在保证终端上报的测量数据的准确性的同时有效的降低了有效的降低了终端测量功耗和接收数据量。
[0069]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